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陽市委組織部

慶陽市委主管組織工作和幹部工作的職能部門

慶陽市委組織部是慶陽市委主管組織工作和幹部工作的職能部門。

主要職責


()根據黨線、針、政策省、市委排署,研究制市組織、干政策、規劃案,提具措施,組織施、督促檢查。
(二)指導檢查市黨組織黨基層組織建設,及各類社濟組織黨組織設置,督促檢查各級黨組織堅持健黨組織制;調查析市黨隊伍狀況,協調、規劃指導市黨育,指導基層黨組織黨管組織展。
()按照省、市委決、指示,負責市管領導班領導干考核考察、調整配備、選拔,承辦市管幹調、免、待遇、退(離)休審批宜;宏觀指導市培養選拔干、族干、黨干干;協助央、省管駐慶縣級單領導班領導干;指導市轉干置,承辦宜。
(四)指導全市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制定全市縣以上後備幹部隊伍建設的規劃和管理辦法。
(五)指導檢查全市各級領導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設,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幹部教育培訓規劃;宏觀指導全市幹部教育培訓基地建設,師資隊伍建設工作。
(六)負責全市幹部監督工作的宏觀指導、綜合協調、制度建設和督促檢查;對縣區和市直部門黨政領導幹部和幹部選拔作用工作進行監督,督辦和直接辦理有關重要問題的案件;審理市管幹部的黨籍、黨齡、參加革命工作時間及其他歷史遺留問題。
(七)指導、檢查、綜合、協調全市知識分子工作,制定或參與制定有關政策,宏觀管理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參與智力引進工作。
(八)研究指導和組織實施全市幹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協調指導和組織管理市內及市外的縣處級以上幹部的交流工作;承辦省委組織部上調、下派、交流幹部工作事宜。
(九)宏觀指導推行國家公務員制度工作,負責全市黨群、人大、政協等機關的參照管理工作。
(十)研究探索適應社會主義經濟體制要求的企業選人用人機制,研究提出加強全市企業領導班子和企業經營管理者隊伍建設的宏觀指導意見和建議。
(十一)宏觀管理全市退(離)休幹部工作,指導、督查落實老幹部政策,協調落實老幹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
(十二)負責市委委託本部管理的幹部的調動、任免、退(離)休工作。
(十三)承擔省委組織部和市委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