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萍

徐州市賈汪區住建局副局長

高萍,女,職務:徐州市賈汪區住建局副局長

工作簡歷、職責分工:協助做好黨委工作;分管機關支部、工會、團委、婦女、計劃生育工

基本介紹


崗位職責:協助做好黨委工作;分管機關支部、工會、團委、婦女、計劃生育工作。
廉政職責:
1.在職責範圍內,協助黨政正職認真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完成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工作任務;對分管工作和下屬有關幹部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負直接領導責任。
2.經常聯繫實際檢查分管工作在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並在每年至少向黨委書記、局長彙報一次工作。
3.加強對屬下有關幹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認真閱處群眾反映分管工作和有關幹部在黨風廉政建設、依法行政和廉潔自律:等方面問題的來信,並及時向黨政正職彙報。對發現的違法違紀案件,要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查找線索,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4.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凡牽涉到改革和發展的重大事項,要在廣泛聽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經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
5.自覺遵守組織人事紀律。在參與幹部任免、職稱評定、職務聘任、評選先進、年終考核等工作中,要堅持“公正、公平、公開”原則,不得泄漏醞釀討論幹部任免等須保密的情況。
7.以身作則遵守《中國共產黨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準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辦法,並在遵紀守法方面教育與管好家屬和身邊的工作人員,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
8.如未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或沒有廉潔自律,將按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受到責任追究。
廉潔自律:本人有兩套住房:一套是206國道東賈汪反貪局宿舍 120平方米;另一套是泉山美墅 130平方米自購商品房。配偶在檢察院工作 兒子上學
廉政承諾:為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不斷提高廉潔自律:意識,規範自己的從業行為,正確對待和行使手中的權力,切實履行崗位職責,本人鄭重作出如下承諾:
一、認真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工作部署,遵守職業道德,不以權謀私,不搞權錢交易或者假公濟私,切實做到依法行政。
二、不接受行政相對人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不參加可能影響公正、公平執法和宴請及各種消費娛樂活動。
三、不侵佔公共財物,不借用公款支付個人負擔的費用,不用公車走讀。
四、嚴格遵守《廉政準則》的各項規定,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利益觀和權力觀,自覺抵制歪風邪氣的腐敗現象。
五、弘揚求真務實作風,發揚艱苦奮鬥優良傳統,不講排場、不比闊氣,不貪圖享受、不揮霍公款、不鋪張浪費。
六、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不折不扣地執行組織和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不向行政相對人推銷、干預或者插手與職務管轄業務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七、嚴禁工作日午間飲酒和酒後執法。不做有損單位形象的事情。
八、切實轉變工作作風,模範遵章守紀,始終保持職務行為的廉潔性,堅持深入群眾、深入服務對象,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以上承諾本人將嚴格履行,自願接受廣大幹部群眾的監督,如有違反,願接受處理。
勤廉座右銘:民不畏吾嚴而畏吾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