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運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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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運雜費指在客運運輸過程中,除收取客票票價、行李包裹運費外,因辦理與客運運輸有關的附加作業和服務工作,向旅客或貨主收取的費用。現行的客運雜費,由鐵道部報經國家物價局批准公布實施的有8種,由鐵路局報經省、市、自治區物價局批准公布實施的有8種,另有3種按票價、運雜費比例收取。具體是:鐵道部統一規定的有:1.站台票;2.手續費;3.車上簽證費;4.變更手續費;5.查詢費;6.貨簽費;7.安全標誌;8.自備標記費。按票價、運雜費總額比例收取的有:1.退票費;2.行李包裹保價費;3.遲交金。鐵路局規定的有:1.訂票費;2.行李包要保管費;3.行李包裹裝卸費;4.行李包裹及攜帶物品搬運費;5.攜帶品暫存費;6.送票費:7.行李包裹接取送達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