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和平

宜賓市翠屏區糧食局黨組原書記、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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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賓市翠屏區糧食局黨組原書記、局長黃和平安排其妻子在下屬企業“吃空餉”等問題。徠2012年6月至2014年3月,黃和平利用職務之便,將其妻子鄧某安排到某糧庫工作,但鄧某隻領工資未實際到崗工作,累計獲得薪酬3.35萬餘元。2014年,黃和平利用職務之便,將其五妹黃某工作關係掛靠至某糧油購銷有限責任公司,並由該公司替黃某繳納養老保險金1.86萬餘元。2012年至2013年,黃和平與他人(另案處理)共謀,採取虛增實際採購均價的方式,套取政府區級儲備糧購糧款81.21萬餘元;2014年,黃和平與他人(另案處理)共謀,套取某糧站下屬5處糧管所維修工程項目資金15萬元。前述套取資金均用於填補前期資金缺口(經營虧損以及解決糧食系統改制的歷史遺留問題)和單位日常開支。經查,黃和平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8年9月,黃和平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及涉案款物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黃和平妻子“吃空餉”的違紀款已收繳,黃和平五妹已主動退賠公司為其代繳的養老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