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聽證會

美國國會聽證會

美國國會聽證會是在初步研擬立法政策時收集與分析各界意見資料的一種正式而主要的方法。

聽證會簡介


證,稱證,初步研擬政策收集析各資料式。權證(參議院證)、證、監督證、調查證合舉聯合證,皆準備流程規則。證包含證述證詞及議證質詢。

聽證會類型


立法聽證會

委措施共議題舉證,證提供背景證達論壇,證包括、政府官、益團及精。權益提影響。

監督聽證會

監督證複審研究、議題,且聚焦聯邦計劃品質及政府官。證協助確保政單執律符合及政政策反映共益。監督證追求政府運效率、效濟提升。監督委占量,舉例,,參議院源暨資源委探討近油價揚舉監督證,政府務委聯邦稅局務舉監督證,參議院衛、育、勞暨退休福委施庭醫療假舉監督證,參議院印務委近涉印賭博院案件舉監督證。委監督證既計劃,例授權計劃扮演監督角,監督證證舉。

調查聽證會

調查聽證會與立法及監督聽證會有著一些共同的特徵,不同之處在於舉行此種聽證會是為了表達國會要調查的決心,通常是在於政府官員在執行其政府職能有錯誤之嫌疑或公民活動表達需要立法補救之時。國會的調查職權是廣泛的,並且從早期共和制度之時開始已經行之有年。在美國歷史中最具指標性的調查有美國信貸公司醜聞、蒂波特山醜聞、陸軍-麥卡錫聽證會、水門事件及伊朗門事件。因此調查聽證會往往幫助立法機關去揭露問題的所在。另外,司法行動將可能優先於國會的調查,或與聽證會同時進行,或遵循聽證會調查結果採取行動。

同意權聽證會

為總統提名而舉辦的同意權聽證會是為了實現憲法賦予參議員之諮詢與同意(advise and concent)的職責,每個參議院委員會在不超過本身權責範圍之下舉辦對總統提名案有其行政及司法之地位的同意權聽證會,這些聽證會往往提供人們一個監督被提名人部門與機構的機會,而大部分的同意權聽證會是例行性的,有些則是為了任命與提名有爭議性而額外舉行的。類似的,在憲法的規定之下參議院也必須對行政單位與外國政府簽訂條約的批准與否實行同意權。舉例來說,在1999年10月,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與美國參議院軍事委員會對於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召開了聽證會,在同一年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也開了有關於批准與愛沙尼亞委內瑞拉丹麥等多國的稅務條約舉辦了聽證會。雖然這種聽證會並不如所謂的同意權聽證會那麼多,但這些聽證會讓參議院能依其憲法賦予的權利義務在公共政策的領域扮演重要的角色。

現場聽證會

現場聽證會是在美國國會所在的華府之外的地點舉行的國會聽證會。

傳喚與取證


大部分的人都會對被邀請作證給予善意的回應,因為他們相信這是溝通與表達自身對於一個公共政策議題的一個難得的機會。然而如果有人經邀請而仍然不出席,委員會或者小組委員會可採取發出傳票的方式傳喚出席。傳喚並不限定於人,委員會也可以傳喚信件、書籍、報告或其他文件。聽證會並不常發出傳票,而大多數傳票通常是在舉行調查聽證會時發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