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職律師,是指取得律師執業證書,不脫離本職工作兼職從事律師執業的人員。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中從事法學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員,符合《律師法》第5條規定條件的,經所在單位同意,依照相關程序,可以申請兼職律師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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