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市委黨校

臨沂市委黨校

臨沂市委黨校成立於1942年,前身為濱海地委黨校,1953年正式改為“臨沂地委黨校”,1991年批准為大專體制,1995年臨沂改為地級市后,改名為“中共臨沂市委黨校”,2006年,實行市委黨校、市行政學校和市社會主義學院“三校合一”的辦學體制。

簡介


臨沂市委黨校誕生於戰火紛飛的1942年,前身為濱海地委黨校,1953年正式改為“臨沂地委黨校”,1991年批准為大專體制,1995年臨沂改為地級市后,改名為“中共臨沂市委黨校”,2006年,實行市委黨校、市行政學校和市社會主義學院“三校合一”的辦學體制。
市委黨校坐落在臨沂城的中心地帶,三面環水,風景秀麗。全校分為辦公教學、學員生活和職工住宅三個區域,佔地面積76畝,固定資產1.2億元。全校教職工131人,其中專業技術人員61人,行政系列70人。具有高級職稱的28人,中級職稱19人,初級職稱14人。另外,還聘請了16名專家學者為客座教授。共設有24個處室,其中辦公室、組織處等行政處室12個,設基礎理論、經濟學、黨史黨建、政法、管理學、文化科技6個教研部和科研處、圖書館2個教研處室;另設財務中心、培訓中心、案例教學中心三個校內機構。
市委黨校自創建以來,歷經初創時期、曲折發展時期、撥亂反正時期、黨校教育正規化時期和深化改革、全面發展等歷史時期,經過幾代人努力,現已發展成為臨沂市培養高素質幹部隊伍的搖籃、社科理論研究的陣地和市委市政府決策諮詢的智囊團。在市委的堅強領導和上級黨校的悉心指導下,市委黨校始終秉承黨的優良傳統,堅持正確的辦學方向,服從和服務於黨的中心工作,始終以培訓輪訓黨政領導幹部和宣傳理論幹部為己任。特別是新的歷史時期,緊緊圍繞胡錦濤同志提出的各級黨校要樹立“五種意識”、發揮“五個作用”的總體要求,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高點定位,建設最好”為目標,深化教學改革,開展科學研究,提高辦學質量,提升決策水平,培養了一大批忠誠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德才兼備的黨員領導幹部和理論骨幹,有力地促進了臨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內設機構


1、機關黨委(機關紀委)
(1)負責黨的建設的具體工作,提出加強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協助校委抓好基層黨組織建設工作;
(2)負責對黨員、幹部進行黨紀、政紀教育,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3)督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有關黨風廉政建設規定、制度的落實、執行情況;
(4)接待辦理來信來訪,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受理群眾對黨組織和黨員的檢舉和控告;負責信訪案件的承辦、轉辦和催辦工作;
(5)負責“先進處室、優秀黨員、優秀教師、先進工作者”的評選工作;
(6)協助校委抓好中心組學習,負責宣傳教育和教職工的政治理論教育工作;
(7)承辦上級黨委、紀委和校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2、工會
(1)組織召開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落實大會的決議;
(2)代表和組織教職工參與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
(3)負責工會組織建設和新會員的發展、教育工作;
(4)負責精神文明創建工作、校園文化建設和教職工文體活動;
(5)負責婦女工作,維護女職工利益;
(6)負責計劃生育工作;
(7)負責編製工會年度經費預算、決算和經費、會費的收繳、管理、使用;
(8)承辦上級工會和校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3、辦公室
(1)協助校領導處理日常事務,協調、溝通處室間的工作;
(2)負責上級發文、信(電、函)和其他單位來文(函)的簽收、登記、呈閱工作,協調、督辦校領導的批示;
(3)負責全校性工作計劃、總結、請示、報告、規章制度等文書材料的擬稿、校對、印發工作;做好校委會議決定有關事項貫徹落實的督查工作;
(4)負責全校各種印鑒的管理、使用和報刊訂閱、分發工作;
