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纖維檢驗局

負責全國纖維質量監督管理工作部門

依據《國務院關於加強專業纖維檢驗工作的通知》(國發〔1985〕92號)和《棉花質量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14號),由原國家標準局纖維檢驗局改為中國纖維檢驗局。1994年經國家人事部(現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批准,中國纖維檢驗局實施公務員制度。中國纖維檢驗局直屬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現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領導,負責全國纖維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機構介紹


中國纖維檢驗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纖維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管理全國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二、負責組織制(修)訂纖維質量監督管理的有關法規、規章;統一管理全國纖維質量行政執法工作。
三、負責制定纖維檢驗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全國專業纖維檢驗體制的改革;對省級專業纖維檢驗機構進行業務領導,組織省級專業纖維檢驗機構的審查認可和驗收工作;對有關部門的纖維檢驗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四、負責管理和組織實施全國纖維監督檢驗、公證檢驗、復驗仲裁;承擔國家纖維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的工作,向社會提供技術服務。
五、負責管理和實施纖維產品質量認證工作,承擔纖維產品質量認證委員會日常工作。
六、負責纖維標準化工作。承擔纖維國家標準和有關技術規定的制(修)訂及實施工作,並對實施進行監督;負責製造、更新、仿製和保存各種纖維的標準樣品;承擔纖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日常工作;指導中國標準化協會纖維分會工作。
七、負責纖維計量管理和國家纖維計量站工作。組織制(修)訂纖維計量檢定規程和校準規範,建立、保存、使用國家纖維專用計量標準,並組織量值傳遞;負責管理和實施纖維專用計量器具檢定和計量監督工作。
八、負責組織實施有關纖維質量監督和纖維檢驗技術的宣傳、教育、科研、信息、統計工作。
九、負責全國棉花質量檢驗人員執業資格制度實施中的具體組織管理工作。
十、承擔《中國纖檢》雜誌的編輯、出版和發行工作。
十一、承辦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現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