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新雄
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
吳徠新雄,男,漢族,1949年10月生,江蘇江陰人,大學學歷,高級經濟師,1979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67年3月參加工作。
現任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中央環保督察組第三組組長。
1967年3月-1971年1月任江蘇省江陰長江服裝廠職工;
1971年1月-1973年2月任江蘇省江陰南菁高級中學教師;
1973年2月-1973年9月任江蘇省江陰長江服裝廠團支部副書記;
1973年9月-1977年1月在南京化工學院有機系合成專業學習;
1977年1月-1983年12月任江蘇省江陰化肥廠生產科技術員、氮肥廠副廠長、化肥總廠廠長;
1983年12月-1984年8月任江蘇省江陰縣副縣長;
徠1984年8月-1986年3月任江蘇省江陰縣委副書記兼江陰電廠籌建總指揮;
1986年3月-1989年4月任江蘇省江陰縣(市)委常委、常務副縣(市)長;
1989年4月-1992年4月任江蘇省江陰市委副書記、市長;
1992年4月-1992年9月任江蘇省無錫市副市長;
1992年9月-1992年12月任江蘇省無錫市副市長兼市外經委主任、黨組書記;
1992年12月-1993年4月任江蘇省無錫市委常委、副市長兼市外經委主任、黨組書記,無錫太湖國家旅遊渡假區管委會主任;
1993年4月-1993年6月任江蘇省無錫市委常委、副市長,無錫太湖國家旅遊渡假區管委會主任;
1993年6月-1997年7月任江蘇省無錫市委常委、副市長;
1997年7月-1998年1月任江蘇省無錫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1998年1月-2001年6月任江蘇省無錫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1年6月-2001年12月任江西省南昌市委書記;
2001年12月-2002年9月任江西省委常委、南昌市委書記;
2002年9月-2003年1月任江西省委副書記、南昌市委書記;
2003年1月-2003年4月任江西省委副書記、常務副省長、南昌市委書記;
2003年4月-2006年10月任江西省委副書記、常務副省長;
2006年10月-2007年1月任江西省委副書記、代省長;
2007年1月-2011年6月任江西省委副書記、省長;
2011年6月-2013年3月任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主席、黨組書記,國家能源委員會委員(2011年8月任);
2013年3月-2015年1月任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黨組成員(正部長級),兼任國家能源局局長、黨組書記。
2015年2月-2018年10月,任全國政協委員、經濟委員會副主任。
2018年10月-,任全國政協委員、經濟委員會副主任,中央環保督察組第三組組長。
中共十六屆中央候補委員,十七屆、十八屆中央委員,九屆、十屆、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
2015年02月28日,政協十二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閉幕。會議決定增補吳新雄為政協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委員,經濟委員會副主任。
2018年10月,吳新雄被任命為中央環保督察組第三組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