(5)負責各類文書的分發、歸檔管理和保密、機要通訊工作;
(6)承辦校委會、領導骨幹會、教職工大會等會務工作;
(7)負責車輛管理、調配使用和維修保養;
(8)負責上呈下達,搞好接待工作;
(9)會同有關處室組織學校重大活動的宣傳、報道工作;
(10)負責校史校志編撰、續寫工作;
(11)做好校領導的行政服務工作;
(12)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4、組織處(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1)負責制定幹部隊伍、師資隊伍和職工隊伍建設規劃,研究提出黨校人員編製和機構設置的意見和建議;
(2)負責幹部管理、考察、培養工作,根據校委安排,提出幹部選拔、調配、任免建議;
(3)負責工作人員的錄用、培訓、考核、調配等工作;
(4)負責教職工工資管理和養老保險金繳納工作;
(5)負責幹部、人事檔案管理、人事資料庫管理維護和組織、人事統計報表工作;
(6)負責制定崗位職責及其考核標準,組織全校教職工年度考核工作;
(7)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技術職務考評、晉陞、聘任、考核工作;
(8)負責全市黨校系統教師序列中級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組織教師序列中級技術職務的評審活動;
(9)負責教職工離退休(退職)工作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10)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教師和其他人員的業務進修、掛職鍛煉、包村幫扶等工作;
(11)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5、教務處
(1)負責主體班次教學的組織、管理、協調和監督檢查工作,研究、提出主體班次學科設置、教學改革的意見和建議;
(2)負責制定主體班次教學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審核教研部提出的教學實施方案,協調、安排日常教學活動;
(3)負責制定任課教師教學質量評估辦法,組織教學質量評估活動,記錄、統計、審核教師教學工作量;
(4)制定主體班次教學管理有關規章制度,組織開展教學經驗交流、教學觀摩競賽、優秀教學獎評選、集體聽課等活動;
(5)負責主體班次教材的訂購、鑒定、發放工作;
(6)會同有關部門,安排教師的業務進修、社會考察、調查研究和掛職鍛煉活動;
(7)負責聘請兼職教授、校外領導、專家來校授課、講學;
(8)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6、科研處
(1)堅持“四個服務”的方針和“兩化”、“兩為主”的思路,編製全校科研工作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協調全校科研活動;
(2)負責校級科研項目的擬題、申報、立項、管理和科研成果的評估鑒定、評獎工作;
(3)組織、指導國家、省、市有關部門管理的重點社科項目的申報、管理工作;
(4)負責對外學術交流和對縣區黨校的科研業務指導,組織全市黨校系統科研工作會議和學術交流活動;
(5)圍繞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和工作部署,聯合市直有關部門加強調查研究,開展科研攻關活動;
(6)負責校學術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健全科研管理工作有關制度;
(7)負責全校科研檔案管理工作;
(8)負責校刊的編輯出版工作;
(9)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7、總務處
(1)負責行政後勤管理工作,制定有關管理規定、制度;
(2)負責校園規劃和基建項目的設計、施工、質量監督等工作;
(3)負責職工食堂、學員公寓的經營和管理,為職工、學員、來賓提供周到服務;
(4)負責教學、辦公等用品的採購、登記、發放和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
(5)負責校舍、水、電、暖等公用設施、設備的安裝、管理、維修工作;
(6)負責校園硬化、綠化、美化、亮化、凈化和環境保護、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7)負責辦公區、教學區、住宅區物業管理的監督與協調工作;
