企業型政府

企業型政府

企業型政府是指由一群富有企業家精神的公職人員組成的政府部門,員工們運用各種創新策略,使原本僵化的官僚體制恢復活力,使績效不佳的政府更有效的運作。

企業型政府構造的最現實的意義在於找到了一條使絕對權力與民主共存的道路。

"企業型政府",又稱"企業家政府"、"企業性政府"和"企業家精神政府",是新公共管理學的核心理論之一,是近幾年行政改革和學科研究領域出現頻率較高的一個概念。有學者甚至將其作為取代官僚制、建立政府新範式的代名詞,然而,人們對其語義的理解和概念的確立很不一致,而且存在一定的誤解。

作用和意義


所謂企業型政府,並不是要把政府作為企業來運作,因為二者畢竟存在很大的差別,而是指用企業家在經營中所追求的講效率、重質量、善待消費者和力求完美服務的精神,以及企業中廣泛運用的科學管理方法,改革和創新政府管理方式,使政府更有效率和活力,並成為90年代一些西方國家,特別是美國政府改革的主導理論。這一理論的領軍人物、美國學者戴維·奧斯本和特德·蓋布勒在他們合著的《改革政府》一書中提出了以企業家精神改革政府的基本原則,並認為新的政府治理模式終將會代替傳統的官僚主義模式。
企業型政府是按不同的公共物品及服務分別建立相應的政府來來滿足這些需求的政府組織方式,就象日常生活中的各種不同的消費品由不同的企業來供應一樣,由此實現政府如同市場中企業一樣的完全競爭,並使納稅人、投票權、政府服務享用者之間的關係取得一致,就如同企業中投資人與股東權利的一致性一樣。企業型政府是對現代西方民主政府制度的一個超越,通過一系列政府組建方式和運作方式的重構,將有效地解決實踐了兩百多年來的以權力分立和制衡為特點的民主制度的失敗問題,政府的低效率、過度而盲目的政府擴張、不公平的政治尋租、對貧窮國家輸出民主所帶來的不安全後果、民主國家的分離主義運動等問題都將在企業型政府制度下消失。企業型政府制度的最大優點是其所帶來的政府跨國化合併,從而使人類走向一條永久和平的道路。而企業型政府構造的最現實的意義在於找到了一條使絕對權力與民主共存的道路。

產生與特徵


企業型政府理念的產生和發展既是對數十年來行政管理理論和實踐的檢討與反思,也是對新時代、新環境的自覺調適。全球化進程的加快、國家核心競爭力的轉移、政府權威的日趨下降、工商企業再造經驗的傳播、信息技術的普及等因素,構成了政府改革和發展的強大動力;而政府職能擴張和規模膨脹所導致的財政、管理和信任危機,則成為推進行政體制改革、建立企業型政府的直接動因。面對這一形勢,傳統官僚制嚴格的等級制線性結構、對法律的過度崇拜、過於細緻的專業分工顯得日益僵化,力不從心,這進一步構成了行政改革的體制原因。作者認為,企業型政府是公共行政改革過程中運用企業家精神和企業理論改造傳統運作方式,使其具有顧客至上、成本意識和創新精神的政府,是公共行政從傳統官僚制向後官僚制轉換的一種理想模式。這一主張,既非將政府同化為企業,亦非政府官員都由企業家來取代,而是用企業理論、企業家精神來影響和引導的政府改革,使未來政府更具有回應性、科學性和前瞻性。
對於企業型政府的核心特徵和價值取向,作者從六個方面進行了深入探討,指出建構服務型政府必須形成企業家“顧客至上”的理念;重視成本收益分析;要側重於掌舵而不是划槳;引進競爭機制,打破壟斷;放鬆規制,激發創新精神;減少層級數量,貼近民眾。在戰略與策略制定上,圍繞目標和角色定位設計組織流程,分析其有序競爭和績效管理的行為誘因,回溯“以足投票”的責任機制,構築控權體系,重塑組織文化。繼而在對企業型政府進行模式比較和分析評價的基礎上,從組織結構扁平化、行政事務治理化、運作制度化等方面對建立企業型政府的路徑選擇進行了全面分析,科學地建構了企業型政府模式的理論體系。

