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區巡警大隊

市中區巡警大隊

市中區巡警大隊(以下簡稱區巡警大隊)內設綜合科、業務科,4個110中隊。 2001年,根據市公安局《關於巡警勤務改革工作的意見》,將全區劃分為四個巡邏區域, 110勤務中隊由1個發展到4個,配置了4輛新式110接處警車輛及相應裝備,步巡與車巡相結合展開110接處警工作。

機構設置


2003年,根據建立“警區化”巡邏防控網路機制的要求,以市中區二環路內18個派出所管轄區為界,設置一個警區、8個巡區,配備巡邏車8輛。逐步建立並完善“警區化”巡邏防控機制,維護了轄區的政治穩定和社會安定。 1999年以來,區巡警大隊共接處110報警4800餘次,抓獲各類違法犯罪嫌疑人48名,在“平安市中”、“和諧市中”的建設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2004年,區巡警大隊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人民滿意政法單位”稱號,並榮立集體二等功;被省公安廳授予全省巡警防暴警隊伍全員培訓工作先進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