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緣群婚,人類的早期婚姻形態。是按照輩份劃分婚姻集團,同一輩份的男女之間互為夫妻,他們的子女也互為夫妻。這種婚姻是在家庭內部,一群直系與旁系的兄弟姐妹互相通婚。典型的形式是一對配偶的子孫中每一代都互為兄弟姐妹,也互為夫妻。在親屬稱謂上,無母系父系之分,祖父與外祖父、姑母與舅母等都用相同的稱呼。它排斥了祖輩與孫輩、父母輩與子女輩的通婚,較人類原始的雜婚狀態要進步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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