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助國

米助國

助國,男,字民和,號順齋,伍家灣鄉米家壠村人。年幼時通讀經書。明朝天啟四年(1624)鄉試中舉,后中進士,任江西龍泉縣知縣。

基本介紹


米助國善於斷案,恩威並施,百姓折服。不久,調任南昌知府。時南昌賦稅繁重,百姓抗官抵稅之事時有發生,很多百姓被官府關押,積案如山。米助國到任后,慎用刑法,從嚴徵收,查明實情,為錯判死刑和充軍的十餘人重審、改判;將無辜長期受囚禁的數十人予以釋放。深受當地民眾的愛戴。米助國不畏強權,當時巍忠賢專權,朝野畏懼。江西巡撫三令五申,為巍忠賢建立生祠,遭到米助國拒絕。後來,巍忠賢倒台,朝廷明令懲辦為巍忠賢立祠之人,惟獨南昌一地沒有建祠,米助國被提升為福建道台,後任監察御史。在御史任內,剛直不阿,犯顏直諫。福建巡撫宣大時,七次奏請皇上派兵戍邊,反被欽定為“謊報軍情”罪。尚書畢自嚴、給事章正宸主持正義,為之申辯,被處下獄。米助國仗義直諫,終於使畢、章二人獲釋。宰相王應熊對此極為不滿,借故罷去他的官職。他先寄居湖北,後來返回老家,閑居十餘年,為家鄉興利除弊。崇禎十七年(1644)明王朝垮台後,米助國憂心忡忡,隱居深山,減食以自損,不久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