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款

房屋購買時的第一筆預付款

首付款是房屋購買時的第一筆預付款,一般情況下數額應當在總房價的百分之三十以上,雙方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首付款應即時返還或抵充房價,購房者在支付首付款后,不購買預訂房屋的,首付款按預訂協議約定的辦法處理。

協議約定


購房者在支付首付款后,不購買預訂房屋的,首付款按預訂協議約定的辦法處理,但屬下列情況,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全額返還購房者支付的首付款:
(1)房地產開發企業未簽訂書面協議收取訂金的;
(2)簽訂的書面協議對訂金的處理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

證明書


買方身份證號:因購買賣方身份證號:出售的位於的房屋,所交付的首付款(大寫)元,經三方同意由公司代為收取。
特此證明
買方簽章:賣方簽章:
經紀機構簽章:年月

瀋陽新政


2020年9月6日,瀋陽市房產局瀋陽市自然資源局等9部門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穩定健康發展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提出,第二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提高到50%,首付款須一次性支付,禁止分期支付和“首付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