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新國,余川鎮十里村治保委員。2014年、2015年,在申報國家退耕還林補助資金過程中,陳新國以自己名義將本村未承包到戶的耕地向上申報,分套取國家退耕還林補助資金2250元據為己有。2016年8月,余川鎮紀委分別給予陳新國黨內警告處分。
余川鎮十里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饒艷春,
財經委員
熊曙光,治保委員陳新國套取國家退耕還林補助資金問題。2014年、2015年,在申報國家退耕還林補助資金過程中,饒艷春、熊曙光、陳新國分別以自己名義將本村未承包到戶的耕地向上申報,分別套取國家退耕還林補助資金2250元,據為己有。2016年8月,余川鎮紀委分別給予饒艷春、熊曙光、陳新國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