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等價物
流動性很強的短期投資資產
徠現金等價物( cash equivalents)是指符合下述兩個條件的流動性很強的短期投資資產:(1)很容易就能兌換成固定數量的現金,(2)很快就會到期,因此其市價受利率變動影響不大,一般三個月內到期的投資符合這一標準。美國短期國庫券和貨幣市場基金等短期投資都屬於現金等價物。為了增加收益,很多企業都會把閑置的現金投資於現金等價物。多數企業在資產負債表上都將現金和現金等價物合併為一個科目列示。
現金等價物是指企業持有的期限短,流動性強,易於轉化為已知金額的現金、價值變動風險很小的投資。一般是指從購買之日起,3個月到期的債券投資。
一項投資被確認為現金等價物必須同時具備四個條件:期限短、流動性強、易於轉換為已知金額現金、價值變動風險很小。其中,期限較短,一般是指從購買日起,三個月內到期。例如可在證券市場上流通的三個月內到期的短期債券投資等。
現金是可由企業任意支配使用的紙幣、硬幣。現金是我國企業會計中的一個總賬賬戶,在資產負債表中併入貨幣資金,列作流動資產,但具有專門用途的現金只能作為基金或投資項目列為非流動資產。
現金等價物是指短期且具高度流動性之短期投資,因其變現容易且交易成本低,因此可視為現金。
現金等價物則指企業持有的期限短、流動性強、易於轉換成已知金額現金、價值變動風險較小的投資。現金等價物的定義包含了判斷一項投資是否屬於現金等價物必須同時具備的四個條件:
(1)期限短;
(2)流動性強;
(3)易於轉換成已知金額的現金;
(4)價值變動的風險較小。
其中,期限短、流動性強所強調的是現金等價物的變現能力,而易於轉換成已知金額的現金、價值變動風險小則強調了現金等價物的支付能力的大小。這裡所說的期限較短,一般是指從購買之日起,3個月內到期。因此,典型的現金等價物包括自購買之日3個月到期的短期債券,它們必須是能夠輕易地轉化為已知數額的現金。企業作為短期投資而購入的可流通的股票,儘管期限短,變現的能力也很強,但由於其變現的金額並不確定,其價值變動的風險較大,因而不屬於現金等價物。
現金等價物 (2加元硬幣)
1、它們必須可以轉化為確定數額的現金。
2、它們的到期日必須很接近,以至於不存在因利率變動而導致它們本身價值變動的重大風險。
因此現金等價物具有隨時可轉換為定額現金、即將到期、利息變動對其價值影響少等特性。通常投資日起三個月到期或清償之國庫券、商業本票、貨幣市場基金、可轉讓定期存單等皆可列為現金等價物。
現金是指企業的庫存現金以及可以隨時用於支付的存款。
現金
現金等價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