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進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政府機關

武進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是武進區的行政管理機關。

主要職責


(一)按照區政府要求,抓好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
(二)負責區政府會議和全區性重要活動的準備和組織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三)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處理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四)根據區政府領導指示,協調區政府各職能部門工作。
(五)圍繞中心工作,開展調查研究,發揮參謀助手作用。
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起草區政府領導部分講話和其他文稿。
(六)辦理上級黨委、政府及部委辦局和區外其他地區發送區政府的文電。研究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鎮、開發區、街道向區政府請示的事項,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審批。
(七)負責區政府的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和突發事件信息,傳達和督促落實區委、區政府領導的批示指示。
(八)負責統一刻制、頒發、啟用區政府各部門、直屬單位及各鎮、開發區、街道印章,按規定管理使用區政府印章、介紹信
(九)督促、檢查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鎮、開發區、街道對區政府文件、指示和區政府會議決定事項及區政府領導重要批示的貫徹執行情況,並向區政府領導報告。
(十)負責省、市和區人大、政協交區政府的有關議案、建議、提案的辦理工作。
(十一)負責政務信息的上報工作;組織調查研究,搜集整理信息,準確及時地向區政府領導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十二)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區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三)負責全區電子政務的規劃、管理和組織建設工作。
(十四)負責全區大數據政策制定、開放共享、統籌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政務數據資源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蒞臨武進的上級領導和團組的接待工作及區領導出訪的聯絡服務工作。
(十六)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宜。

內設機構


(一)文電機要科(總值班室)。協助辦公室領導做好區政府領導活動的統籌安排工作;負責區政府有關會議的通知工作;協助有關科室做好區政府召開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公文的收發、登記、傳閱、分辦、催辦、保管、清退、立卷歸檔和檔案保管工作;負責文稿印發及監印;負責印章、介紹信的使用與管理;負責區政府領導辦公室工勤工作;做好報刊資料征訂發放、辦公用品購置發放工作;負責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做好與區政府各部門及各鎮、開發區、街道所屬辦公室的聯絡工作;負責黨組會議、主任辦公會議的記錄和會議紀要的整理工作;負責區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區政府領導同志的批示指示;指導全區政府系統值班值守,報送和處置突發事件、重要緊急情況信息;負責安排法定節假日的值班工作;負責領導同志外出報備工作。
(二)秘書一科。負責區長有關文稿起草、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負責區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及其他專題會議的組織、記錄和紀要整理工作;負責區政府黨組服務保障工作。
(三)秘書二科。負責分管副區長工作範圍內的文稿起草、文電會務、督查調研、批示辦理和綜合協調工作。
(四)秘書三科。負責分管副區長工作範圍內的文稿起草、文電會務、督查調研、批示辦理和綜合協調工作。
(五)秘書四科(聯絡接待科)。負責由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接待的來本區考察、指導工作的縣處級以上領導及團組的接待服務及其他重要接待任務的相關協調工作;負責區領導及團組外出學習、考察和其他公務活動的聯絡服務工作;負責全區性重大活動和重要會議的接待服務和協調工作;負責做好接待客情資料收集、全區接待基地和參觀點的業務建設指導、接待網路建設以及接待人員業務培訓工作。
(六)信息督查科(政務公開科)。負責向國務院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室和區政府領導報送政務信息;收集、整理、分析政務信息和有關網路媒體信息,負責指導、協調全區政府系統信息工作;負責區政府全體(擴大)會議、常務會議、區長辦公會議和區政府有關協調會議議定事項、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和區政府領導重要批示貫徹落實情況的交辦、督促、檢查;協助聯繫區人大、區政協;負責對區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批評、意見和區政協委員提案辦理情況的督促、檢查;負責《武進政務》、《武進政務大事記》的組稿工作;承擔全區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的組織協調、指導推進、督促檢查工作,研究擬定相關政策意見;承擔區政府及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組織區政府重大政策解讀和問答,指導監督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發布;承辦政府信息公開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事務;負責與宣傳、網信部門的溝通聯絡;承辦區政府辦公室涉法、涉規有關工作。
(七)外事工作科。負責因公出國(境)的管理工作,做好因公出國(境)任務請示、護照、簽證的報批工作;負責或配合有關部門對因公出國(境)人員進行外事政策和外事紀律的教育,了解和檢查出國(境)團組或人員在國(境)外的活動情況和出訪結果;負責本區與國外開展友好城市和其他結好單位的交往工作,辦理對外結好報批手續,制訂和審核友好城市、地方友好交往的交流計劃;負責本區對外友好協會等民間友好團體以及其他地方性對外友好交往活動;負責組織來本區訪問的重要外賓接待及外事禮賓工作,做好區領導外事活動的統籌安排工作;指導、配合有關部門、單位按有關規定處理涉外事務,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本區重大涉外事件。
(八)電子政務科。牽頭區電子政務項目管理;負責全區大數據政策制定、開放共享、統籌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區電子政務外網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全區各政務信息資源系統的安全保障建設;負責指導、監督政府門戶網站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區政府領導辦公室及辦公室計算機網路的技術安全和保障工作;負責辦公室信息化建設,承擔辦公自動化系統管理、運行保障和網路安全保密工作。
(九)行政管理科。負責區政府辦公室及直屬單位的組織人事、黨務、群團、財務、資產管理、公務用車、教育培訓、文明單位創建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等工作;負責區政府辦公室內部行政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