(8)負責校園的安全保衛工作;
(9)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8、幹部業餘教育處
(1)全面落實黨校業餘函授教育的方針和任務,堅持正確的辦學方向,認真執行學校和上級主管部門關於幹部業餘教育工作的決定、意見、制度、規定;
(2)負責制定業教班次的招生計劃,落實招生工作責任制,組織各類班次的報名、註冊、考試、錄取和對縣區黨校招生工作的指導、調度工作;
(3)負責制定業教班次的教學計劃,監督檢查教師備課、授課、輔導、研討、作業批改、論文指導等教學任務的完成情況;
(4)協助有關處室,記錄、統計業教班次教師教學工作量;
(5)負責對全市黨校系統業教班次的教學質量管理和檢查、評估工作;
(6)負責業教班次班主任的選配、考核和管理工作;
(7)負責全市黨校系統業教班次教材及教學參考資料的訂購、管理、發放工作;
(8)負責全市黨校系統業教班次學員學籍檔案管理、畢業證書的發放等工作;
(9)負責制定業教班次學員管理制度、規定,搞好學員管理工作;
(10)協助財務中心,組織好學費的收繳、上交工作;
(11)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9、黨校工作處
(1)根據校委的要求,負責對縣區黨校的業務指導工作;
(2)負責起草對縣區黨校業務指導的年度計劃,協調校內有關處室統一對縣區黨校開展有關的檢查、評比及表彰活動;
(3)負責上下級黨校間的信息交流,編髮《黨校工作通訊》;(4)負責全市黨校工作會議及有關業務工作會議的會務工作;
(5)負責與上級黨校、兄弟黨校及有關部門的業務聯繫溝通工作;
(6)負責縣區黨校年度報表的統計和教師榮譽證書的辦理工作;
(7)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0、信息處
(1)負責全市黨校系統信息化建設的總體規劃、建設和管理,制定信息化建設的規章制度;
(2)負責黨校遠程教學網路的建設、管理、維護、應用和校園網內、外網站的設計、製作、管理、信息發布工作;
(3)負責黨校計算機應用系統、辦公自動化系統、MIS系統的規劃、開發、管理和維護;
(4)負責黨校網路、視頻、音頻信息資源、教材的製作、應用、發行、管理工作;
(5)負責校內閉路電視、圖片新聞的製作與報道;
(6)負責全校辦公計算機、通訊設備的管理、配置、維護以及多媒體教學設施、音響設施、語音教室、計算機教室的設備配置、維護保障工作;
(7)負責對縣區黨校信息化建設業務指導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對中央黨校遠程教學網路運行管理費的收繳工作;
(8)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1、公務員任職培訓處
(1)負責新錄用公務員的初任培訓;
(2)負責公務員調任科級領導職務的任職培訓;
(3)負責公務員業務知識、專業知識以及公務員更新知識、提高工作能力的培訓;
(4)擬定各類公務員培訓班的培訓規劃、年度教學計劃;
(5)組織各類公務員培訓班教學方案的擬定和組織實施工作;
(6)負責學員的日常服務管理以及有關活動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學員的學籍管理工作;負責教學質量的監督與評估;
(7)承擔公務員培訓的需求調研、政策研究、教學改革的實施和協調工作;
(8)負責其他有關公務員的各類培訓;
(9)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2、繼續教育培訓處
(1)負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工人等人員繼續教育與專業技術的培訓;
(2)負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工人等人員更新知識、提高工作能力的培訓;
(3)協助市人社局組織實施全市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等級考核培訓及考試工作;
(4)擬定各類繼續教育培訓班的培訓規劃、年度教學計劃;
組織各類繼續教育培訓班教學方案的擬定和組織實施工作;
(5)負責學員的日常服務管理以及有關活動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學員的學籍管理工作;負責教學質量的監督與評估;
(6)承擔各類繼續教育培訓的需求調研、政策研究、教學改革的實施和協調工作;
(7)負責其他有關專業技術人員與技術工人的各類繼續教育培訓;
