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鵬程

山西省芮城縣財委會主任委員

高鵬程(1876~1942),名凌雲,字鵬程,山西省芮城縣人。高鵬程曾任商會會長,保甲處長,縣財委會主任委員等職。

成長經歷


高鵬程幼時家貧,無力上學,及長,操持家務,從事勞作。清末,因家居無業,隨其姐夫來鳳縣,投靠其舅父郭建本(原鳳縣知縣,時已去世)求業,為郭之遺孀徐氏收留,並出資著其經商。曾與段鳳儀合資開設當鋪,始涉身商界。民國初,以精明能幹,善於逢迎官府,取得官府信任,縣署委其為商團團長,從而涉足政界。
民國3年(1914),受縣署委派為清鄉委員,到西小路(今溫江寺、瓦房壩等地)、南大路(今三岔鄉和留鳳關)一帶清鄉,查禁鴉片煙苗,乘機搜刮民財。在長坪、青龍寺一帶他看到鐵礦品質佳、儲量豐,便決定開辦煉鐵廠。之後,聯絡留壩縣富紳方星洲及岐山縣周、鄧兩財主,合股創辦鳳縣冶鐵公司,自任經理,又在溫江寺東岔溝開設鍋廠,生產鍋、鏵,運銷雙石鋪。

任職經歷


高鵬程[山西省芮城縣財委會主任委員]
高鵬程[山西省芮城縣財委會主任委員]
民國6年(1917),高與各股東意見不合,訴訟縣署,判准各股東權撤銷。此後高鵬程即獨資經營,立字型大小為晉太恆。在原址繼續煉鐵、鑄鏵。又在雙石鋪開設鏵廠、鹽店、中藥鋪、皮坊、燒鍋(釀酒)。同時與甘肅省徽縣、成縣、漢中、鳳翔興平寶雞等地鐵店、酒店、藥行建立業務關係,推銷產品。其鍋、鏵亦為鹽商用騾馬、駱駝運至青海、寧夏、甘肅等地。因其廣開財源,生意興隆,一躍而為鳳縣富紳。

經商經歷


高鵬程除辦工商業外,還在瓦房壩、雙石鋪置有土地、房屋,出租或招收佃戶,收租剝削。民國12年(1923)他乘糧價大漲,又包收雙石鋪斗捐,低價進,高價出,牟利甚多。15年(1926)高鵬程捐渡船一隻,以利雙石鋪嘉陵江兩岸百姓來往。

人生歷程


高鵬程曾任商會會長,保甲處長,縣財委會主任委員等職。政權、財權在握,由此威勢日高,歷任縣長均不敢輕待。當時有民謠日:“進了鳳縣城,先拜高鵬程,不拜高鵬程,事情辦不成。”民國31年(1942)病逝於鳳州,時年66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