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諮詢工程師

證明從事工程諮詢業務的技術人員的文件

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是指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證書》,經註冊登記后,在經濟建設中從事工程諮詢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的英文為:RegisteredConsultingEngineer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4月。原則上只在省會城市設立考點。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印發《工程諮詢(投資)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諮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15〕64號)文件精神,從2016年起在全國範圍內組織實施諮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本考試的前身是2004年開始的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考試。

歷史沿革


2013年5月30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了2013年第2號令《諮詢工程師(投資)管理辦法》,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正式更名為諮詢工程師(投資)。2001年12月,人事部、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下發了《人事部、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關於印發〈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1〕127號),國家開始實施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制度。考試工作由人事部、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負責,日常工作由設在中國工程諮詢協會的全國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具體考務工作委託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4月。且原則上只在省會城市設立考點。

發展現狀

從2002年初全面啟動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制度,鑒於我國在工程諮詢業產生和發展20多年後才實行執業資格制度的特殊國情,有關部門文件規定,在實行全國統一考試之前,對長期從事工程諮詢工作,符合有關條件的人員,採取一次性認定,取得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的執業資格,此後將實行每年一次的全國統一考試。

報名條件


報名條件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均可申請報名參加諮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工學學科門類專業,或者經濟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工程諮詢業務滿8年。
2、取得工學學科門類專業,或者經濟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工程諮詢業務滿6年。
3、取得含工學學科門類專業,或者經濟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在內的雙學士,或者工學學科門類專業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工程諮詢業務滿4年。
4、取得工學學科門類專業,或者經濟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碩士學位,累計從事工程諮詢業務滿3年。
5、取得工學學科門類專業,或者經濟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博士學位,累計從事工程諮詢業務滿2年。
6、取得經濟學、管理學學科門類其他專業,或者其他學科門類各專業的上述學歷或學位人員,累計從事工程諮詢業務年限相應增加2年。
(二)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宏觀經濟政策與發展規劃”“工程項目組織與管理”2個科目:
1、獲得全國優秀工程諮詢成果獎項目或者全國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
2、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工程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並從事工程諮詢業務滿8年。
詳見:

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分為《宏觀經濟政策與發展規劃》、《工程項目組織與管理》、《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現代諮詢方法與實務》等四個科目。2016年考試科目取消《工程諮詢概論》,考試科目分為《宏觀經濟政策與發展規劃》、《工程項目組織與管理》、《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現代諮詢方法與實務》四個科目。

考試流程


首次登陸,進行網上報名,請點擊[首次報考];修改個人信息、上傳照片、網上繳費請點擊【查詢修改】,老考生報名請點擊【老考生報名】已報名考生查詢報名審核信息、交費信息,請登陸當地人事考試網。
1、所有填報的項目請不要使用複製、粘貼的方式填寫;
2、不能有空格回車括弧等非法字元;
3、所有數字類請使用半形輸入;
4、所有標點請使用半形標點;
5、保存失敗后請關閉所有網頁后再重新填報。

主考單位

由人事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共同負責全國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組織協調和監督指導,並成立全國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管理委員會,負責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管理工作,該委員會辦事機構設在中國工程諮詢協會。