(8)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3、轉業軍官培訓處
(1)負責轉業軍官任前培訓;
(2)負責轉業軍官適應地方工作能力培訓;
(3)負責轉業軍官更新知識、繼續教育與專業技術培訓;
擬定各類轉業軍官培訓班的培訓規劃、年度教學計劃;
(4)組織各類轉業軍官培訓班教學方案的擬定和組織實施工作;
(5)負責學員的日常服務管理以及有關活動的組織實施工作;
(6)負責學員的學籍管理工作;負責教學質量的監督與評估;
(7)承擔轉業軍官培訓的需求調研、政策研究、教學改革的實施和協調工作;
(8)負責其他有關轉業軍官的各類培訓;
(9)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4、學員工作處
(1)負責主體班次學員學籍和教學檔案管理,組織學員的報到、學習、研討、考勤、考核和畢(結)業鑒定等工作;
(2)負責主體班次班主任的選配、考核和管理;
(3)研究制定主體班次學員管理制度,指導學員黨支部、班委會工作;
(4)加強對學員的黨性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和領導能力考核、考察工作,組織好學員的社會考察、異地辦學活動;
(5)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學員的服務工作;
(6)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5、圖書館
(1)負責全校教學、科研所需圖書資料的採購、管理工作;
(2)負責圖書資料的科學分類、編目、加工、登記造冊和保管工作;
(3)負責黨校圖書館網路、電子閱覽室的建設、管理和應用工作;
(4)負責教職工、學員的圖書資料借閱和閱覽室的管理服務工作;
(5)負責圖書資料的收集、采編、交換,及時為教學和科研提供資料、信息服務;
(6)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6、基礎理論教研部
(1)主要負責馬克思主義基本問題、毛澤東思想基本問題、鄧小平理論基本問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基本問題(內含馬克思主義哲學、科學社會主義等)以及馬克思主義發展史、國際共產主義運動史、中國古代哲學、西方哲學等內容的教學研究工作;
(2)落實學校下達的教學計劃,制定本部所承擔的主體班次和業教班次各學科的教學實施方案;
(3)認真組織本部各學科的備課、授課、輔導、研討及觀摩教學、教學分析和總結等活動;
(4)配合有關處室,組織好本部教師的業務進修、社會考察、調查研究和掛職鍛煉活動;
(5)配合有關處室,組織好主體班次、業教班次教學質量的考核、評估工作;
(6)根據全校科研規劃,制定本部科研計劃,落實科研任務,提高科研水平;
(7)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7、經濟學教研部(人口理論研究室)
(1)主要負責經濟學和經濟管理等內容的教學研究工作。包括經濟學原理(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西方經濟學)、宏觀經濟管理、涉外經濟學、經濟學說史、臨沂經濟發展研究、人口理論等;
(2)落實學校下達的教學計劃,制定本部所承擔的主體班次和業教班次各學科的教學實施方案;
(3)認真組織本部各學科的備課、授課、輔導、研討及觀摩教學、教學分析和總結等各項教學活動;
(4)配合有關處室,組織好本部教師的業務進修、社會考察、調查研究和掛職鍛煉活動;
(5)配合有關處室,組織好主體班次、業教班次教學質量的考核、評估工作;
(6)根據全校科研規劃,制定本部科研計劃,落實科研任務,提高科研水平;
(7)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8、黨史黨建教研部(統戰理論教研部)
(1)主要負責黨史和黨建等內容的教學研究工作。包括中共黨史(含臨沂地方黨史)、黨建理論(含馬克思主義黨的學說、執政黨建設理論、統一戰線理論、民主黨派建設理論等)、民主黨派史和世界政黨比較研究等;
(2)落實學校下達的教學計劃,制定本部所承擔的主體班次和業教班次各學科的教學實施方案;
(3)認真組織本部各學科的備課、授課、輔導、研討及觀摩教學、教學分析和總結等各項教學活動;
(4)配合有關處室,組織好本部教師的業務進修、社會考察、調查研究和掛職鍛煉活動;
(5)配合有關處室,組織好主體班次、業教班次教學質量的考核、評估工作;
(6)根據全校科研規劃,制定本部科研計劃,落實科研任務,提高科研水平;
