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家族哭嫁

土家族哭嫁

土家族女兒出嫁時一定要會哭,謂之哭嫁,哭得動聽,哭得感人的姑哭嫁有專門的“哭嫁歌”,是一門傳統技藝。土家姑娘從十二三歲開始學習哭嫁。過去,不哭的姑娘不準出嫁。現在,哭嫁僅在僻偏的山寨還有此習俗。土家族女兒出嫁時一定要會哭,謂之哭嫁,哭得動聽,哭得感人的姑娘,人稱聰明伶俐的好媳婦。

歷史淵源


哭嫁有專門的“哭嫁歌”,是一門傳統技藝。土家姑娘從十二三歲開始學習哭嫁。過去,不哭的姑娘不準出嫁。如今,哭嫁僅在僻偏的山寨還有此習俗。據《後漢書·南蠻西南夷列傳》及明《思南府志》載,在秦漢以後即有土家族人在此開墾耕耘、繁衍生息。古時,土家族的婚姻比較自由,只要男女雙方願意,並徵得族中土老師的准許,便可訂親、婚娶。隨著封建禮教的發展,土家族的自由婚姻和其它民族一樣,也逐漸被包辦婚姻所替代,講求“父母之命、媒約之言”,“門當戶對”等條件。與此同時,土家族姑娘對包辦婚姻不滿而衍生的哭嫁現象就逐步表現出來並發展成內容豐富的文化現象。直至解放后,包辦婚姻的現象才得到基本遏制。不管婚戀形式如何發展,土家族姑娘在出嫁前亦喜亦悲的揮淚慟哭卻亘古不變。即使在民族交往頻繁,文化滲透迅猛的今天,土家族姑娘在出嫁前也要向前來賀慶的親朋好友獻上一曲曲悲歡離合的哭嫁歌。
人喜則笑,遇悲乃哭。在大喜之日,出嫁女子為何要大放悲聲呢?原來,土家族的哭嫁歌聽其音是哭,究其譜卻是唱,琢其意則意蘊豐富。

哭嫁流程


新娘一般在婚前一個月開始哭嫁,也有在出嫁前二三天或前一天開始哭的。娘家人邊為她置辦嫁妝,邊傾訴離之情。會哭的姑娘一個月內不哭重複,要哭祖先、哭爹媽、哭兄嫂、哭姐妹、哭媒人、哭自己。哭的形式是以歌代哭,以哭伴歌。歌詞有傳統模式的,也有聰明姑娘觸景生情的即興創作。土家姑娘用“哭”這一形式傾訴心中的情感,當然,也有真傷心而哭的,多半是狠心的媒婆亂點鴛鴦譜,害了姑娘的一生。
哭嫁的高潮是在新娘出嫁的日子。在出嫁的前一天,親朋鄉鄰都前來祝賀和哭別。新娘家要邀請新娘九位最好的未婚女伴,陪著新娘哭,叫“十姊妹會”。這九位姑娘是陪哭的重要角色,因此無論她們家住遠近,無論風雨陰晴,新娘家均要打轎派人去接。十姐妹聚齊后,新娘家將兩張八仙桌拼在一起,擺在堂屋中間,比新娘年長的坐上方,與新娘年齡一般大的姑娘坐兩旁,新娘坐在姑娘們中間。哭的內容主要是敘述姐妹友情,也有鼓勵、勸慰的話語。
哭到半夜,新娘家裡擺上夜宵讓十姐妹吃,新娘以此為題還要哭一段,以感謝九姐妹的相陪。在父母之合,媒約之言的婚配年代里,媒人包辦婚姻很普遍,因此新娘常借哭嫁罵媒人,表達對舊式婚姻的不滿。
哭嫁是土家人婚禮的序曲,他們認為“不哭不熱鬧,不哭不好看”。親朋好友前來送別,哭是一種友好,哭是一種禮貌。對於那些坐在度中不哭唱的,新娘認為是瞧不起她而不高興。

哭嫁歌


湘西土家族姑娘“哭嫁”訴說的內容,由於世代口頭傳承,加上一些“哭嫁娘”的積攢和琢磨,因而形成了某些大同小異的口傳“本子”——即令人讚歎的民間抒情長詩《哭嫁歌》。以保靖縣馬王鄉、永順縣普戎鄉、龍山縣坡腳鄉等地流存的幾個“本子”較為完整且有特色。這些地方,出名的老“哭嫁娘”比較多,其中丁賢桂、田翠蓮等人在80年代還參加過拍攝影視呢。如果到猛峒河風景區旅遊,在古鎮王村興許還能看到她們傳授的徒子徒孫的“哭嫁”表演呢。
根據50年代、70年代和80年代先後整理出版的三個《哭嫁歌》的“本子”看,這部民間長詩大體上分為哭爹娘、哭哥嫂、別姊妹、哭媒人、哭嫁妝、哭辭祖宗、哭上轎等10多個部分,長達數千行。
湘西土家族《哭嫁歌》中有許多樸質無華卻感人至深的詩句。比如:
忽聽金雞一聲叫,
好像亂箭穿我心,
嗩吶吹起“娘送女”,
鎦子打起“大開門”……
嗩吶一聲淚一滴,
扯娘羅裙扯爹衣。
苦命女兒送上轎,
親生骨肉兩離分……
就是鐵石心腸的人,聽了這樣聲聲呼號、字字血淚的哭訴,恐怕也難免潸然淚下吧。