組織領導

全國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管理委員會負責組織編製考試大綱,編寫教材和組織命題工作,統一規劃並組織考前培訓等有關工作。
人事部負責審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試題,組織或授權組織實施考務工作,會同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對考試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和確定合格標準。
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考試製度,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制度統一管理。
考試教材
註冊諮詢師考試教材
註冊諮詢師考試教材
2011年度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考試,仍使用2008年版考試大綱,2008年版考試參考教材未作修改。但根據形勢發展的需要,經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部門審定,考試具體內容新增《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2006-2020)》、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告(2008年第37號)發布的《企業投資項目諮詢評估報告編寫大綱》和《關於企業投資項目諮詢評估報告的若干要求》以及《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註冊諮詢工程師考試教材包括了《註冊諮詢工程師考試大綱》、《工程諮詢概論》、《宏觀經濟政策發展與發展規劃》、《工程項目組織與管理》、《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現代諮詢方法與實務》,共一個大綱、五門考試用書。
第一科目
《宏觀經濟政策與發展規劃》主要包括宏觀經濟政策和國家發展規劃兩部分內容,經濟政策部分內容較多。本科目的考題計算題相對較少,以文字理解為主。在複習中應注重對政策、指標的理解,在整體把握章、節邏輯的基礎上,注重對細節考點的記憶。
第二科目
《工程項目組織和管理》主要內容包括工程項目管理的基本理論、內容和方法,旨在考查考生掌握這些知識的程度及考生運用這些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其中需要注意的是,考生應結合工程項目的特點及實際應用程序來理解記憶,而進度管理和費用管理比較偏重定量計算,是本科目的考試難點,考生需要重點掌握網路圖及贏得值的計算方法。
第三科目
《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的內容始終圍繞一個主題:項目的決策。要做出決策,就要對項目的各個方面做出判斷,所以本科目在內容上涉及的知識面非常廣,包括市場戰略、市場營銷、工程技術、財務分析、經濟分析、概率分析、風險分析等。在學習這些知識的同時,須注意他們之間的聯繫,綜合運用。本科目的考察採取客觀題的形式,計算量較大,一般有15—20道題左右。在複習的時候應注意閱讀的覆蓋面要全,概念要準確把握,關鍵知識點、重點詞語要記憶。
第四科目
《現代諮詢方法與實務》2009年新大綱涵蓋前4科目共計25章知識點,以主觀題方式考核。從概念到方法、從理論到案例,既要求應試人員具有宏觀知識背景,又注重檢驗其運用諮詢方法,進行分析、論證、運算和判斷的實際操作能力。
需要應試人員科學制定學習計劃、合理安排複習時間;對書中的概念要理解透徹,方法把握正確,實際應用要靈活,深入解讀掌握知識要領,練習案例將知識融會貫通;對照問題尋找方法,學會如何把所學知識應用到工程諮詢實踐中。

