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蕪市政府辦公室
萊蕪市政府辦公室
萊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辦公室地址位於中國生薑之鄉萊蕪,萊蕪文化北路001號,該單位主要經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上級指示,協助市長、副市長做好政府工作,組織審核、起草文稿,協助市政府領導督促落實各項工作。
(一)
(二)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和會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負責市政府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三)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兩區人民政府和高新區、雪野旅遊區管委會對市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市政府領導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報告。
(四)承辦市政府各部門、兩區人民政府和高新區、雪野旅遊區管委會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審批。
(五)根據市政府領導的指示,對市政府部門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市政府領導決定。
(六)負責審核或組織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各類文電,承辦國務院、國家部委、省委、省政府來文來電。
(七)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報送重要信息,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八)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適時公布市政府重大政策、重要事項;負責推進全市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化建設和辦公自動化建設工作。
(九)負責組織或參與全市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議和意見;指導、協調全市政府系統的調查研究工作。
(十)負責組織協調、督促檢查有關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
(十一)負責市政府應急值班工作,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由市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十二)負責行政審批和行政性、事業性收費等方面的綜合協調工作。
(十三)負責市政府法制工作。
(十四)負責處理市民通過市長公開電話、市長信箱向市政府提出的投訴、批評和建議。
(十五)負責全市打擊走私綜合治理等方面的綜合協調工作。
(十六)協助市委辦公室管理市委、市政府信訪局。
(十七)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綜合科
工作職責:
一、負責組織安排市政府召開的綜合性會議和市政府主要領導的政務活動;
二、負責市政府行政接待、行政事務、日常值班等工作;
三、負責與市委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的有關工作聯繫。
人事政工科
工作職責:
一、承擔市政府辦公室黨總支的日常工作;
二、承擔辦公室紀檢監察工作;
三、負責辦公室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政工工作;
四、負責辦公室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五、負責辦公室機關及各所屬單位的目標績效考核具體工作;
六、負責與市委有關部門的聯繫協調工作。
文秘科(掛保密科牌子)
工作職責:
一、承辦國務院、國務院辦公廳,中央部委,省委、省政府及其辦公廳來文來電;
二、負責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文電的審核、送簽和制發工作;
三、協助領導做好文電制發過程中有關問題的協調工作;
四、負責來文來電的分閱和組織辦理;
五、負責文電收發、機要保密、印鑒管理、檔案資料等工作;
六、負責全市政府系統公文處理工作的業務指導。
秘書一科
工作職責:
一、為市長和常務副市長的政務工作提供服務,完成市長、常務副市長交辦的工作任務;
二、負責市政府黨組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及有關專題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會議紀要等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組織安排市長或常務副市長主持召開的專題會議;
三、參與有關突發事件和應急事項的協調處理。
秘書二科
工作職責:
為分管城建、交通、工商、工業、金融、科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商務、外事僑務等工作的副市長提供政務服務,組織起草重要文稿,組織安排專題會議,完成分管副市長交辦的工作任務,參與有關突發事件和應急事項的協調處理。
秘書三科
工作職責:
為分管農業、人口和計劃生育、旅遊、教育、文化、衛生、公安、民政、司法等工作的副市長提供政務服務組織起草重要文稿,組織安排專題會議,完成分管副市長交辦的工作任務,參與有關突發事件和應急事項的協調處理。
信息科
工作職責:
一、負責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重要信息及市外重要信息動態的收集、整理、報送工作;
二、負責編髮《要情專報》、《萊蕪政務信息》。
督查科(掛市打擊走私綜合治理辦公室牌子)
工作職責:
一、負責市政府重點工作及重要工作會議決定事項、重要文件、領導批示的督辦工作;
二、組織協調、督促檢查有關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
三、承擔市打擊走私綜合治理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電子政務科
工作職責:
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政府系統政務公開、信息公開工作;
二、負責推進市政府系統信息化建設和辦公自動化建設工作。
市長公開電話受理中心
工作職責:
負責受理群眾通過市長公開電話、市長信箱等途徑反映的問題,做好登記、答覆、轉辦、反饋等工作,並及時向領導提供市民反映的重要社情民意。
法規科
工作職責:
一、審核把關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規範性文件,為市政府的各項決策提供政策、法制服務;
二、負責全市依法行政的綜合協調、督促檢查和政策研究等具體工作;
三、負責市政府領導涉法批辦件的辦理,協調部門之間在行政執法中的矛盾、爭議;
四、承擔市政府規範性文件報送備案工作;
五、組織參與全市政府系統的行政法制宣傳教育,開展政府法制理論研究和信息交流。
