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貸令
規定
“限貸令”是對不能提供一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保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房貸款,對貸款購買商品住房嚴格執行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規定。
2016年7月9日,廈門房管局出台限貸令,三日游后被撤回。張家口崇禮限購:非本地戶籍限1套首付不低於40%。
限貸令
2016年7月9日,廈門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發布通知,宣布自7月15日起調整住房信貸政策,對樓市進行新的調控。然而僅僅過了三天,7月13日,廈門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悄悄撤回了這一政策,原因是該政策事先未徵得主管信貸政策的中國人民銀行廈門中心支行同意,後者認為地方政府或某個地方政府部門無權決定信貸政策,住房信貸政策需以金融部門發布的信息為準,其他任何部門無權發布信貸信息。
2017年3月7日晚間,河北張家口市崇禮區人民政府發布《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試行)》的補充意見。這是崇禮區繼去年11月30日實施限購后,限購政策的再度升級。
此次發布的補充意見顯示,本區戶籍居民家庭已有本區2套以上(含2套)普通住房的不允許購買第三套普通住房(含二手房);本區戶籍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可以購買1套普通住房;本區戶籍居民購買首套普通住房或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均不低於30%、40%(此前均為30%),購買第二套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此前為50%),購買第二套以上非普通住房(含第二套),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
而對於非本區戶籍居民家庭,崇禮區此次規定可以購買1套普通住房,首付比例不低於40%。非本區戶籍居民家庭購房時需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2年內在本區累計繳納一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且不得通過補繳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購買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