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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奇

甘肅省委原書記

李子奇(1923.09-2014年1月11日),男,生於1923年9月29日,陝西省神木縣沙峁鎮石角塔村人。曾任中共甘肅省委書記、甘肅省顧問委員會主任,中共第十二、十三屆中央委員,第八屆全國政協常務委員。

人物生平


原甘肅省委書記李子奇
原甘肅省委書記李子奇
1929年秋至1935年,在當地小學讀書。
1936年2月,參加陝北紅軍,5月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不久轉為中國共產黨正式黨員,先後擔任少先隊全區總隊長、共青團神木二區區委書記。
1937年至1943年,先後擔任神府分區抗敵後援會秘書、子長縣青救會組織科長、鹽池縣青救會主任、三邊地委青救會主任。
1944年至1949年,先後擔任吳旗縣委副書記、游擊隊隊長,安邊縣委書記兼武裝大隊政委。
1949年9月至1954年秋,先後擔任寧夏省中寧縣委書記,中共寧夏省青年工作委員會書記,共青團寧夏省委書記兼寧夏師範學校校長,寧夏省體育運動委員會副主席,寧夏省教育廳黨組書記、副廳長。
1954年秋至1963年4月,先後擔任白銀有色金屬公司黨委第一副書記、副經理(1955年9月至1957年底,在蘇聯莫斯科有色金屬學院冶金專業學習),經理兼白銀市委書記處書記。
1963年5月至1978年底,被錯誤處理,在白銀公司石灰廠、農場等處勞動改造。
1979年3月,“白銀案件”徹底平反,擔任甘肅省輕工業局局長、黨組書記。
1982年9月,作為特邀代表參加中共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當選為中央委員。10月,擔任中共甘肅省委副書記、省人民政府常務副省長。1983年3月至1990年11月,擔任中共甘肅省委書記、甘肅省軍區黨委第一書記、政委。
1990年11月至1993年底,擔任中共甘肅省顧問委員會主任。
2014年1月11日去世。

社會任職


李子奇(前右二)
李子奇(前右二)
1993年1月,當選為八屆全國政協常委。
1998年3月,當選為九屆全國人大代表。
是中共第十二、十三屆中央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