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網點
商業網點
是指根據網點建設規劃管理需要所界定的從事商品流通,為生產經營和生活服務的單體商業經營場所或在同一區域內統一開發,統一經營或統一管理的綜合商業經營場所,包括零售商店,商品交易市場,舊貨市場,汽車交易市場,物流基地,餐飲店及其他生活服務業設施等。組織形式與人口的密度有直接關係。
商業網點
商業網點的組織形式與人口的密度有直接關係。人口稀少的地區不宜設置過密和固定的商業網點,而要求更多的採取流動服務的靈活組織形式,如大篷車、貨郎擔等,以方便群眾的買賣;人口密集、交通便利的地區,商業網點的設置可採用相應規模的固定形式,例如商業街、商業小區等。電子計算機等新技術在商業活動中的應用和推廣,使商業網點的組織形式發生了新的變化,如網上購物、自動售貨機。
①商業中心與商品生產地之間的距離
②腹地範圍的大小,人口數量、密度和經濟發展水平
③商業中心所依託城市的規模和生產能力、經濟發展水平
④交通運輸條件
⑤技術進步
按地域可分為城市商業網、農村商業網;
按經營性質可分為零售網、批髮網、農產品收購網;
按服務形式分為固定經營的商業網,流動經營的商業網和固定與流動相結合的商業網等。
商業網計劃編製的主要指標有:
1.商業網點數目;2.商業網點規模;3.經營能力;4.充分程度等。
編製商業網計劃時要注意:商業網點的規模和業務經營能力要與商品流轉的規模和速度相適應,要有計劃地合理設置和調整商業企業網點,使地區之間、城鄉之間、行業之間各類商業網點結構和布局合理化,減少商品流轉環節,方便群眾生活,更好地為生產和消費服務。我國的商業網是根據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有利於促進生產發展,方便人民生活等原則在國家計劃指導下設置的。商業網的分佈、配置應同國民經濟和商品流通的發展相適應,從全局出發,統一規劃,全面安排。在網點的分佈上,應有利於促進工農業生產的發展,為消費者服務;有利於貨暢其流,合理組織商品流通;有利於貫徹經濟核算制,提高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