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結算
經濟術語之一
單位或個人之間由商品交易、勞務服務等經濟往來所引起的貨幣收付行為。分為現金結算和非現金結算兩類。前者指用現金直接進行的收付;後者是通過金融機構劃撥轉賬或票據流通所進行的收付。
行政事業單位在領撥和收支預算內、預算外資金時,經常要通過銀行進行資金結算。結算方式有以下五種:
即使用支票來辦理資金結算。支票是由付款單位簽發,並通過銀行在其存款戶中支付款項的付款憑證。支票分為“現金支票”和“轉帳支票”兩種。憑現金支票可以在現金管理規定的範圍內從銀行提取現金。如提取備用金和準備發放的工資、獎金、津貼、助學金等。轉帳支票只能用於同城單位之間的貸款、勞務及其它轉帳結算,而不能提取現金,也不得對個人簽發。
即付款單位通過簽發“付款委託書”,委託銀行將款項從其存款帳戶中划入收款單位帳戶的一種結算方式。這種方式適用於同城單位的資金結算。採用這種結算方式時,先由付款單位填制“付款委託書”送開戶銀行“付款委託書”一式五聯,第一聯由簽發單位存查;第二聯是付款單位開戶銀行的付出憑證;第三聯是收款單位開戶銀行的收入憑證;第四聯是轉給收款單位的取款收據;第五聯是由付款單位開戶銀行付出款項后,蓋章退給付款單位的回單。付款單位的開戶銀行收到單位送來的“付款委託書”后,經審核無誤,即將款項從付款單位的存款戶中劃出,並將回聯退回付款單位據以記帳。同時將收入憑證和收款通知聯轉給收款單位開戶銀行。收款單位開戶銀行收到上述憑證后,將收入憑證留存作為記帳依據,將收款通知轉給收款單位據以記帳。
即先由收款單位和付款單位雙方通過銀行簽訂結算協議,在收款單位向銀行辦理托收時,不需要付款單位表示承付,即由銀行劃撥款項。這種結算方式適用於同城單位之間有精確儀錶計量,費用價格固定的電費、自來水費、電話費等費用的結算業務。採用這種結算方式時,先由收款單位填制同城“托收無承付結算憑證”一式四聯,連同有關單據送開戶銀行委託收款。收款單位開戶銀行接到收款單位委託后,應將有關憑證送付款單位開戶銀行。付款單位的開戶銀行收到這些憑證后,將有關憑證轉交付款單位,不必等付款單位承付,即可將應付款項從付款單位的存款戶中划給收款單位。
即收款和付款單位事前簽訂經濟合同,收款單位根據合同發貨后,委託銀行向本地或外地的付款單位收款,付款單位根據合同核對單據並驗貨后,再向銀行承付的一種結算方式這種方式適於行政事業單位同有關單位之間商品交易和勞務供應款項的結算。採用這種方式時,收款單位在發貨后,開出“托收承付結算憑證”一式五聯,連同發貨單和運雜費憑證送交開戶銀行委託收款。收款單位開戶行收到憑證后,經審查,通知付款單位開戶銀行。付款單位開戶行在上述憑證加蓋承付期限圖章轉給付款單位,付款單位承認付款,並將有關憑證聯,退回開戶銀行,由銀行付款。
即付款單位通過銀行將款項匯給外地收款單位或個人的一種結算方式。有電匯和信匯兩種方式。這種方式適用於異地上下級之間、單位之間、單位與個人之間的資金調撥、往來款項、匯寄差旅費和臨時採購款等業務。
企業資金結算中心是代表企業集團母公司進行資金管理的內部職能部門。它與財務公司有著本質的區別。結算中心僅僅是企業集團的內部管理機構,它不具有任何法人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