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委員會

國防委員會

國家機構中具有諮詢性質的和有利於對敵鬥爭的統一戰線性質的組織,不是國家武裝力量的領導機關。1954年9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委員會成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統率全國武裝力量,擔任國防委員會主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提名,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決定國防委員會副主席和委員人選。自1954年9月召開的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到1965年1月召開的第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先後選舉產生了三屆國防委員會。毛澤東任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國防委員會主席,朱德、彭德懷、林彪、劉伯承、賀龍、陳毅、鄧小平、羅榮桓、徐向前、聶榮臻、葉劍英、程潛、張治中、傅作義、龍雲任副主席。劉少奇任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屆國防委員會主席,彭德懷、林彪、劉伯承、賀龍、陳毅、鄧小平、羅榮桓、徐向前、聶榮臻、葉劍英、程潛、張治中、傅作義、衛立煌、蔡廷鍇任副主席。劉少奇任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三屆國防委員會主席,林彪、劉伯承、賀龍、陳毅、鄧小平、徐向前、聶榮臻、葉劍英、羅瑞卿、程潛、張治中、傅作義、蔡廷鍇任副主席。“文化大革命”開始后,國防委員會停止活動。1975年1月,第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不再有關於設立國防委員會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