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學通知書
學校的一種書面的通知形式
入學通知書是指學校通知符合要求的學生來該校接受教育的一種書面的通知形式。
目錄
區(鄉鎮)政府或由政府授權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至遲在新學年始業前十五天,向自己服務範圍內當年應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兒童少年發出《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要發至接受義務教育對象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手中。(《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四條)
《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由各區人民政府統一印製、統一管理、統一發放,不得收取任何費用。《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需經區政府蓋章後方能生效。(《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四條)
新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持《入學通知書》到校辦理入學手續。(《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五條)
中學入學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