考試大綱

概論
工程諮詢基本內容
(1)工程諮詢的原則、特點、範圍
(2)投資建設與工程諮詢的關係
(3)投資項目、項目周期、項目管理層次和相應的工程諮詢服務
(4)工程諮詢在經濟建設中的作用及服務對象
(5)國內外工程諮詢發展沿革
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
(1)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執業範圍、權利、義務
(2)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的基本素質
(3)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的時代責任
(4)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制度
(5)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資格取得方式
(6)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繼續教育
工程諮詢單位
(1)工程諮詢單位的組織設計和市場准入
(2)工程諮詢單位的業務管理
(3)工程諮詢單位的服務質量
(4)工程諮詢單位的風險管理與工程保險
工程諮詢服務
(1)規劃諮詢
(2)專題與政策研究諮詢
(3)項目前期階段諮詢
(4)項目準備階段諮詢
(5)項目實施階段諮詢
(6)項目竣工及投資運營準備諮詢
(7)項目后評價
(8)工程項目管理
現代工程諮詢方法和信息化手段
(1)現代工程諮詢方法體系
(2)調查法與對比法的應用
(3)系統分析法的應用
(4)邏輯框架法的應用
(5)綜合評價法的應用
(6)工程諮詢信息化手段
工程諮詢服務採購
(1)工程諮詢服務採購實務
(2)工程諮詢服務招標實務
(3)工程諮詢服務投標實務
(4)工程諮詢服務費用計算
中國工程諮詢行業組織和管理
(1)中國工程諮詢待業組織構成
(2)中國工程諮詢業的自律性管理
(3)中國工程諮詢業的行政性管理
(4)其他相關的行政性資質管理
國際工程諮詢行業組織和管理
(1)國際諮詢工程師聯合會(FIDIC)參與和交流
(2)FIDIC合同條款、工作指南應用
(3)國際工程諮詢行業導向
(4)英、美工程諮詢行業組織和管理
工程諮詢的法律責任
(1)工程諮詢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技術規範應用
(2)工程諮詢爭端的裁定與處理
(3)工程諮詢服務中的法律責任界定與判析
(4)知識產權及其歸屬界定與判析
政策規劃
科學發展觀與工程諮詢
(1)科學發展觀在工程諮詢工作中的地位
(2)在工程諮詢業務思想中樹立科學的發展理念
(3)在工程諮詢業務實踐中堅持“五個統籌”
(4)用科學發展觀指導工程諮詢理論方法創新
宏觀經濟管理與規劃
(1)宏觀經濟運行的衡量;宏觀經濟總量指標及其相互間的關係
(2)經濟周期中的產出、就業及價格變動;經濟周期的原因分析。
(3)總供給與總需求及影響總供求變動的因素分析
(4)宏觀經濟政策目標和工具
(5)促進經濟增長的政策
(6)國際收支,國際貿易與政策;匯率及匯率制度
(7)公共部門的經濟學分析
(8)我國政治、經濟基本制度和宏觀經濟管理體制,經濟社會發展“三步走”戰略,我國的宏觀經濟管理政策體系
投資政策和產業結構調整
(1)投資的分類、投資的決定、投資變動的宏觀經濟效應。
(2)固定資產與流動資產的區別,固定資產再生產的實現形式
(3)投資宏觀調控體系
(4)投資項目資本金制度、項目法人責任制、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制度、工程建設監理制度和建設工程合同制度
(5)投資體制改革
財稅體制與財政政策
(1)財政和公共財政的職能
(2)財政收入、財政支出,以及政府間財政關係的制度安排
(3)國有資產管理及其制度安排
(4)財政政策分析
(5)稅收制度分析
金融體系與貨幣政策
(1)金融機構的職能及其制度規定
(2)金融市場的功能及其制度規定
(3)貨幣政策分析
(4)金融風險與監管
規劃體制與規劃方法
(1)規劃性質和功能的確定
(2)規劃的管理
(3)規劃的編製方法
國家最新頒布的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分析
(1)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綱要)編製的背景分析
(2)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指導原則、發展目標、戰略重點和主要任務
(3)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實施機制和管理機制
國家最新頒布的基礎設施和基礎產業專項規劃分析
(1)國家能源發展規劃
(2)國家交通發展規劃
(3)國家信息產業發展規劃
國家最新頒布的資源節約、環保及科技文化發展專項規劃分析
(1)國家節能中長期專項規劃
(2)節水型社會建設發展規劃
(3)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規劃
(4)國家文化事業發展規劃
十、國家最新頒布的區域規劃分
(1)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的編製
(2)西部大開發規劃
(3)東北地區振興規劃
組織管理
工程項目管理及其管理模式
(1)工程項目建設周期和階段,利害關係者的要求
(2)工程項目管理的目標和過程式控制制
(3)工程項目管理模式
(4)工程項目管理的發展趨勢
工程項目主要參與方的項目管理
(1)項目業主對工程項目的管理
(2)政府對工程項目的管理
(3)承包商對工程項目的管理
(4)銀行對垡款工程項目的管理
(5)諮詢工程師參與工程項目的管理
工程項目綜合管理
(1)工程項目綜合管理的目的、基本原則和過程
(2)工程項目績效評價
(3)溝通與協調
工程項目範圍管理
(1)工程項目管理範圍的分解與明確
(2)工程項目範圍確認
(3)工程項目範圍變更控制
工程項目管理的組織
(1)工程項目管理組織的作用與構成
(2)工程項目管理組織結構的確定
(3)工程項目管理組織結構的基本形式與優化
工程項目的人力資源管理
(1)工程項目的人力資源管理的特點與過程
(2)工程項目的人力資源管理的基本內容
(3)項目經理的選擇、作用和主要工作
(4)項目團隊建設
工程項目招標投標管理
