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罪

詞語

公罪,漢語詞語,意思是因公務上的過失所獲之罪。

引證解釋


因公務上的過失所獲之罪。
《宋史·真宗紀三》:“﹝大中祥符四年﹞二月庚戌,詔貢舉人公罪聽贖。”
《明律·名例·犯罪得累減》:“凡一人犯罪,應減者,若為從減,自首減,故失減,公罪遞減之類,並得累減。”
《清會典·刑部·刑部尚書》“凡民罹於辟者,罪有公私”原註:“內外文武官員,犯公罪,應笞一十者,罰俸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