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管理辦法
北京市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管理辦法
為規範本市用人單位的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管理,保障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北京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制定本辦法。本辦法自2004年1月1日起執行,《北京市工傷醫療期管理暫行辦法》同時廢止。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
《北京市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管理辦法》的通知
(京勞社工發[2003]195號)
各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各局、總公司,計劃單列企業,中央在京企業:
根據《北京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2003年第140號),我局制定了《北京市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於2004年1月1日起貫徹執行。
附件:《北京市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管理辦法》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二00三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北京市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範本市用人單位的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管理,保障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北京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是指職工發生工傷或者患職業病後,停止工作接受治療,繼續享受原工資福利待遇的期限。停工留薪期應連續計算。
第三條 工傷職工應及時將工傷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或者休假證明報送給所在單位。由用人單位根據工傷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按照《停工留薪期目錄》(見附件),確定工傷職工的停工留薪期,並書面通知工傷職工本人。
第四條 對於多部位、多組織器官受到傷害的,以對應的各停工留薪期中最長的期限作為該工傷職工的停工留薪期。
第五條 遭受原發性損傷引起感染及併發症的,根據工傷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可以在原發性損傷停工留薪期的基礎上增加兩個月。
第六條 所受傷害未列入《停工留薪期目錄》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具體期限由用人單位根據工傷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確定,並書面通知工傷職工本人。
第七條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未滿,但經工傷醫療機構證明工傷治癒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后終止停工留薪期。
第八條 工傷職工申請延長停工留薪期的,應在期滿前3日內向本單位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工傷醫療機構出具的休假證明,經用人單位同意后,可以延長停工留薪期。工傷職工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延長停工留薪期申請的,停工留薪期到期終止。
用人單位對工傷職工申請延長停工留薪期有異議的,應在接到申請后7日內向區、縣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確認,用人單位未提出申請的,視為同意延長停工留薪期。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做出確認結論前工傷職工享受停工留薪期的待遇。
第九條 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應將申請延長停工留薪期的確認結論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和工傷職工。
第十條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滿,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停發停工留薪期待遇。需要繼續治療的,必須有工傷醫療機構的休假證明,其工傷醫療費用予以報銷,但不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由用人單位發給生活津貼,標準不得低於病假工資。
第十一條 工傷職工從事工作后舊傷複發,需要重新確定停工留薪期的,按本辦法執行。