(1)招標投標管理的基本原則、法律依據,招標投標管理中的主要工諮詢工作
(2)工程項目招標範圍和程序
(3)工程項目施工招標投標的主要工作
(4)工程項目貨物招標投標的主要工作
工程項目合同管理
(1)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則、法律依據,工程項目合同的特點和體系,諮詢工程師在合同管理中的作用
(2)FIDIC合同條件
(3)我國工程項目施工合同管理
(4)我國工程項目貨物採購合同管理
(5)合同索賠管理
工程項目進度管理
(1)工程項目進度管理的過程
(2)工程項目工作分解結構與工作程序
(3)工程項目工作時間估算
(4)工程項目進度計劃
(5)工程項目進度控制
十、工程項目費用管理
(1)工程項目費用管理的程序、工程項目投資的構成、建築安裝工程費用的組成
(2)工程項目資源消耗計劃
(3)工程項目費用估算
(4)工程項目費用計劃
(5)工程項目費用控制
十一、工程項目質量管理
(1)工程項目質量管理的特點,參與工程建設各方的質量責任,建立和實施質量管理體系
(2)工程項目前期工作階段的質量管理
(3)工程項目設計階段的質量管理
(4)工程項目施工階段的質量管理
(5)工程項目試運行階段的質量管理
十二、工程項目風險管理
(1)工程項目風險與風險管理
(2)建立工程項目風險管理體系
(3)工程項目風險識別
(4)工程項目定性風險分析
(5)工程項目定量風險分析
(6)制定工程項目風險應對計劃
(7)工程項目風險監測與控制
十三、工程項目健康、安全、環保管理
(1)工程項目健康、安全、環保管理的必要性,管理體系的建立和文件的編寫
(2)工程項目健康、安全、環保的全過程管理
(3)健康、安全、環保管理在工程項目不同階段的管理重點
(4)FIDIC對工程健康、安全、環保管理體系的要求
分析評價
項目目標與項目決策
(1)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的任務和要求
(2)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的工作程序和內容
(3)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結論
市場分析與戰略分析
(1)市場調查
(2)市場預測
(3)戰略分析
建設方案研究
(1)建設方案研究的任務、內容、作用及方案比選和優化
(2)產品方案和建設規模
(3)生產工藝技術和設備方案
(4)場(廠)址比選
(5)原材料與燃料供應
(6)總圖運輸方案研究與比選
(7)工程方案及配套工程研究與比選
(8)環境保護方案設計
(9)職業安全衛生健康與消防
資源利用分析與評價
(1)土地資源優化配置與合理性分析
(2)礦產資源優化配置與合理性分析
(3)能源資源優化配置與合理性分析
(4)水資源優化配置與合理性分析
(5)節能、節水方案與評價
環境影響評價與安全預評價
(1)環境影響評價的發展與管理體系、相關法律法規體系和技術導則的應用
(2)環境影響評價的要求和內容
(3)環境影響的經濟損益分析
(4)安全預評價
投資估算
(1)投資估算的內容、要求、依據和作用
(2)建設投資估算
(3)建設期利息估算
(4)流動資金估算
(5)項目總投資與分年投資計劃
融資方案研究
(1)融資環境、融資主體、融資模式、資金來源和投資產權結構分析
(2)資本金籌措
(3)債務資金籌措
(4)基礎設施項目融資新興方式的應用
(5)融資方案設計與優化,資金結構、資金成本和融資風險分析
資金時間價值與方案經濟比選
(1)資金時間價值與等值換算
(2)現金流量分析方法
(3)方案經濟比選方法
財務分析
(1)財務分析的基本原則、作用、內容和程序
(2)財務分析的價格體系選用
(3)財務效益與費用估算
(4)財務盈利能力分析
(5)償債能力分析和財務生存能力分析
(6)非經營性項目財務分析
十、經濟分析
(1)經濟分析的作用、內容和基本方法的運用
(2)經濟分析的適用範圍及與財務分析的比較
(3)經濟效益與費用的識別
(4)經濟效益與費用的估算
(5)經濟費用效益分析報表編製與指標計算
(6)經濟分析中的費用效果分析
(7)經濟分析參數及應用
十一、經濟影響分析
(1)經濟影響分析內容和項目特徵
(2)經濟影響的層次、傳遞途徑與影響類別分析
(3)經濟影響分析方法
十二、社會評價
(1)社會評價的特點、作用和範圍界定
(2)社會影響分析、互適性分析和社會風險分析
(3)社會資料調查、社會因素識別和方案比選論證
(4)社會評價信息的收集和調查方法
(5)社會評價主要方法
(6)社會評價中的公眾參與
(7)社會評價報告的編寫
十三、不確定性分析與風險分析
(1)風險與不確定性的特徵、性質和類別
(2)不確定性分析與風險分析的作用、區別和聯繫
(3)敏感性分析的內容、方法及運用
(4)盈虧平衡分析的內容、方法及運用
(5)風險等級、風險概率和風險評價矩陣運用及投資項目的風險識別
(6)風險分析的內容、方法及風險對策分析
方法與實務
涉及科目1的內容
(1)工程諮詢單位業務的市場開發。
(2)工程諮詢單位的風險管理
(3)投資建設各階段工程諮詢服務內容
(4)現代工程諮詢方法體系,以及調查法與對比法、系統分析法、邏輯框架法和綜合評價法的應用
(5)工程諮詢招標與投標
涉及科目2的內容
(1)宏觀經濟運行的衡量
(2)投資的分類
(3)主要稅種稅收政策對投資項目的影響
(4)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指標分析。
涉及科目3的內容
(1)工程項目進度管理
(2)工程項目費用管理
(3)工程項目風險管理
(4)工程項目招標投標管理
涉及科目4的內容
(1)市場分析與戰略分析
(2)產品方案和建設規模、場(廠)址比選、總圖運輸方法、工程方案及配套工程
(3)能源資源優化配置與合理性分析
(4)環境影響評價的要求、內容及環境影響的經濟損益分析
(5)建設投資、建設期利息和流動資金估算,項目總投資與分年投資計劃
(6)資本金籌措、債務資金籌措和融資方案設計與優化、資金結構、資金成本和融資風險分析
(7)資金時間價值與等值換算、現金流量分析方法和方案經濟比選方法
(8)財務效益與費用估算、財務盈利能力分析、償債能力分析和財務生存能力分析
(9)經濟效益與費用的識別、估算,經濟費用效益分析報表編製與指標計算,經濟分析中的費用效果分析和經濟分析參數及應用
(10)社會評價的內容、方法及社會評價報告的編寫
(11)不確定性分析與風險分析的作用、區別和聯繫,敏感性分析的內容和方法,線性盈虧平衡分析的內容、條件及方法
(12)風險等級、風險概率和風險評價矩陣運用,投資項目風險識別,風險分析方法和風險對策分析

