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複製

檔案複製

採用臨摹、攝影、複印、縮微攝影等方法製成與檔案文件 原貌相一致的複製件的技術。目的是保護檔案原件,使其能永久或長期保存,並用複製件滿足讀者使用的需要。

臨摹


是中國摹仿原件特徵複製字、畫的傳統技術。應用於檔案領域,是根據檔案原件的特點,精心選擇紙、墨、顏料等材料,在專門製作的器具上透印勾畫(也有通過攝影) 取得與原件特徵一致的輪廓,然後細緻描繪和“做舊”,製作成與原件形象逼真的複製件。臨摹在檔案複製中曾發揮過很好的作用,但由於它對材料、工藝要求高,速度慢,只能在特殊需要時用於少量檔案的複製。

攝影複製


也叫照相複製。是採用普通照相機將檔案文件拍攝成相膠片,再印製成以感光紙為材料的正相文件複製件,或通過對原件攝影製版,再印刷成複製件的方法。其速度也慢,一般只用於一些珍貴檔案為展覽、陳列等目的製作複製件,不作為大量檔案的複製手段。

靜電複印


亦稱電攝影。是採用靜電複印機檔案文件複製下來的方法。有直接法和間接法兩種。通過曝光,將原件影像投射在帶有光敏材料的紙上,經過顯影、定影製成複製件,是直接法;將原件影像投射在一定材料的光導體表面,經顯影成像,再轉印在普通紙上,經定影而獲得複製件,是間接法。
中國檔案部門曾少量使用過直接法,20世紀80年代,間接法的普通紙靜電複印機已成為檔案複製的主要設備。其優點是操作簡便,速度快,複製件畫面清晰。為避免檔案文件頻繁複印而過多受到強光和機械性損壞,應盡量減少複印次數。靜電複印技術一般不宜用於大量檔案複製,僅是檔案部門為利用者服務的一種輔助手段。

縮微攝影


是採用縮微攝影機將文獻資料的影像縮小几倍、十幾倍、幾十倍甚至更多,記錄在感光膠片上,經加工製成小型化、規格化的縮微品的方法。採用這種方法得到的複製品可使需要永久、長期保存的檔案得到良好的保護,代替檔案原件供查閱。利用者通過一定設備可將縮微品放大得以閱讀原件內容,或得到放大還原的複製件。縮微攝影是檔案搜集、交換、傳遞的極好方法,並可與計算機等技術結合實現檔案存取和檢索的機械化、自動化,還使檔案管理逐步納入信息自動化管理系統成為可能。縮微攝影是世界上大多數國家複製檔案的主要技術。20世紀50年代末、60年代初,中國一些檔案部門就開始應用這一技術,80年代已普及到全國中央、省、自治區、直轄市檔案館以及不少專門檔案館和機關、企業等檔案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