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林業局
政府組成部門
潮州市林業局是潮州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一)負責林業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擬定林業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規劃,組織實施林業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政策、標準,組織起草相關規範性文件。組織開展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
(二)組織林業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組織開展退耕還林,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三)負責森林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落實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生態公益林建設和保護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有森林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制度。負責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
(四)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組織實施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複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五)負責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擬訂濕地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省、市重要濕地,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指導建設濕地公園,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六)負責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擬訂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並按照相關標準組織實施。負責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森林公園等的設立申報、規劃、建設和特許經營等工作。負責市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權的自然保護地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調整各類省、市級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並按程序報批。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七)負責推進林業改革相關工作。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 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擬訂林業資源優化配置及木材利用的政策,擬訂林業產業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協調開發森林體驗、森林康養和生態教育等生態服務產品。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生態扶貧相關工作。
(八)指導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負責林木種苗管理。組織林木種子資源調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監督管理林木種苗質量及其生產經營行為。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九)指導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組織或參與全市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依法行使相關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指導林區社會治安治理工作。
(十)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製森林火災防治規劃、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森林火災事後的調查處理等工作。組織指導市屬國有林場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指導監督林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十一)監督管理林業資金和國有資產,提出林業預算內投資、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核市規劃內和年度計劃內投資項目。組織實施林業生態補償工作。監督指導林區公路建設和管理。
(十二)負責林業科技、宣傳教育、交流與合作工作。指導全市林業人才隊伍建設。組織開展林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承擔濕地、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公約履約相關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以及省林業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辦公室工作職能
負責林業工作會議和局辦公會議的組織,林業工作綜合性、指導性文件的起草,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的信息、宣傳、檔案、信訪、文秘、保密和財產、房產管理等後勤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局直屬單位的人事、培訓、勞資、社保、安全、退(離)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政治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設以及工會、共青團、婦女、計劃生育等工作;擬訂林業年度計劃;管理市級林業建設項目、林業事業費、林業基金及林業專項貸款;負責林業行業統計工作;指導、監督基金管理和林業行政事業費收支工作;指導局屬下單位的財務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承辦局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
營林科工作職能
組織、指導造林營林工作以及各種商品林基地、生態公益林體系和林木種苗基地建設;指導林場的生產經營;負責外商投資造林的審核工作;擬訂林業科技發展規劃和計劃;負責林業科研、科技成果、技術指導、技術推廣工作;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工作;承辦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林政科工作職能
負責林政執法工作;組織、指導森林資源(含林地)清查,統計和消長動態監控工作;木材運輸檢查,森林限額採伐制度的執行工作;負責管理林地、林權和森林資源有償使用工作;監督林地開發利用;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工作和自然保護區、林業工作站的建設,會同有關部門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進出口管理工作;指導林區公路的管理工作。
防火辦公室工作職能
貫徹執行國家森林防火的方針、政策,監督檢查《森林防火條例》和有關法規的實施;組織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實施森林火災的預防工作;組織開展森林防火檢查,實施森林消防監督,批准人員入山和野外用火管理;組織森林防火科學研究,推廣先進技術,培訓、演練森林消防專業隊伍;指導所在地區武裝警察、民兵和地方撲火隊進行撲救火災;組織制定本地區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規劃,並組織其實施,管理有關設施設備;編製防火預案和指揮撲救森林火災;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森林火災案件,授權行使森林防火行政處罰權利;負責森林火災統計,管理森林火災檔案;完成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和上級森林防火辦公室交辦的其它工作。
潮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工作職能
貫徹執行《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國家、省和市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擬定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全市森林公安機構開展打擊破壞森林資源違法犯罪活動,協調組織偵查跨縣或特別重大的森林刑事案件;負責維護市城區林區治安秩序,依法打擊各類破壞森林資源違法犯罪活動,偵查發生在市城區林區的森林刑事案件;依法和授權查處各類林業行政案件;負責本市森林公安機構、隊伍的管理;管理市直屬森林派出所;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李志斌 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市林業局全面工作。
張培烽 黨組成員、二級調研員: 分管自然保護地管理科、國有紅山林場、國有韓江林場、韓江黿.花鰻鱺市級自然保護區管理所、廣東潮安海蝕地貌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廣東饒平海山海灘岩田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
張霓瑩 黨組成員、副局長、二級調研員:分管辦公室、局機關黨委,並負責意識形態、安全生產、政務公開等工作。
黃南生 黨組成員、總工程師:分管生態保護修復科、森林病蟲害防治站、林業科技推廣中心,並負責綠委辦日常工作。
蔡樹長 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森林資源管理科、野生動物救護中心。
張由亮 二級調研員:分管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機關財務工作。
劉秀鳳 四級調研員:協助張培烽同志分管自然保護地管理科,並負責工會、婦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