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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鳥

浙江民歌

《對鳥》是一首浙江溫州樂清山歌。“對鳥”就是關於“鳥”的問答歌,從文學題材和形式而言,它與“對花”屬於同類。“對花”體民歌幾乎遍布全國,而“對鳥”大概只有這一首,所以它的題材內容本身就非常特殊。

簡介


樂清民歌《對鳥》
對鳥[浙江民歌]
對鳥[浙江民歌]
樂清市位於浙江省東南部沿海,背靠雁盪面臨東海。
於東晉寧康二年(公元374年)建縣,至今已有1600多年的歷史。悠久的歷史,背山面海的地理環境使樂清這塊土地積澱了深厚的大山文化和海洋文化。山歌是當地大山文化的典型代表,而《對鳥》作為樂清山歌中的經典之作,已馳譽海內外。山區分散的居住環境,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山間勞作,是樂清山歌產生的根源。廣為流傳的《對鳥》,是樂清民間所說的拋歌之一,原是在兒童歌謠的基礎上演化而來,也是勞動和生活的產物。雁盪山麓、群山之間、萬木爭榮、百鳥和鳴,兒童們在山林間放牧、砍柴或采野果,觸景生情,不由自主地互猜鳥名,放聲對唱起高亢嘹亮的山歌,《對鳥》由此產生。

歌曲歌詞


編曲:王剛
演唱:劉可
音樂錄音:張馳
吤呣飛過青又青哎
吤呣飛過打銅鈴哦
吤呣飛過紅加綠
吤砪飛過抹把胭脂哎
搽嘴唇哦
青翠飛過青又青哎
白鴿飛過打銅鈴哦
尖嘴鳥飛過紅夾綠
長尾巴汀飛過抹把胭脂哎
搽嘴唇哦

社會影響


由於它曲調高亢、響亮、悠揚,旋律清新爽朗、優美舒緩,節奏自由、舒展在生活中被廣泛傳唱,世世代代沿襲下來,經久不衰。這首用方言傳唱、旋律優美的民歌在二十世紀三十年代以前一直以手抄本的形式代代相傳,自三十年代后,才見諸鉛字。五十年代初,樂清民間歌手溫玲菊攜此歌隨團赴朝鮮慰問演出;一九五七年,原溫州軍分區文工團后調到南京軍區前線歌舞團的朱玲仙攜此歌參加在莫斯科舉行的第七屆世界青年聯歡節,榮獲一等獎;一九八九,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定為亞太地區民歌教材。近年來,著名的青年歌手朱琴燕分別在上海國際音樂節、全國民族民間傳統音樂會等大型晚會上演唱此歌;黃作波與宋婷在中央三套“中國民族民間歌舞盛典”上男女對唱《對鳥》;溫州歌舞團團長盧桂芳參加歐洲國家巡演時演唱《對鳥》。對鳥作為一種地域文化的象徵,引起越來越多音樂人士的關注,以它為素材,創作、改編成各種體裁的音樂作品,品種繁多,深受專業人士好評。都說文藝作品越是有地域特色的就越是世界的,馳譽海內外的樂清民歌《對鳥》便是一個例證。

教材

《對鳥》選自人音版小學音樂課本第五冊第八課《愛鳥》。
《對鳥》是浙江樂清市牧童的“對山歌”。它與一般的對山歌不同,對的不是花名,而是鳥名,要求歌者有更豐富的自然知識和更高的對答技巧。歌曲描寫兩組村童簇擁著各自的領頭人,相互對歌賽智的生動情景。歌曲是由兩段歌片語成的分節歌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