理念分析


職能與定位

政府在市場經濟中的職能和定位:掌舵而非操槳。如果將市場經濟比作一艘乘風破浪的大船,政府的角色應是把握船的方向和速度而非親自去划船。這意味著政府職能應從“無所不為”轉變為將核心精力用於宏觀調控,由市場來進行資源配置和調節。

授權與授能

政府對社會的治理要強調治理的分享與權利的分享,要充分授權與授能,將政府服務的重心下移,通過對基層的授權達到對基層的授能,提高政府的行政能力與執行能力。

競爭與服務

競爭是企業的發展之源、是企業發展的根本動力,政府的管理也應通過引進競爭來提供多樣化服務,提高公共產品和服務的質量。

顧客導向

企業產品的核心、營銷策略的選擇都取決於顧客的需求,政府的管理不能是自願自理、自我欣賞,而應遵循政府服務的對象一一公民的需求。

預防與治療

好的管理者是把問題解決在其發生之前,而不僅僅是出了問題如何解決,應提高政府的預警能力和迅速反應能力。
企業型政府的關鍵詞可以總結為資源、競爭、成本、效率和率和效能是指企業和政府都應遵循效率優先的原則,效能則是指實現目標的程度,政府應強調規劃管理、目標管理。
企業型政府重塑10原則
根據Osborne和Gaebler,政府往往表現不佳,給人以高高在上、蹣跚遲緩、過於集中、官僚僵化的感覺。“我們設計政府機構保護公眾免受獲取許多權力或誤用公開金錢的政客和官僚主義者。為了預防政府和官員盜用公共財產,我們設計的制度又使得管理公共財產在事實上變得不可能。。。為了對政府行為實施有效控制,我們設計流程,控制投入,在方方面面做了規定,然而我們卻忽略了結果。。。” Osborn和Gaebler為我們推薦了一種新型的公共機構管理理念——“企業型政府”(Entrepreneurial Government):一種能夠與盈利性企業、非盈利性組織以及其他機構進行博弈的政府組織,事實上企業型政府也是時代發展的必需。

十項原則


發揮指導性(Catalytic)
少划槳,多指揮。正如球賽中,自己做啦啦隊,少下場做球員。
發揮社區自主性(Community-owned)
多授權,少服務。鼓勵當地政府機構及民間社團熱心參與地方事務。
發揮競爭性(Competitive)
將競爭機制注入服務內容,用各種辦法鼓勵良性市場競爭、行業競爭以及地區競爭。
發揮任務性(Mission-driven)
變制度導向為使命導向,不要一成不變地做事情,要有制度的彈性和工作的靈活性,能夠接受和完成隨時指派的工作任務。
發揮結果導向性(Results-oriented)
要注重產出,而不是投入,成效比成本更重要。
發揮客戶導向性(Customer-driven)
政府的顧客就是人民,而不是官僚機構本身,人民的權益和需要比政府自身的方便重要的多。
發揮企業家精神(Enterprising)
除了節流,更要注重開源。
發揮預見性(Anticipatory)
與其亡羊補牢,不如防患於未然。
發揮權力分散性(Decentralized)
轉變中央集權的做法,在適當監督下,鼓勵地方政府或機構的參與性,發揮因地制宜的功能。
發揮市場導向性(Market-oriented)
通過市場力量促進變革,鼓勵民間扮演過去由政府扮演的角色。
David Osborne、Ted Gaebler的企業型政府模型,一經提出就引起了各界廣泛關注,並直接導致了1994年由美國副總統戈爾領導全國政府機構績效評估運動(NP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