哭嫁原因


姑娘出嫁為什麼要哭?哪有那麼多的東西可哭?這是一種蘊含甚為豐厚的人生禮俗,也是一種饒有興趣的婚俗事象。
俗話悅:“人不傷心不落淚。”姑娘出嫁之所以要哭,是因為在舊式婚姻制度下,女孩(尤其是勞苦大眾家庭的女孩)總是作為犧牲品“拋”(賣)給夫家的,她們的身心受到極大傷害。因此,湘西等地的女孩在出嫁之前要哭泣,要呼號,哭嫁歌就是感情發泄的最好表現方式。
1.傷離別,念親恩
新娘通過哭嫁,以表感激父母養育之恩和親友難捨難分之情,具有孝、義的倫理價值。即將遠嫁他方,新娘首先想到的是離別親人,依依難捨之情油然而生。因為要離別,平日不曾給予過多關注的親情,此刻歷歷凸現。回顧往事,新娘悲從中來,用哭泣的歌聲表達對閨門生活的不舍,對父母恩情的感念。十月懷胎的辛苦、養護的艱辛,件件往事、點點細節都浸潤著父母的深情,做女兒的對父母的感激之情從內心深處溢出。
由於母親對女兒的恩愛最深,所以這時候新嫁娘想得最多的是母親:“天上星多月不明,爹娘為我費苦心”,“勤耕苦種費盡心,娘的恩情說不完,一教女兒學煮飯,二教女兒學結麻,三教女兒學背柴,四教女兒學挑花,五教女兒學寫字”,“你把女兒養成人,你把女兒白抱了,你把女兒白背了”,都表現了母親千辛萬苦把女兒養大成人而女兒無法報答、又傷心又慚愧的感情。土家姑娘在出嫁前,哭得越狠,越會哭,就表明越孝順父母。
在哭父母的同時,土家姑娘還要哭親友、哭姊妹,這種哭表示對親友姊妹的難捨難分之情,哭得越厲害,表示親友姊妹間的情義越深。
2.換身份,憂前途
婚嫁是女性生命歷程中的重要轉折時期,其主要功能是將女性從女兒轉換成媳婦。女兒和媳婦是兩種全然不同的角色,其間呈現出一種斷裂:一方面,新娘要告別女兒角色,因而內心充滿了對往日生活的依戀之情;另一方面,新娘要開始履行陌生的媳婦職責,因而恐懼萬分。所以,新娘必須通過某種途徑脫離原來的角色,進入新的角色。這種角色的突變必然會對女性的心理產生極大的壓力和負擔,她們需要通過某種途徑消除緊張,“哭嫁歌”正好為其提供了一個合法有效的途徑。女性在哭嫁儀式中被賦予話語權,她們藉此權利,通過情感宣洩,卸掉角色轉換時的情感壓力、重負,告別舊的女兒角色,為接受新的角色作心理準備。
“哭嫁歌”還體現了新娘不願離開父母家人、“千金貴女未做飽”的戀家心理。雖然作為一個女兒家在家中的地位沒有男性高,不如兄弟重要,但也總是生活在母親的庇護之下,相比做媳婦的處境要優越得多,故此無形之中就有了對比:“我在娘家是貴人,六月太陽我沒曬,七月行雨我沒淋;我到婆家變賤人,六月太陽天天曬,七月行雨我要淋”,進而發出了“這樣的日子怎麼過,這樣的日子怎麼挨”的哀嘆。這種對娘家的留戀,對婆家的恐懼,可以說是女性哭嫁時的一種最基本最普遍的情感,也是“哭嫁歌”貫穿始終的主旋律。
3.怨婚姻,罵媒人
那麼又是誰把自己送進這火坑的呢?是花言巧語的媒人。新嫁娘不能不生出對媒人的詛咒和對父母的埋怨。哭嫁歌中的“罵媒人”部分與前面哭親別友的纏綿難捨在風格上形成了鮮明對照,痛快淋漓,戰鬥性極強。新嫁娘把扼殺自己幸福自由的滿腔怒火,此時化成為對媒人的最怨毒的詛咒:“對門坡上栽斗子,背時媒人死獨子;對門山上種韭菜,背時媒人絕九代。”還辛辣地揭露了媒人花言巧語的欺騙和唯利是圖的醜惡嘴臉,如“你男家吃女家走,男家講女長得好,女家吹男乖又巧”,“你騙我到公婆家,變成人家牛和馬,人家動手就來打,打了罵了不解恨。”此外,還有對父母為錢勢所動,不顧女兒幸福的埋怨:“背時媒人的話啊,像蜜糖甜壞了你們的心,像黑布蒙住了你們的眼睛,糊糊塗塗定下冤家親;鐵心腸的爹啊,鐵心腸的娘啊,你逼著活人跳進了死人坑”,“六月太陽曬不死,三姊四妹賽死人,你們真是狠心呀,硬把生女趕出門。”
不願離開父母、擔心未來的新娘把一切的不幸歸結到婚姻上,她們怨婚姻不自主,唱出了反抗之聲,道出土家婦女無可奈何的悲涼之情。“哭嫁歌”中並沒有很多直接指斥封建婚姻制度的歌,這是當時婦女不可能達到的認識高度。她們也不願意直接指責自己的親生父母,於是,她們把怨恨的情感傾瀉在婚姻的直接促成人、婚姻制度的代表“媒人”身上,言詞犀利又不失民間詼諧。
4.不平等,怨命運
哭嫁歌還發泄了男女在經濟地位上的不平等,表現女性在喪失了經濟地位和權利后的失望痛苦與不滿心情。隨著父權制、私有制的產生,女性逐漸失去了財產繼承權,失去了傳遞氏族香火的權利。這就從根本上決定了婦女地位卑賤低下,逐漸使女性淪落為男性的附庸,乃至成為男性的“財產”,女性便被無情地排斥於家族之外,與家族利益無關了。一個土家弱女子,在強大的封建勢力面前無力抗爭,只有充分利用哭嫁這種合法機會來進行情感宣洩、詛咒和強烈控訴。因此,就有了新娘的哭訴:“如果我是男兒身,家裡種種都有份,神龕寫字也有名;如今成了女兒家,爹娘把我趕出門,一夜成了外鄉人。”在這種封建禮教制度的束縛下,女性失去了一個普通人應有的基本權利,她的命運受人擺布,任人宰割。對於這種自己無力改變的命運,新娘在哭嫁之際利用了這個“合法”時機對其進行了大膽的揭露。因此,哭嫁也是對封建社會男女不平等、男尊女卑、重男輕女的譴責。

