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所採錄,本之正史及《一統志》為多。各《傳》之後,亦或附以《論斷》。然愚孝之人,忘身事親,又不忍使之泯沒。
《孝史》·十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明朝錢尚衡撰。尚衡字雲林,
烏程人。是書編次古人
孝行,上自唐、虞,下迄明季,以朝代先後為次。其所採錄,本之正史及《一統志》為多。其子鳳文復蒐訪稗官小說,續補成編。各《傳》之後,亦或附以《論斷》。其《
自序》謂割股、
刳肝、
卧冰、埋兒之類,雖於不敢毀傷之義有乖。然愚孝之人,忘身事親,又不忍使之泯沒。是尚屬原情之論,
善善從長。至於建德農人以踐虎約而甘蹈亡身之危,尚衡稱為守信達命,則所見太偏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