行政複議科(掛市政府行政複議辦公室牌子)
工作職責:
一、承辦市政府管轄的行政複議案件;
二、受市政府委託參加行政訴訟;
三、負責市級行政賠償的有關協調工作,對全市的行政複議、應訴工作進行指導;
四、辦理市政府各部門、兩區人民政府和高新區、雪野旅遊區管委會制定的規範性文件和重大行政處罰案件的備案審查工作;
五、負責行政執法機構的主體資格審查和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頒證等工作;
六、負責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
工作職責:
一、負責協調辦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申領與建設項目有關的各類證照;
二、受理有關投資政策、證照申領的諮詢;
三、負責對服務窗口及其工作人員的管理和考核,受理對“中心”工作人員違規違紀行為的投訴;
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作職責:
一、負責《政府工作報告》和市委、市政府重要會議的領導講話等綜合性文稿和文件的組織起草工作;
二、負責市政府綜合性調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性建議;
三、協調指導全市政府系統的調查研究工作;
四、組織全市經濟運行分析和經濟、社會發展的中長期研究工作;
五、負責編髮《萊蕪政報》、《政務調研》、《參閱件》及其他內部信息資料;
六、負責與國務院、省政府等研究部門的聯絡,完成交辦的調研課題;
七、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掛市政府總值班室牌子)
工作職責:
一、負責市政府應急值班工作;
二、對需要市政府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進行協調聯絡,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市政府領導同志指示;
三、組織開展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做好有關應急處置工作;
四、辦理應急管理方面的專題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
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人民防空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擬定我市人防工作的政策規定。
二、組織制定全市中、長期人防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三、貫徹執行國家人民防空重點城市防護類別、防護標準;會同有關部門審核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規劃,參與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的確定;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貫徹落實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設規劃情況,依法對城市和重點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進行監督檢查。
四、組織管理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貫徹執行國家人民防空工程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參與續建防空地下室的設計審查、竣工驗收;指導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加固改造、平時開發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建設中落實人民防空要求工作。
五、組織實施人民防空指揮工作。組織制定城市防空襲方案、戰時人口疏散計劃和各項保障方案;組織指導城市防空襲演習演練,協調有關部門搞好疏散基地建設,實行人防組織指揮、通信警報、群眾防空組織等項工作的平戰結合;組織指導群眾防空組織的建設和訓練工作;協調城市化學事故救援工作。
六、組織實施全市人防通信和防空警報網的建設與管理,協調利用人防通信、警報設施為黨政機關和搶險救災服務。
七、負責人防指揮所的勘察、定點和市級人防指揮所的建設與管理。
八、組織開展人民防空法規科研、宣傳教育及人民防空幹部和技術人員的培訓工作。
九、負責國家和省撥人防經費和國有資產管理,貫徹執行人防收費政策,負責結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的收取管理工作,指導人防專用設備的定型與生產。
十、戰時協調建立人防指揮機構,完善防空襲方案及各項保障方案;組織有關部門傳遞和發放防空襲警報信號、實施燈火管制,組織人口、戰備物資的疏散和掩蔽;組織人防專業隊伍配合城市防衛和要地防空作戰,消除空襲後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無線電管理局
工作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無線電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擬定我市無線電管理的規定、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根據管理許可權審查無線電台(站)的建設布局和台址,指配無線電台(站)的頻率和呼號,核發電台執照;協調處理本市區域內無線電管理方面的糾紛事宜;負責全市無線電監測工作;負責全市無線電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依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收取頻率資源佔用費;承辦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內設機構:內設辦公室(掛稽查科牌子)職能為: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分則文秘、檔案、信訪、保密及會議的組織安排和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按規定收取無線電管理費;負責財務、資產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負責人事、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和機關黨群工作,編髮《無線電管理簡報》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無線電管理的法規,研究擬訂全市無線電管理的有關規定、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無線電管理的監督檢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查處違反無線電管理的行為,負責無線電管理的行政訴訟工作。頻率台站管理科職能為:負責無線電頻率、呼號的規劃和指配工作,貫徹國家和省無線電管理技術標準和規範,負責無線電頻率協調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