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字

漢語辭彙

假借字,漢語辭彙,作名詞,是指假借已有的音同或音近的字來代表所想表達的字或意思。漢字是由象形、象意的文字發展起來的。有的外物有形象可以描繪,有的意思可以利用圖像和筆畫來表現,可是有很多代表某些事物的概念不能用象形、象意的方式隨時造出文字來表現,於是就假借已有的音同或音近的字來代表。

特點


一般說來,假借字都是同音字。但同音字並不一定是假借字。假借字是以不造新字來表達新義的用字法,即:舊字翻新。而這種借舊翻新的方法,卻往往是借而不還。

分類


假借字有兩類。一類是本無其字的假借,那就是上面所說的假借字。許慎在《說文敘》里所說“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託事”,就是這一類。在語言發展過程中這一類的字很多。假借字的另一類是本有其字的假借。本有其字的意思是在日常使用的文字當中本來有表示某個詞義的書寫形式,但是在使用當中不用本來約定俗成的字形而寫為另外一個意義不相涉而音同或音近的字。這一類在秦漢以上的古書中極為常見。例如:《岳陽樓記》“浩浩湯湯,橫無際涯”,借“湯”為“盪”;《詩經·豳風·七月》“七月食瓜,八月斷壺”,借“壺”為“瓠”。這些都是本有其字的假借。前一類可以說是不造字的假借,后一類是在用字當中的假借。在用字當中既然本有其字,為什麼還要另外寫一個假借字呢,其中可能有兩種原因。一種原因是寫書者倉促間寫為一個音同的字,歷代傳抄因其舊而不改;另一種原因是某一時期、某一地區或某一師承,經常習慣以某字代某字用,後世傳寫也就一仍其舊。要注意的是,假借,是永借不還,是長期的,一經借用,本意要另造新字。

通假

本有其字的通假:某些詞原先已為它造過專用字,但由於種種原因,書寫者沒使用本字,而是另找一個讀音相同或相近的字來代替它。例如:
早晚的“早”寫成“蚤”,《禮記.樂記》:發揚蹈厲之已蚤。
屈伸的“伸”寫成“信”,《周易.繫辭下》:尺蠖之屈。以求信也。龍蛇之蟄。以存身也。
飛翔的“飛”寫成“蜚”;
屎尿的“屎”寫成“矢”;《史記。廉頗藺相如傳》:頃之三遺矢。
“尿”寫成“溺”;《莊子》:道在屎溺。
“述士”的“述“寫作“術”,《史記》:坑術士(“述而不作”之“述”即“述士”即“術士”);《漢書。金日磾傳》:光(霍光)不學亡術(不學無術),闇於大理。(術、述、行,此三字,詳見《康熙字典》和《說文解字》)
背叛的“叛”寫成“畔”,司馬遷史記律書:高祖有天下,三邊外畔。
抗拒的“拒”寫成“距”;等。

假借

本無其字的假借:某些詞原先並沒有為它專門造字,人們就從現有的文字中選取某些同音字來記錄。例如:表示“沒有誰,沒有什麼”意思的否定性無定代詞,原先沒有為它專門造字,就借用與之同音的莫”(本義為昏暮)字來記錄它。這樣,“莫”也就成了記錄否定性無定代詞的專用字。為了區別,人們後來又造了“暮”來表示日暮的意思。“莫”和“暮”的關係,屬於古今字的關係。再如借用本義為“燃燒”的“然”,來記錄表示“如此,這樣”意思的指示代詞;借用本義為“畚箕”的“其”,來記錄代詞和語氣詞;借用本義為“呼叫”的“乎”來記錄表疑問的句末語氣詞;借用本義為“搗臼的棒槌”的“午”,來記錄十二地支的第七位,等等;都屬於這類情況。

文獻記載


許慎:“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託事,令長是也。”即本來沒有那個字,現在為了表達的需要,在不另造新字之情況下借用舊字來充當新義,就成了假借,“令”本義表命令的會意字,後來指縣令。
清代學者孫詒讓曾說:“天下之事無窮,造字之初,苟無假借一例,則逐事而為之字,而字有不可勝造之數,此必窮之數也,故依聲而托以事焉。視之不必是其字,而言之則其聲也,聞之足以相喻,用之可以不盡;是假借可救造字之窮而通其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