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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時間
漢語詞語
第一時間,漢語詞語,拼音是dì yī shí jiān,指事情發生后的最早時間。
指事情發生后的最早時間。
每當有事故發生,在所涉政府的新聞發布會或情況通報材料上,抑或是在相關新聞報道中,類似“第一時間”的說辭幾乎成了常規辭令。令人不解的是,如此不斷扭曲“第一時間”,卻很少受到參與調查的上級官員質疑或反對。難怪趙瑞華的追問這麼令人印象深刻,並且讓說慣了“第一時間”者始料未及,更無法回答“第一時間”到底是幾點幾分。
“第一時間”是指事情發生后的最早時間,本來是很具體明確的。可是在事故發生地的政府官員那裡,“第一時間”儼然成了糊弄人的代名詞。即使是事故發生后的數個小時,只要領導沒有到達現場,或者事故救援沒有到位,都不會是“第一時間”。只有領導趕到現場了,才會產生他們所謂的“第一時間”。更為匪夷所思的是,在事故現場明明救援人員比領導先到,但為了凸顯領導對事故處理的迅疾,總是把“第一時間”讓位於領導,好像領導不到救援就無法開展似的。
“第一時間”的頻頻亮相,充分流露出事故發生地政府的瞞報故意和推責蓄意。所以,筆者十分支持“以後別提第一時間,只說具體時間”的事故彙報。但要將“第一時間”從事故處置中徹底“趕跑”,卻絕不是件容易的事。
一方面,要嚴格區分事故上報時間與處置時間。儘管事故上報也屬於處置的一個方面,但卻不能混為一體。事故發生後上報的第一時間應是無條件的,只要符合上報級別就該在最短的時間上報,至少是邊上報邊處置。一旦上報時間與救援混雜在一起,那註定導致等待觀望式的上報,也必然為瞞報做鋪墊。而對待事故瞞報越寬容,此類“第一時間”的馬虎眼就越多,就越是會幹擾事故調查依據和責任追究依據的確立。
另一方面,事故處置與領導到場應該區分開來。事故處置各地都有應急預案,該怎麼做就這麼做,尤其是專業救援人員的及時有效行動,要比單純的領導到場有益得多。但一個奇怪的現象卻是,不少地方十分強調省長、市長、縣長的“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不說領導們公務繁忙,即便是在辦公室坐等處置,也未必做到每起事故都能在救援人員之前趕到現場。也正是基於領導“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的指令性規定或習慣,也才導致了“第一時間”愈加模糊,模糊得可以大事化小。
因此,欲讓“第一時間”在事故處置中變成具體的“幾點幾分”,絕不僅僅是個措辭的糾正問題,而是關係到事前重大事故隱患是否排除和預案是否落實,關係到事故上報是否堅持實事求和救援是否做到專業為先,更關係到瞞報是否得到及時揭露和處置拖延是否得到嚴厲查處。可以說,“第一時間”沒有錯,錯的是官員拿它作盾牌,且不斷在事故瞞報和處置不力中得以“軟著陸”。
面對當地官員在彙報中多次出現領導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警方第一時間控制船主等,國家安監總局官員趙瑞華不禁追問“第一時間是幾點幾分” ?當地官員無言以對。趙瑞華表示,以後別提第一時間,說具體時間,這是這次事故調查依據和責任追究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