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縣教育局
衡南縣教育局
是衡南縣人民政府主管全縣基礎教育工作的職能部門。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和地方性教育規章制度,統籌全縣教育事業發展,協調研究制訂全縣教育體制改革的意見,研究擬定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負責實施,指導和負責全縣中小學校的辦學體制、基本建設、隊伍建設、教學管理、教育信息、教育質量評估、思想政治及安全教育等工作;負責教育督導和評估,管理全縣學歷教育及其各種考試工作。承擔縣委、縣政府和省、市教育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貫徹落實國家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縣實際擬定具體實施辦法和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
(二)研究提出全縣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及教育發展的重點、結構、速度和步驟,指導並協調實施。
(三)負責全縣的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民辦教育的管理工作。按有關規定承辦各類學校的設置、調整、更名、撤銷的審核、報批工作。
(四)統籌和指導全縣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地區和貧困地區的教育援助。
(五)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宏觀指導與協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六)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教育經費預算、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並組織實施,完善教育經費管理制度。檢查監督全縣教育經費的投入和使用情況。負責管理縣本級的教育經費及國外政府和組織以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對本縣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監管教育系統國有資產。指導、管理全縣資助經濟困難學生工作。
(七)主管全縣的教師工作。組織指導中小學教師的資格認定、註冊、招聘錄用、職務評聘、培養培訓、調配交流、檔案管理和考核獎懲等工作。制定全縣師資建設發展規劃、教職工管理制度和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
(八)規劃並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等工作。
(九)統籌管理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招生考試工作和高等教育的自學考試工作。
(十)擬訂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就業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一)負責全縣勤工儉學、教育技術裝備和圖書建設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十三)組織、指導全縣教育行政執法工作和系統內部審計等工作。
(十四)統籌全縣教育信息化建設與應用工作。
(十五)組織、指導全縣教育督導工作。
(十六)統籌管理全縣語言文字工作。擬定全縣語言文字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推廣普通話和規範字及普通話師資培訓工作。
(十七)負責本行業、領域的應急管理工作,對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十八)負責全縣教育工會工作。
(十九)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信訪維穩和綜合治理股
審計股
計劃財務股
政策法規與行政審批服務股
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股
職成教育與民辦教育股
基礎教育股
組織人事股
辦公室
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秘書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