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重組

對將用於貸款重組的物業做一個大致的估價

是指銀行由於借款人財務狀況惡化,或無力還款而對借款合同還款條款做出調整的過程。貸款重組后的貸款稱為重組貸款。

簡介


貸款組()充閑置資(即您擁房屋價值欠貸款差)投資途,獲,‘錢錢’;二各融構貸款產品率差,達節省息支,清貸款。
首,貸款組業致估價。根據近區類似業售價參考,請產您業估價。般況,估價偏(即市均價),緊,估價訴貸款司,計算您需貸款額。,您業初步估算值元,貸款餘額元,您需元購買另業首,,貸款組,您需借貸額元,掉貸款司元,剩元您支配。
貸款組固緩企業資壓、維護社穩、保銀行債權等諸多好處,但如果認識發生偏差,它也會被不正當地運用。由於不良貸款餘額及比率是考核銀行信貸資產質量的重要指標,某些銀行為了應付考核要求,可能會通過貸款重組,將不良貸款顯現的時間延後,達到本期不良貸款餘額及比率下降、至少是不增加的目標。相比之下,將發生風險的信貸項目移交法律部門,則具有公開風險的積極意義,有助於更多的人員參與進來,群策群力,為解決這筆不良貸款提供系統性的人力支持。

區別


1、概念混淆。
關於重組貸款,《貸款風險分類指導原則》解釋, “是指銀行由於借款人財務狀況惡化,或無力還款而對借款合同還款條款作出讓步的貸款”。後來將“讓步”改為“調整”。這在某種程度上也內含了對貸款重組的解釋。不過現在看來,將調整內容限定在借款合同的還款條款,顯然過於狹窄。實踐中,重組可以調整主合同一借款合同,也可能更改其從合同一擔保合同;不僅修改還款條款,還可能調整償債主體、利率等。
貸款重組是指在借款人發生及預見其可能發生財務困難或借款人、保證人發生資產重組,致使其不能按時償還我行貸款的情況下,銀行為維護債權和減少損失,在切實加強風險防範的前提下,與借款人達成修改貸款償還條件的協議,對借款人、保證人、擔保方式、還款期限、適用利率、還款方式等要素進行調整。
2、貸款重組是操作過程,重組貸款是操作結果。
3、重組前的貸款可稱為被重組貸款,重組后的貸款就是重組貸款。被重組貸款經過貸款重組,就變為重組貸款。

分類


貸款分類的依據是貸款的內在質量,貸款重組一般不會引起貸款分類結果的變化,被重組的貸款至少應劃分為次級貸款,重組貸款仍然逾期至少應劃分為可疑貸款。

遵循原則


貸款重組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一)有效重組原則:貸款重組能夠對降低信貸風險和減少貸 款損失產生積極效果;
(二)規範操作原則:貸款重組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進行操作和審批;
(三)適當寬讓原則:貸款重組可以在政策允許範圍內實行一定的寬讓,以利 於促進貸款的回收。

主要情形


對下列情況的貸款,可以進行貸款重組:
(一)借款人或保證人進行資產重組或經營管理體制發生重大 變化,致使其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需要通過貸款重組落實銀行債權;
(二)由於國家政策調整使借款人出現財務困難,不能按期還款;
(三)國際市場或項目實施環境突變,項目執行受阻,使借款人不能按期還款;
(四)由於企業項目執行情況發生變化,借款人原定生產經營計劃發生變化,導致暫時還款困難;
(五)不可抗力、意外事故影響借款人按期還款;
(六)銀 行認為可以進行貸款重組的其他原因。

必要條件


貸款重組必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借款人具有還款意願,無逃廢銀行債務記錄;
(二)借款人生產經營活動基本正常,通過貸款重組有望在近年內逐步走出困境,具有一定償還貸款的 能力;
(三)借款人能夠按時支付利息或雖未按時支付利息但能夠在貸款重組時還清全部欠息,或除此之外尚能 償還部分本金;
(四)未發生影響借款人償債能力的訴訟。

申請資料


借款人申請貸款重組應提交以下資料:
(一)貸款重組申請報告。內容包括:
1.借款人近兩年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
2.項目執行及貸款使用情況;
3.資產重組或經營管理體制變化的詳細情況;
4.不能按時還款的主要原因;
5.對今後三年生產經營及財務狀況的預測;
6.償還貸款的計劃和資金來源安排;
7.擔保落實情況等。
(二)表明貸款重組原因的各項證明文件。
(三)借款人、保證人近兩年財務報表。
(四)保證人對重組貸款提供擔保的書面承諾,抵(質)押財產的權屬證明、評估報告。
(五)銀行認為需要的其他材料。

重組方案


貸款重組方案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一)貸款重組條件和效果的評估。通過審查借款人提供的資料和項目具體情況,對該項貸款是否符合貸款重組基本條件,重組能否對借款人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產生積極影響,能否維護銀行債權、促進貸款回收等進行客觀評價和分析預測,為貸款重組決策提供依據。
(二)降低風險的措施。主要包括:
1.將貸款轉移給具有良好資信和清償能力的新借款人;
2.增加或更換擔保人、改變擔保方式;
3.接受借款人以實物資產抵償部分貸款;
4.其他降低風險的措施。
(三)貸款結構的調整。主要包括:
1.貸款期限的調整;
2.貸款償還的安排;
3.重組貸款的適用利率;
4.其他事項。

方案制定


貸款重組由借款人提出申請,信貸業務部門收到借款人貸款重組的申請報告和相關資料后,與借款人協商提出貸款重組初步意見送信貸管理部門,信貸管理部門審查后提出貸款重組方案。

注意問題


商業銀行為了降低客戶違約風險引致的損失,而對原有貸款結構(期限、金額、利率、費用、擔保等)進行調整、重新安排、重新組織的過程。貸款重組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①是否屬於可重組的對象或產品
②為何進入重組流程。
③是否值得重組,重組的成本與重組后可減少的損失孰大孰小。
④對抵押品、質押物或保證人一般應重新進行評估。
貸款重組的流程:
第一,成本收益分析。
第二,準備重組方案。
第三,與債務人磋商和談判,並就貸款重組的措施、條件、要求和實施期限達成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