民間傳說


湘西保靖縣土家族地區流行的《哭嫁的根巴》,生動形象地說明了這個問題。這篇民間傳說里講,在遠古時“是女的坐天下”,“人只曉得阿娘”,後來,在鬧滄湖地方出現了一個蠻狠的男人,身高力大,是個“吃雷公局火閃的角色”。一天,這個狠男人看到一個女子在溪邊坎坎上獨自摘野果,吃得很開心。他不管女子肯不肯,硬把這個女子搶到屋裡,強迫成了夫妻。而且,從這以後,沿襲成了男婚女嫁的風俗習慣。由於婦女不高興,想起就傷心,所以,姑娘嫁出門之前,“都要數七數八、搖肝動肺地哭幾天幾夜。”
哭嫁習俗的形成,可以說是有它的遠因與近因。上述這個傳說故事即與它的遠因有關(從母系社會到父系社會出現的族外掠奪婚的折光反映)。至於它的近因,則是盛行於湘西一帶的封建包辦婚姻的某些陋習(諸如“骨種親”——姑表婚,“扁擔親”——姨表婚,“坐床親”——哥死嫂必嫁弟)所致。
千百年來,在湘西土家族的吊腳樓上,一代又一代的婦女先後哭嫁。她們的哭與訴,除了個人的恩恩怨怨以外,還夾雜著一些社會輿論的制約。哭嫁“哭”得好的,受人稱讚,一生榮耀;“哭”得不好的,就會被人恥笑,甚至一輩子抬不起頭來。為了不讓別人指脊梁骨,爭一口氣,湘西土家族許多地方的女孩長到十一二歲,就會跟著大姑娘去“陪嫁”,專門學“哭嫁”;有些女孩的爹娘甚至花錢請“哭嫁娘”(一種半職業性的哭嫁歌手)上門來,傳授“哭”的經驗和技藝。所以,一些“待字閨中”的姑娘們常常三個一堆、五個一夥,躲在吊腳樓上,或藏在樹叢、溪澗,悄悄地摹仿起“哭嫁”來,切磋“哭”的技藝。經過這樣奇特的“觀摩”演習和勤學苦練,等到她們出嫁的時候,自然就會顯露出色的“哭嫁”本領,哭得滔滔不絕而又凄楚動人。

哭嫁內容


土家族的哭嫁分為真哭和假哭。
真哭是因為土家族在前些時代都是住山裡,交通不便,出嫁之後難得回家一次看望親人;另外就是因為那時候很多的女生靠媒婆介紹,很多的對象都是未曾謀面,更不用說對方的性格等等,女生擔心出嫁找不到好對象。
假哭是有寓意的,當地土家族信奉神靈,他們出嫁前哭寓意將淚水哭干,出嫁后儘是幸福的日子,再也不用流淚。所以土家族哭嫁的陣容可是相當的壯觀的,少則哭個3天左右,普通的哭一周,厲害的也有一個月。一般是哭親人,哭媒婆,哭天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