贓款

漢語詞語

贓款,漢語詞語,拼音為zāng kuǎn,意思是貪污、受賄、盜竊等非法獲取的錢。

目錄

簡介


亦作“臟款”。貪污、受賄或盜竊得來的錢。
清 昭槤《嘯亭雜錄·理足國帑》:“特置封樁庫於內閣之東,凡一切臟款,羨餘銀兩,皆貯其內。”《清史稿·職官志一》:“贓罰庫掌貯現審臟款。”川劇《芙奴傳》第六場:“你父臟款免追繳。”
合同詐騙案件中臟款贓物如何處理?
1997年1月9日,公安部《關於辦理利用經濟合同詐騙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第5條對公安機關在辦案過程中臟款贓物的處理作了如下規定:
公安機關辦理利用經濟合同詐騙案件,在尚未立案前,不得凍結款項、扣押物品。行為人進行詐騙犯罪活動,案發後扣押、凍結在案的財物及其孳息,應當發還給被害人;如果權屬不明確的,可按照被害人被騙款物占扣押、凍結在案的財物及其孳息總額的比例發還被害人。行為人將詐騙財物已用於歸還債務、貨款或者其他經濟活動的,如果對方明知是詐騙財物而收取,屬惡意取得,應當予以追繳;如屬善意取得,則不再追繳。
被害人因此遭受損失的,可一發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