考試時間

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日期定為每年4月。具體考試時間和考試科目如下:
考試時間考試科目
4月13日上午9∶00-11∶30宏觀經濟政策與發展規劃
下午14∶00-16∶30工程項目組織與管理
4月14日上午9∶00-11∶30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
下午14∶00-17∶00現代諮詢方法與實務

成績管理

考試成績實行4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四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注意事項
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答題注意事項(答題卡首頁);
2、嚴格按照指導語要求,根據題號標明的位置,在有效區域內作答;
3、為保證掃描質量,須使用鋼筆或簽字筆(黑色)作答;
4、該科目閱卷工作由全國統一組織實施,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鋼筆或簽字筆(黑色)、2B鉛筆、橡皮、計算器(無聲、無編輯儲存功能)。草稿紙由各地人事考試中心配發,用后收回。

合格標準

2009年合格標準為:工程諮詢概論、宏觀經濟政策與發展規劃、工程項目組織與管理、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現代諮詢方法與實務5個科目的合格標準均為78分(試卷滿分均為130)。
2012年註冊諮詢工程師合格標準:
資格名稱科目名稱試卷滿分合格標準
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現代諮詢方法與實務13078
宏觀經濟政策與發展規劃
工程項目組織與管理
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

有效期限


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獲得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全國範圍有效。

登記註冊

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考試證書實行定期登記制度,資格證書每3年登記1次。資格證書持有者應按有關規定到其指定的機構辦理登記手續。
國務院2012年9月23日下發《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取消了171項行政審批項目,其中原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實施的“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認定”行政審批項目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