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山區農業局

蕭山區農業局

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農業、林業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受委託起草全區有關農業、林業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文件,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參與擬訂全區農業發展中長期規劃並按年度計劃具體實施;擬訂全區林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二)負責農產品生產環節的質量安全。擬訂農業產業的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動植物防疫和檢疫體系建設,組織對動植物疫情的監測;負責農業外來動植物有害生物治理和外來物種管理工作;負責農產品認證和管理工作;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體系的建設與管理;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管理等相關工作。

機構介紹


(三)組織、指導農業行政執法工作。依法開展種子種苗、種畜禽、農藥、獸葯農業投入品行政許可及監督管理;依法組織查處農業違法行為;指導行政執法體系和農資信用體系建設。(四)組織、指導全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等部門管轄範圍除外)造林綠化和封山育林工作;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和管理工作;制定全區造林綠化的指導性計劃;組織、指導林木種子種苗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