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壓
1954年提出的大氣壓標準
微壓(wei ya):在1954年第十屆國際計量大會上,科學家對大氣壓規定了一個“標準”:在緯度45°的海平面上,當溫度為0℃時,760mm高水銀柱產生的壓強叫做標準大氣壓。而我們把壓強介於1標準大氣壓與2標準大氣壓之間的壓強叫做微高壓強,即微高壓簡稱。
為方便記憶,可以簡化為如下規律:
1.
2.
在中子星的形成條件中是能量密度達到臨界壓力,表示壓力的單位與能量體積密度的單位相同。這個關係可以在統計物理學中推得。
● ● 微壓其實嚴格意義來說也屬於高壓。因為它高於1個標準大氣壓,而高壓是比微壓更高的大氣壓。
嚴格意義上說高於2個標準大氣壓的壓強才稱做高壓,而介於1個標準大氣壓與2個標準大氣壓之間的壓強,我們稱做微高壓,即微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