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總工會
廈門市總工會
廈門市總工會成立於1927年1月,會員2萬多人。
廈門市總工會成立於1927年1月,下轄海員、起落貨、電氣、商務、郵務、酒樓、理髮等30多個基層工會,會員發展到2萬多人。廈門市總工會工會自成立以來至今歷經十三屆工會委員會。廈門市總工會機關內設11個職能部(室),直屬事業單位7個,下有6個區工會和9個產業工會,全市基層以上工會113個,基層工會6645個,涵蓋單位9949個,工會會員數67.8萬人。改革開放以來,廈門工會的基本職責經歷了從“生產、生活、教育”三位一體到“參與、維護、建設、教育”四項職能再到全面履行各項社會職能、突出維護基本職責三個階段,在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充分發揮工會組織在特區改革、發展、穩定中的發揮了獨特的積極作用。
詹滄洲:市政協副主席、市總工會主席
許毅青:黨組書記
陳永紅:黨組副書記(副廳長級)、副主席
楊中華:黨組成員、副主席
陳幼萍:黨組成員、副主席
陳超英:黨組成員、副主席
蔡志凱: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經審委主任
內設9個職能部室(辦公室、組織部、宣教部、政研室、經濟部、法律與保障部、財務部、女職工部、審計室)、8個產業工會(交通建設、財貿輕紡、機電化農林水、市直屬機關、科文衛體、外商獨資企業、私營企業和開發區),下屬7家事業單位,即市工人文化宮、杏林工人文化宮、職工技術協會、職工技術交流站、職工休養所、進城務工人員服務中心和市職工對外交流中心。另有送溫暖基金和工會主席聯誼會、離退休職工聯合會。
市總工會機關的主要職責是:1、組織和指導各級工會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工人運動、工會工作的方針、政策,進一步突出和履行工會的維護職責。2、研究、制定全市工會工作計劃,組織實施上級工會的工作部署和全市工代會的各項決議。3、參與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地方性法律、法規和政策的研究、制定。4、加強全市基層工會組織建設,開展建設”職工之家“活動。5、指導基層工會開展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制度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研究和推動基層工會建立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和監督保證機制。6、圍繞經濟建設中心,組織和指導基層工會開展群眾性的經濟技術創新活動。7、協助有關部門抓好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勞動安全衛生和社會保障工作。參與職工重大傷亡事故的處理。依法維護女職工的特殊權益。8、協調勞動關係,參與調節社會矛盾。推動勞動關係三方協商機制的建立和完善。9、根據政府委託,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勞動模範和先進生產(工作)者的評選、表彰、培養和管理工作。10、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職文化館、俱樂部建設,開展職工政治思想、科學文化技術教育和文娛、體育活動,建設“四有“職工隊伍。11、負責全市工會經費的收繳、管理、使用和審計工作。管理市總直屬企事業單位。12、圍繞黨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工人運動、工會工作等重大課題,開展調查和研究。13、協助市有關黨組織管理工會領導班子,抓好工會幹部教育培訓,提高工會幹部素質。14、發展同台、港、澳工會和國外工會的交流與合作。15、承擔市委、市政府及上級工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1、辦公室
負責起草工作計劃、總結、領導講話稿和有關文件;參與調查、綜合分析全市工會工作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安排與組織工作;協調機關各部室的工作;檢查、督促主席辦公會各項決議的落實;負責全市工運信息的收集和處理;負責機關文秘、督查、保密、檔案、計生、接待、保衛、基建及行政後勤等工作,負責工會系統的外事工作和接待工作。
2、組織部
負責全市工會基層組織的發展和建設;指導工會的組建和規範化工作;指導職工參與民主管理;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企業民主制度建設;組織、協調、指導全市工會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協助有關黨組織管理工會領導班子;負責機關、直屬企事業單位的人事工資、老幹部管理工作和職稱評聘的有關工作。
3、宣教部
制定和提出全市工會宣傳教育的計劃和任務;調查研究和反映職工的思想狀況,配合黨委開展職工思想政治工作;指導全市職工文體工作;承擔市職工讀書自學協會等職工協會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對工人文化官的業務指導。
4、政策研究室
負責擬定調研課題,組織有關工人運動和工會工作重大課題的調查研究;參與市總工會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負責指導工會的理論政策研究工作;負責工會史、志、鑒資料的編纂工作;編輯發行《廈門特區工運》;承擔廈門工人運動研究會的日常工作。
5、經濟部(評模辦)
參與經濟建設、企業改革、勞動保護問題的調查研究;參與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制訂;組織指導全市職工開展群眾性經濟技術創新活動;組織開展群眾性勞動保護,實施勞動安全衛生的群眾監督;參與企業重大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建設項目的勞動保護設施的審查驗收工作;承擔勞動模範、\"五一\"獎章(獎狀)獲得者的推薦、評選和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對市總工會職工技術協作辦公室和職工技術交流站的業務指導。
6、法律與保障部
參與有關職工法律、法規、政策和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方案的制定、修改;協同有關部門貫徹實施《工會法》、《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為工會組織和職工提供法律服務;負責工會系統的信訪工作;參與重大勞動爭議案件的調查處理工作;加強對勞動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檢查;指導各級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工作和協調工會系統法律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全市企業建立平等協商和簽訂集體合同制度;推進職工社會保障、再就業和集體福利事業的發展;指導職工療休養工作;負責對職工休養所的業務指導;承擔\"送溫暖工程\"和市職工物價監督站的日常工作。
7、財務部
負責工會經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編製、審批、匯總工會經費收支預決算;檢查指導工會系統財務工作和會計事務管理工作;管理市總直屬的經濟實體。
8、女職工部
參與有關保護女職工權益和特殊利益的法律、法規、政策的制定,並檢查督促貫徹實施;調查研究女職工工作、生活、學習、教育及勞動保護等方面的特殊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指導各級女職工委員會工作,承擔市女職工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9、審計室(經費審查委員會辦公室)
對本級2會所屬企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預算、決算及專項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對領導人的變動進行離任審計;對所屬企事業的基建投資、維修、裝修項目進行審計監督;對基層工會的行政計撥工會經費及上解進行審計監督。承擔市總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指導各級工會審計組織和經費審查委員會開展工作。
產業工委的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工人運動、工會工作的方針政策;結合本產業特點,制訂工作計劃,組織貫徹實施市總工會和上級產業工會的工作部署;調查研究和反映本產業職工切身利益重大問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制定;組織和指導基層工會開展工作;加強與相關政府職能部門的溝通和協調,促進本地產業勞動關係的穩定;協助有關單位黨組織管理工會領導班子。
2018年5月28日,入選中共福建省委文明辦“第十三屆福建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並向社會公示,接受群眾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