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動機轉速的高低,關係到單位時間內作功次數的多少或發動機有效功率的大小,即發動機的有效功率隨轉速的不同而改變。因此,在說明發動機有效功率的大小時,必須同時指明其相應的轉速。
在發動機產品標牌上規定的有效功率及其相應的轉速分別稱作標定功率和標定轉速。發動機在標定功率和標定轉速下的工作狀況稱作標定工況。標定功率不是發動機所能發出的最大功率,它是根據發動機用途而制定的有效功率最大使用限度。同一種型號的發動機,當其用途不同時,其標定功率值並不相同。有效轉矩也隨發動機工況而變化。因此,汽車發動機以其所能輸出的最大轉矩及其相應的轉速作為評價發動機動力性的一個指標。
通常在在採用
轉速感測器,與
飛輪上面的信號齒相對應,測量發動機的轉速。
轉速感測器
發動機在怠速時候轉速一般可以達到700-1100r/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