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成分
本人成分
“本人成分”,是指本人參加革命工作或入黨以前的個人社會地位。應當按照個人參加革命工作或入黨前從事較久的職業。現在再用這個詞好像不是很恰當,可以按實際情況填寫,如果你是學生你可以填“學生”,如果你是工人你可以填“工人”或者是“教師”“職工”“退休工人”等等。
建國初期,尤其是文革期間,農村居民成分從高到低主要有以下幾類:
1,地主 2,富農 3,中農 4,下中農 5,貧農 6,僱農。
建國初期,城市居民成分則從高到低主要有以下幾類:
1,民族資產階級 2,小資產階級(手工業主,小知識階層——學生界、中小學教員、小員司、小事務員、小律師,小商人等)3,半無產階級(店員、小販等)4、無產階級(工人、職員)等。
由於成分作為一個時代用語,已經不再適應現今社會,所以逐漸用政治面貌取代了成分。
政治面貌,也有的稱做政治面目,表明了一個在政治上的歸屬,是一個人的政治身份最直接的反映,是指一個人所參加的政黨、政治團體;間接表明本人思想傾向、政治立場和政治觀點。如:某人加入了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即民革),則他的政治面貌就是民革黨員。如果是加入了中國共產黨,他的政治面貌就是中共黨員。
政治面貌分為3類:中共黨員、共青團員、群眾(就是說有沒加入過政治團體的意思),如果加入民主黨派的話,政治面貌中還有民主黨派成員一項,可以籠統的稱呼為“民主黨派成員”,也可以具體的稱呼為某黨派成員,如“民革成員”、“民盟成員”、“民進成員”等。
01中共黨員
02中共預備黨員
03共青團員
04民革會員
05民盟盟員
06民建會員
07民進會員
08農工黨黨員
09致公黨黨員
10九三學社社員
11台盟盟員
12無黨派民主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