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偶原理

對偶原理

對偶原理--是由電路元素間的對偶性歸納出的基本規律。內容為:如果某些電路元素決定的關係成立,則把這些電路元素用各自的對偶元素置換后得到的新關係亦必成立,而且這新關係與已有的關係又相互對偶。

目錄

正文


以已知線性時不變電感元件的電壓-電流關係為例,若
根據對偶原理,利用表中的對偶元素來置換上式的有關元素,即用換,換,C換L和換,便得出新的關係:
此式即為與線性時不變電感元件相對偶的線性時不變電容元件的電壓-電流關係,表明新關係確實成立。
對偶原理的實用性和重要性顯而易見。應用對偶原理可直接從電感元件的電壓-電流關係推出電容元件的電壓-電流關係;從戴維南定理導出諾頓定理;從KCL得出KVL(見基爾霍夫定律);從串聯的方程求出並聯的方程;從有關串聯諧振(共振)的結論寫出有關並聯諧振的結論等。總之,應用它不僅使我們能夠大大精簡研究的內容,而且還會使我們有可能從已有的方法、理論和電路導出新的方法、理論和電路。
對偶現象並不只存在於電路中,在別的科學領域也有對偶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