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分房

福利分房

福利分房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計劃經濟時代特有的一種房屋分配形式。在市場經濟中,房屋是具有價值的,人們需要用貨幣去購買,交換。在計劃經濟中,人們所有的剩餘價值都被國家收歸國有,國家利用這些剩餘價值中的一部分由各企事業單位蓋住房,然後按級別,工齡,年齡,居住人口輩數,人數,有無住房等一系列條件分給一部分人居住。居住的人實際支付的房租遠遠低於建築和維修成本,房屋的分配實際上是一種福利待遇。

特點


“等國家建房,靠組織分房,要單位給房”是福利分房的典型特徵。在福利分房的時代,屬於全民所有制的城市土地實際上歸國家、政府支配,政府蓋房子,分給老百姓住,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公房”。國家定面積、定標準、定租金(收上來維護房子),無法轉賣、限制轉租,在分房的時候一般優先考慮結婚的夫婦,然後按照工作時間長短、職位的高低等等來排分房的時間、分房的面積等等。但那個時候的人們並不擔心沒有房子住,只是時間長短、房屋面積的大小問題。
如果單身一人,想要分到一套獨立的房子則非常難,一般只能分到一套房子里的一小間過渡,到了結婚的時候才有機會分到一套獨立的房子。那時候的福利分房根據不同的單位具體情況不同,有些單位完全不收費,有些單位則象徵性地收一點租金,由於收取的租金極其有限,國家每年還要拿出大量的資金,用於補貼住房維修和管理方面的開支,但老百姓的支出非常少。
福利分房
福利分房

弊端


其實福利分房並不完全福利,這種分房制度帶有一定的計劃經濟色彩,其中也有一些弊端:
首先,部門利益很難打破,有悖於社會公平。一些強勢的部門會利用手中的職權,佔有很多資源,比如土地、蓋房的資金、房屋產權等等,手中掌握著巨大的社會財富,這些單位通過強勢地位取得了巨大的壟斷利潤,而一些清水衙門卻由於職權弱勢,分不到一杯羹,時間一長,會很容易引起矛盾的。
其次,福利分房子很容易滋生腐敗。一些與權力核心比較近的人通過種種非常手段,拿到了好房子,而一些被排擠打壓的沒有混開的人,則分的差房子乃至分不上房子。人們為了分房子都拚命送禮拉關係,搞得單位作風烏煙瘴氣。
還有,單位為了拿地,就拿著職權去和相關部門還有建築開發商做交換,這樣的權權交易、權錢交易帶了很多惡劣的效果。其實,現代商品住房推向市場化是很好的抉擇,已有住房保障問題解決不好,歸根結底不是住房市場化造成的,恰恰相反,而是市場化不深入造成的。政府部門已經意識到了這些問題,國家不斷出台政策,全方位、多層次地保障不同階層老百姓的住房問題,包括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的建設等等,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進一步推進和深化,住房問題會越來越成為了嚴重的問題。

結束


自計劃經濟轉入市場經濟后,我國逐漸取消了福利分房。
1998年,《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文件出台,決定自當年起停止住房實物分配,建立住房分配貨幣化、住房供給商品化、社會化的住房新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