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4日至8月14日,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我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並於2016年11月17日將督察發現的11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我省,要求依法依規進行調查處理。
樂平工業園區突出環境問題長期得不到有效解決,群眾反映強烈,樂平市委、市政府對樂平工業園區雨水管網水質超標問題重視不夠,對上級有關園區環境整治的要求和批示沒有專門研究整改意見,沒有拿出整改計劃,導致2013年6月至2016年12月園區雨水管網水質污染物超標問題長期存在。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給予樂平工業園區管委會主任李寶山行政記過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