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政司

香港職位

布政司是香港殖民地時期香港總督首席秘書(Chief Secretary)的中文譯名,在之前稱作輔政司,名稱來自中國明、清時期官名布政使,是香港公務員之首,帶領香港政府執行香港總督的指令。香港回歸后此職位改名為政務司司長。

201徠7年9月,回歸前任職港英政府布政司的霍德在英國離世,終年82歲。

目錄

介紹


港督的首席政策顧問,也是香港政府的行政首長和最高發言人。換言之,布政司是港府的行政總長,統管所有公務員。在行政和立法兩局中他都是當然官守議員。布政司、財政司、律政司同為有權直接覲見港督的三位行政官員。
自1902年以來,當港督離開香港時,布政司即出任署理港督,代理港督職務。布政司還兼任立法局財務委員會主席。布政司的責任主要是制定和執行各項政策,使施政得宜。他在決策方面具有重大影響力,政府各部門及各科首長向總督請求的文件,皆由布政司轉達。
前布政司霍德
前布政司霍德
布政司主要以布政司署首長的身份發表訓示。布政司署所屬各部門和各科負責人多要直接向布政司述職。財政司其職責是制訂香港的財政經濟政策,全權管理香港的外匯儲備,直接向港督負責,是港督的首席顧問之一。他在副財政司(庫務司)、經濟司、金融事務司和工商司協助下,全面負責財經工作。監察政府內財政科、金融事務科、工商科和經濟科的工作。財政司是行政和立法兩局的當然官守議員、立法局財務委員會成員、財務委員會屬下工務小組委員會主席。財政司負責每年向立法局提交政府的收支預算案,以立法局官守議員的身份,每年發表演辭,概述政府的預算案提議,並動議通過撥款條例草案,使每年預算案中各項支出提議在法律上生效。此外,根據有關條例規定,財政司還須親自負責執行多項行政職務,如釐定某些收費和酬金的標準,審核若干個信託基金和法定機構的帳目等。
1985年10月,香港政府增設副布政司,統籌跨越兩個科以上的職責事條,並專責處理有關政制發展等事宜。
1986徠年至1993年期間,霍德出任港英政府第五任布政司,其間曾主理赤鱲角新機場興建事宜。2017年9月,霍德在英國離世,終年82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