(7)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9、政法教研部
(1)主要負責政治學、社會學和法學等內容的教學研究工作。政治學包括政治學原理、國際政治(含西方國家基本政治制度、國際形勢與國際關係等)、中國政治(含基本政治制度、民主政治、基層政權建設、民族與宗教問題等);法學包括法理學、比較法學、司法制度、中國重要部門法等;
(2)落實學校下達的教學計劃,制定本部所承擔的主體班次和業教班次各學科的教學實施方案;
(3)認真組織本部各學科的備課、授課、輔導、研討及觀摩教學、教學分析和總結等各項教學活動;
(4)配合有關處室,組織好本部教師的業務進修、社會考察、調查研究和掛職鍛煉活動;
(5)配合有關處室,組織好主體班次、業教班次教學質量的考核、評估工作;
(6)根據全校科研規劃,制定本部科研計劃,落實科研任務,提高科研水平;
(7)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0、管理學教研部
(1)主要負責行政管理、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等內容的教學研究工作。包括領導科學、行政管理、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社會管理等;
(2)落實學校下達的教學計劃,制定本部所承擔的主體班次和業教班次各學科的教學實施方案;
(3)認真組織本部各學科的備課、授課、輔導、研討及觀摩教學、教學分析和總結等各項教學活動;
(4))配合有關處室,組織好本部教師的業務進修、社會考察、調查研究和掛職鍛煉活動;
(5)配合有關處室,組織好主體班次、業教班次教學質量的考核、評估工作;
(6)根據學校科研規劃,制定本部科研計劃,落實科研任務,提高科研水平;
(7)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1、文化科技教研部
(1)主要負責文化和科技等內容的教學研究工作。包括中國歷史與文化、世界歷史與文化、社會主義文化、沂蒙傳統文化與現代化、語言應用(漢語言基礎、機關應用文體寫作、實用英語)與文藝理論、科學發展史與當代世界科技、計算機知識及應用、體育等;
(2)落實學校下達的教學計劃,制定本部所承擔的主體班次和業教班次各學科的教學實施方案;
(3)認真組織本部各學科的備課、授課、輔導、研討及觀摩教學、教學分析和總結等各項教學活動;
(4)配合有關處室,組織好本部教師的業務進修、社會考察、調查研究和掛職鍛煉活動;
(5)配合有關處室,組織好主體班次、業教班次教學質量的考核、評估工作;
(6)根據全校科研規劃,制定本部科研計劃,落實科研任務,提高科研水平;
(7)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2、財務中心
(1)按國家有關法規和政策編製全校年度財務預算和決算;
(2)負責全校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專項經費、基建經費及其他經費的管理和收支;
(3)負責校內有關辦學、職工食堂、學員公寓等項收入的統一管理工作;
(4)負責對全校財務工作運行情況進行監督;
(5)負責票據管理、財務檔案管理、會計電算化管理;
(6)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3、培訓中心
(1)負責全校主體班次、業教班次以外的各種專業證書班、進修班、培訓班、學習班等的開發、組織和管理工作;
(2)充分挖掘和利用我校教學設施和師資力量,拓展辦學渠道,承攬社會培訓任務,搞好教學管理和服務,為受訓人員提供多方面、多層次、高質量的知識技能培訓;
(3)會同財務中心,組織好各種費用的收繳和管理;
(4)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4、案例教學中心
(1)徵集、審定教學案例,組建案例庫;案例庫的日常管理、維護和使用。
(2)開展案例式教學規律研究和經驗總結。
(3)指導教學案例的編寫,組織、推廣和協調案例式教學的開展。
(4)開展其他非傳統教學方式規律研究和經驗總結,推進教學改革創新。
(5)對縣區委黨校案例教學開展進行業務指導。
(6)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所獲榮譽


2020年3月31日,被中共臨沂市委宣傳部授予“‘學習強國’宣傳推廣先進單位”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