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年度是指新建和改建鐵路時所採用今後若干年的運量以決定其設計能力的年度。現行鐵路設計規範規定,設計年度宜分為近、遠兩期,新建鐵路也可分為初、近、遠三期。分別為交付運營后的第三、五、十年。各種鐵路建築物及設備,凡是根據運量發展可以擴建或改建的,應按初、近期運量計算,並預留遠期發展的條件。
一次建成后不易改、擴建的,應按遠期運量和運輸性質確定。鐵路設計部門根據下達的計劃任務書,進行外業初測后編製的設計文件。主要解決線路方案、建設規模、主要技術標準、主要工程數量及材料概數、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意見及總概算數等問題。批准后的
總概算是國家投資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