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同創新
協同創新
協同創新 多為(組織)企業內部形成的知識(思想、專業技能、技術)分享機制,特點是各獨立的創新主體擁有共同的目標、內在動力、直接溝通、依靠現代信息技術構建資源平台,進行多方位交流,多樣化協作。
“協同創新”是指創新資源和要素有效匯聚,通過突破創新主體間的壁壘,充分釋放彼此間“人才、資本、信息、技術”等創新要素活力而實現深度合作。
協同創新是一項複雜的創新組織方式,其關鍵是形成以大學企業研究機構為核心要素,以政府金融機構中介組織創新平台非營利性組織等為輔助要素的多元主體協同互動的網路創新模式,通過知識創造主體和技術創新主體間的深入合作和資源整合,產生系統疊加的非線性效用協同創新的主要特點有兩點: (1) 整體性,創新生態系統是各種要素的有機集合而不是簡單相加,其存在的方式目標功能都表現出統一的整體性;(2) 動態性,創新生態系統是不斷動態變化的因此,協同創新的內涵本質是:企業、政府、知識、大學、研究機構、中介機構和用戶等為了實現重大科技創新而開展的大跨度整合的創新組織模式,協同創新是通過國家意志的引導和機制安排,促進企業大學研究機構發揮各自的能力優勢整合互補性資源,實現各方的優勢互補,加速技術推廣應用和產業化,協作開展產業技術創新和科技成果產業化活動,是當今科技創新的新範式。
教育部“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簡稱“2011計劃”),自2012年啟動實施,四年為一個周期,旨在建立一批“2011協同創新中心”,大力推進高校與高校、科研院所、行業企業、地方政府以及國外科研機構的深度合作,探索適應於不同需求的協同創新模式,營造有利於協同創新的環境和氛圍。
ICT及知識網路的發展,突破了知識傳播的傳統物理瓶頸,推動了創新2.0模式的浮現和知識社會的形成。傳統的社會組織及其活動邊界正在“消融”,人類可以利用ICT更快捷和方便地共享及傳播信息和知識,並實現交互,知識的構件化和模塊化更加方便了全球化、個人的創新和群體的協作。每一個普通人都能成為創新主體,協同價值及用戶創新凸顯。特別是隨著ICT從支撐個人通信到支撐個人計算,再發展到支撐個人設計與製造的轉變,更是拓展了用戶創新的內涵與外延。信息通信技術不僅推動了用戶創新,也進一步消融了創新活動的邊界,推動了開放創新。同時,基於開放的知識架構,創新2.0環境下的新一代信息技術正從支撐信息共享、交流溝通到支撐協同行動、協作共創,從支撐協商到支撐協作轉變,推動了協同創新。《創新2.0視野下的協同創新研究:從創客到眾創的案例分析及經驗借鑒》一文從協同創新的要素及其相互作用的機理分析指出,協同創新是多元創新主體溝通、協調、合作與協作的過程;在整合要素上,包括信息、目標、績效和行動的整合;在互動強度上,包括不同創新主體之間的信息互惠共享、目標共同設定、績效系統匹配以及行動最優同步。英特爾中國研究院院長吳甘沙認為,協同創新是創新2.0從開放式創新轉向大眾創新的新發展,是更為複雜的創新組織方式,強調多元主體的協同互動、深入合作、資源優化整合,為大眾創新的複雜湧現提供動力,並認為“網際網路+”的實踐就是協同創新的範式。
協同創新是各個創新主體要素內實現創新互惠,知識的共享,資源優化配置,行動最優同步、高水平的系統匹配度。而協同創新的有效執行關鍵在於協同創新平台的搭建,可以從兩方面對協同創新平台進行宏觀布局。一是面向科技重大專項或重大工程的組織實施,建設一批可實現科技重點突破的協同創新平台,如新葯創製、核高基、海洋科學與工程等重大專項。通過重大專項和重大工程的部署實施,瞄準目標產品和工程,集成各類科技資源,堅持產學研用結合,加強各類承擔主體的聯合,建設支撐科技重大專項和重大工程的組織實施。二是面向產業技術創新,建設國家層面支撐產業技術研發及產業化的綜合性創新平台,加快科技成果轉化、產業化。特別是面向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協同創新平台,以重大的高新技術產業化帶動新興產業發展形成未來主導產業,協調相關創新組織,統籌加強科研設施建設和研發投入,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形成、崛起,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主導產業,帶動產業結構調整。
除此之外,需要制定有利的政策與保障措施來支持和發展協同創新平台:一是建立協同創新平台的中央財政投入渠道,穩定支持培育具有產業技術綜合競爭實力、具有較大產業化價值的研發組織。國家重大項目安排要優先向協同創新平台傾斜。在保障政府投入的基礎上,發揮多方積極性,進一步吸收社會資金參與協同創新平台的建設與發展,形成國家與地方、企業聯合共建機制。探索穩定支持與項目支持相結合、中央支持與地方支持相結合、財政資金投入與企業和社會資金投入相結合的多種支持方式和渠道。調動各種資源,加強集成與銜接,避免重複建設。二是要主動加強與現有人才發展規劃、計劃和工程的銜接,吸引和聚集優秀的創新人才,開展廣泛的國際國內交流與合作。在不危害國家安全、不泄密的前提下,吸引來自世界各國優秀人才共同參與我國科技創新,提高基礎研究、高技術前沿研究領域與產業創新的國際競爭力。
根據教育部“2011計劃”重大需求的劃分,協同創新中心分為面向科學前沿、面向文化傳承創新、面向行業產業和面向區域發展四種類型。
(1)面向科學前沿的協同創新中心,以自然科學為主體,以世界一流為目標,通過高校與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國際知名學術機構的強強聯合,成為代表我國本領域科學研究和人才培養水平與能力的學術高地。
(2)面向文化傳承創新的協同創新中心,以哲學社會科學為主體,通過高校與高校、科研院所、政府部門、行業產業以及國際學術機構的強強聯合,成為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增強中華文化國際影響力的主力陣營。
(3)面向行業產業的協同創新中心,以工程技術學科為主體,以培育戰略新興產業和改造傳統產業為重點,通過高校與高校、科研院所,特別是與大型骨幹企業的強強聯合,成為支撐我國行業產業發展的核心共性技術研發和轉移的重要基地。
(4)面向區域發展的協同創新中心,以地方政府為主導,以切實服務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為重點,通過推動省內外高校與當地支柱產業中重點企業或產業化基地的深度融合,成為促進區域創新發展的引領陣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