第十二條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或者尚未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用人單位不得與之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2004年1月1日起執行,《北京市工傷醫療期管理暫行辦法》同時廢止。
《停工留薪期目錄》(試行)使用說明
1. 本目錄中所確定的停工留薪期是在參考有關省市停工留薪期管理辦法和交通部門的醫療終結時間規定基礎上,在徵詢宣武醫院、積水潭醫院、天壇醫院、同仁醫院、北醫三院等多家醫院的意見,經有關專家審核后制定。
2. 本目錄中的停工留薪期是針對身體的不同部位遭受原發性損傷后,進行治療和休息的時間。停工留薪期的延長和縮短,依據《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管理辦法》中的規定執行。
3. 傷害部位按國際疾病分類(ICD-10)中的損傷類型,分為頭部損傷,頸部損傷,胸部損傷,腹部、下背、和骨盆損傷,肩和上臂損傷,肘和前臂損傷,腕和手損傷,髖和大腿損傷,膝和小腿損傷,踝和足損傷,身體多部位損傷,軀幹、四肢或未特指部位損傷,異物滯留,燒傷和腐蝕傷,凍傷等十五類,共列傷害部位437條,各傷害部位編碼是按ICD-10中的編碼進行編排。
4. 每一部位的損傷基本上均按淺表損傷,開放性傷口,骨折,關節和韌帶的脫位、扭傷,神經損傷,血管損傷,內部器官損傷,肌肉和肌腱損傷,擠壓傷和切斷傷劃分。
5. 淺表損傷包括:(1)擦傷;(2)挫傷(包括青腫和血腫);(3)淺表異物所致的損傷不伴有大的開放性傷口。
6. 開放性傷口包括:(1)動物咬傷;(2)切割傷;(3)撕裂傷;(4)穿刺傷。
7. 骨折包括:(1)閉合性骨折(粉碎型、壓縮型、掀起型、裂縫型、青枝型、嵌入型、線型、行軍型、單純型、骨骺滑脫型、螺旋型);(2)開放性骨折(哆開型、感染型、槍彈型、穿刺型)。
8. 脫位、扭傷包括:關節(囊)以及韌帶的(1)撕脫;(2)撕裂傷;(3)扭傷;(4)創傷性(關節積血、破裂、不全脫位、撕裂)。
9. 神經和脊髓損傷包括:(1)脊髓的完全性或不完全性損害;(2)神經和脊髓連續性(連接)的損害;(3)創傷性(神經切斷、脊髓出血、麻痹、截癱、四肢癱)。
10. 血管損傷包括:(1)撕脫;(2)切割傷;(3)撕裂傷;(4)創傷性(動脈瘤或瘺、動脈血腫、破裂)。
11. 肌肉和肌腱損傷包括:(1)撕脫;(2)切割傷;(3)撕裂傷;(4)創傷性破裂。
12. 本目錄是指治療各種原發性損傷所需的時間,不與各種後遺症相對應。各種原發性損傷造成的後遺症,是損傷造成的後果。
北京市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試行)
┏━━━━━━━━━━━━━━━━━━━━━━━━━━━━━━━━━━━┯━━━━━━┓┃傷害部位 │停工留薪期 ┃┠─────┬─────────────────────────────┼──────┨┃頭部損傷 │頭部淺表損傷S00 │ 1個月 ┃┃(S00-S09) │ │ ┃┠─────┼─────────────────────────────┼──────┨┃ │頭部開放性傷口S01 │ 1個月 ┃┠─────┼───────┬─────────────────────┼──────┨┃ │顱骨和面骨骨折│顱骨穹隆骨折S02.0 │ 3個月 ┃┃ │S02 │ │ ┃┠─────┼───────┼─────────────────────┼──────┨┃ │ │顱底骨折S02.1 │ 6個月 ┃┠─────┼───────┼─────────────────────┼──────┨┃ │ │鼻骨骨折S02.2 │ 3個月 ┃┠─────┼───────┼─────────────────────┼──────┨┃ │ │眶底骨折S02.3 │ 4個月 ┃┠─────┼───────┼─────────────────────┼──────┨┃ │ │顴骨和上頜骨骨折S02.4 │ 4個月 ┃┠─────┼───────┼─────────────────────┼──────┨┃ │ │牙折斷S02.5 │ 4個月 ┃┠─────┼───────┼─────────────────────┼──────┨┃ │ │下頜骨骨折S02.6 │ 4個月 ┃┠─────┼───────┼─────────────────────┼──────┨┃ │ │累及顱骨和面骨的多發性骨折S02.7 │ 6個月 ┃┠─────┼───────┼─────────────────────┼──────┨┃ │ │其他顱骨和面骨骨折S02.8 │ 4個月 ┃┠─────┼───────┼─────────────────────┼──────┨┃ │頭部的關節和韌│頜關節脫位S03.0 │ 4個月 ┃┃ │帶脫位、扭傷 │ │ ┃┃ │S03 │ │ ┃┠─────┼───────┼─────────────────────┼──────┨┃ │ │鼻中隔軟骨脫位S03.1 │ 4個月 ┃┠─────┼───────┼─────────────────────┼──────┨┃ │ │牙脫位S03.2 │ 4個月 ┃┠─────┼───────┼─────────────────────┼──────┨┃ │顱神經損傷S04 │視神經和視路損傷S04.0 │ 6個月 ┃┠─────┼───────┼─────────────────────┼──────┨┃ │ │動眼神經損傷S04.1 │ 6個月 ┃┠─────┼───────┼─────────────────────┼──────┨┃ │ │滑車神經損傷S04.2 │ 6個月 ┃┠─────┼───────┼─────────────────────┼──────┨┃ │ │三叉神經損傷S04.3 │ 6個月 ┃┠─────┼───────┼─────────────────────┼──────┨┃ │ │展神經損傷S04.4 │ 6個月 ┃┠─────┼───────┼─────────────────────┼──────┨┃ │ │面神經損傷S04.5 │ 6個月 ┃┠─────┼───────┼─────────────────────┼──────┨┃ │ │聽神經損傷S04.6 │ 6個月 ┃┠─────┼───────┼─────────────────────┼──────┨┃ │ │副神經損傷S04.7 │ 6個月 ┃┠─────┼───────┼─────────────────────┼──────┨┃ │ │其他顱神經損傷S04.8 │ 6個月 ┃┠─────┼───────┼─────────────────────┼──────┨┃ │眼和眶損傷S05 │結膜和角膜擦傷S05.0 │ 1個月 ┃┠─────┼───────┼─────────────────────┼──────┨┃ │ │眼球和眶組織挫傷S05.1 │ 6個月 ┃┠─────┼───────┼─────────────────────┼──────┨┃ │ │眼撕裂傷和破裂,伴有眼內組織脫出或缺失 │ 6個月 ┃┃ │ │S05.2 │ ┃┠─────┼───────┼─────────────────────┼──────┨┃ │ │眼撕裂傷和破裂,不伴有眼內組織脫出或缺失 │ 3個月 ┃┃ │ │S05.3 │ ┃┠─────┼───────┼─────────────────────┼──────┨┃ │ │眶穿透性傷口,伴有或不伴有異物S05.4 │ 6個月 ┃┠─────┼───────┼─────────────────────┼──────┨┃ │ │眼球穿透性傷口,伴有異物S05.5 │ 6個月 ┃┠─────┼───────┼─────────────────────┼──────┨┃ │ │眼球穿透性傷口,不伴有異物S05.6 │ 6個月 ┃┠─────┼───────┼─────────────────────┼──────┨┃ │ │眼撕脫傷S05.7 │ 6個月 ┃┠─────┼───────┼─────────────────────┼──────┨┃ │ │眼和眶的其他損傷S05.8 │ 3個月 ┃┠─────┼───────┼─────────────────────┼──────┨┃ │顱內損傷S06 │腦震蕩S06.0 │ 2個月 ┃┠─────┼───────┼─────────────────────┼──────┨┃ │ │硬膜外出血S06.4 │ 6個月 ┃┠─────┼───────┼─────────────────────┼──────┨┃ │ │創傷性硬膜下出血S06.5 │ 6個月 ┃┠─────┼───────┼─────────────────────┼──────┨┃ │ │創傷性蛛網膜下出血S06.6 │ 6個月 ┃┠─────┼───────┼─────────────────────┼──────┨┃ │ │其他顱內損傷S06.8 │ 4個月 ┃┠─────┼───────┴─────────────────────┼──────┨┃ │頭部擠壓傷S07 │ 1個月 ┃┠─────┼───────┬─────────────────────┼──────┨┃ │頭的部分創傷性│頭皮撕脫S08.0 │ 6個月 ┃┃ │切斷S08 │ │ ┃┠─────┼───────┼─────────────────────┼──────┨┃ │ │耳創傷性切斷S08.1 │ 3個月 ┃┠─────┼───────┼─────────────────────┼──────┨┃ │ │頭部其他部位的創傷性切斷S08.8 │ 3個月 ┃┠─────┼───────┼─────────────────────┼──────┨┃ │ │頭部未特指部位的創傷性切斷S08.9 │ 3個月 ┃┠─────┼───────┼─────────────────────┼──────┨┃ │頭部其他和未特│頭部血管損傷S09.0 │ 1個月 ┃┃ │指的損傷S09 │ │ ┃┠─────┼───────┼─────────────────────┼──────┨┃ │ │頭部肌肉和肌腱損傷S09.1 │ 1個月 ┃┠─────┼───────┼─────────────────────┼──────┨┃ │ │耳鼓膜創傷性破裂S09.2 │ 3個月 ┃┠─────┼───────┼─────────────────────┼──────┨┃ │ │頭部多發性損傷S09.7 │ 6個月 ┃┠─────┼───────┴─────────────────────┼──────┨┃頸部損傷 │頸部淺表損傷 │ 1個月 ┃┃(S10-S19) │ │ ┃┠─────┼─────────────────────────────┼──────┨┃ │頸部開放性傷 │ 1個月 ┃┠─────┼───────┬─────────────────────┼──────┨┃ │頸部骨折S12 │第一頸椎骨折S12.0 │ 6個月 ┃┠─────┼───────┼─────────────────────┼──────┨┃ │ │第二頸椎骨折S12.1 │ 6個月 ┃┠─────┼───────┼─────────────────────┼──────┨┃ │ │頸部脊柱多發性骨折S12.7 │ 8個月 ┃┠─────┼───────┼─────────────────────┼──────┨┃ │ │頸部其他部位的骨折S12.8 │ 3個月 ┃┠─────┼───────┼─────────────────────┼──────┨┃ │頸部水平的關節│頸部椎間盤創傷性破裂S13.0 │ 6個月 ┃┃ │和韌帶脫位、扭│ │ ┃┃ │傷S13 │ │ ┃┠─────┼───────┼─────────────────────┼──────┨┃ │ │頸椎脫位S13.1 │ 6個月 ┃┠─────┼───────┼─────────────────────┼──────┨┃ │ │頸部多發性脫位S13.3 │ 8個月 ┃┠─────┼───────┼─────────────────────┼──────┨┃ │ │頸部扭傷S13.4 │ 2個月 ┃┠─────┼───────┼─────────────────────┼──────┨┃ │ │甲狀腺區扭傷S13.5 │ 2個月 ┃┠─────┼───────┼─────────────────────┼──────┨┃ │頸部水平的神經│頸部脊髓的震蕩和水腫S14.0 │ 12個月 ┃┃ │和脊髓損傷S14 │ │ ┃┠─────┼───────┼─────────────────────┼──────┨┃ │ │頸部脊柱神經根的損傷S14.2 │ 12個月 ┃┠─────┼───────┼─────────────────────┼──────┨┃ │ │臂叢神經損傷S14.3 │ 12個月 ┃┠─────┼───────┼─────────────────────┼──────┨┃ │ │頸部周圍神經損傷S14.4 │ 12個月 ┃┠─────┼───────┼─────────────────────┼──────┨┃ │ │頸部交感神經損傷S14.5 │ 12個月 ┃┠─────┼───────┼─────────────────────┼──────┨┃ │頸部水平的血管│頸動脈損傷S15.0 │ 6個月 ┃┃ │損傷S15 │ │ ┃┠─────┼───────┼─────────────────────┼──────┨┃ │ │頸部多處血管的損傷S15.7 │ 6個月 ┃┠─────┼───────┴─────────────────────┼──────┨┃ │頸部擠壓傷S17 │ 1個月 ┃┠─────┼───────┬─────────────────────┼──────┨┃胸部損傷 │胸部淺表損傷 │乳房挫傷S20.0 │ 2個月 ┃┃(S20-S29) │S20 │ │ ┃┠─────┼───────┼─────────────────────┼──────┨┃ │ │胸部挫傷S20.2 │ 1個月 ┃┠─────┼───────┼─────────────────────┼──────┨┃ │ │胸部多處淺表損傷S20.7 │ 2個月 ┃┠─────┼───────┴─────────────────────┼──────┨┃ │胸部開放性傷 │ 2個月 ┃┠─────┼───────┬─────────────────────┼──────┨┃ │肋骨、胸骨和胸│胸椎骨折S22.0 │ 6個月 ┃┃ │部脊柱骨折S22 │ │ ┃┠─────┼───────┼─────────────────────┼──────┨┃ │ │胸部脊柱多發性骨折S22.1 │ 8個月 ┃┠─────┼───────┼─────────────────────┼──────┨┃ │ │胸骨骨折S22.2 │ 3個月 ┃┠─────┼───────┼─────────────────────┼──────┨┃ │ │肋骨骨折S22.3 │ 3個月 ┃┠─────┼───────┼─────────────────────┼──────┨┃ │ │肋骨多發性骨折S22.4 │ 4個月 ┃┠─────┼───────┼─────────────────────┼──────┨┃ │ │骨性胸廓其他部位骨折S22.8 │ 3個月 ┃┠─────┼───────┼─────────────────────┼──────┨┃ │胸部的關節和韌│胸部椎間盤創傷性破裂S23.0 │ 6個月 ┃┃ │帶脫位、扭傷 │ │ ┃┃ │S23 │ │ ┃┠─────┼───────┼─────────────────────┼──────┨┃ │ │胸椎脫位S23.1 │ 6個月 ┃┠─────┼───────┼─────────────────────┼──────┨┃ │ │胸部脊柱扭傷S23.3 │ 2個月 ┃┠─────┼───────┼─────────────────────┼──────┨┃ │ │肋骨和胸骨扭傷S23.4 │ 2個月 ┃┠─────┼───────┼─────────────────────┼──────┨┃ │胸部水平的神經│胸部脊髓的震蕩和水腫S24.0 │ 12個月 ┃┃ │和脊髓損傷S24 │ │ ┃┠─────┼───────┼─────────────────────┼──────┨┃ │ │胸部脊柱神經根損傷S24.2 │ 12個月 ┃┠─────┼───────┼─────────────────────┼──────┨┃ │ │胸部周圍神經損傷S24.3 │ 12個月 ┃┠─────┼───────┼─────────────────────┼──────┨┃ │ │胸部交感神經損傷S24.4 │ 12個月 ┃┠─────┼───────┴─────────────────────┼──────┨┃ │胸部血管損傷 │ 6個月 ┃┠─────┼─────────────────────────────┼──────┨┃ │心臟損傷S26 │ 6個月 ┃┠─────┼───────┬─────────────────────┼──────┨┃ │其他和未特指的│創傷性氣胸S27.0 │ 2個月 ┃┃ │胸內器官損傷 │ │ ┃┃ │S27 │ │ ┃┠─────┼───────┼─────────────────────┼──────┨┃ │ │創傷性血胸S27.1 │ 2個月 ┃┠─────┼───────┼─────────────────────┼──────┨┃ │ │創傷性血氣胸S27.2 │ 3個月 ┃┠─────┼───────┼─────────────────────┼──────┨┃ │ │肺的其他損傷S27.3 │ 6個月 ┃┠─────┼───────┼─────────────────────┼──────┨┃ │ │支氣管損傷S27.4 │ 8個月 ┃┠─────┼───────┼─────────────────────┼──────┨┃ │ │胸部氣管損傷S27.5 │ 8個月 ┃┠─────┼───────┼─────────────────────┼──────┨┃ │ │胸膜損傷S27.6 │ 3個月 ┃┠─────┼───────┼─────────────────────┼──────┨┃ │ │其他胸內器官損傷S27.8 │ 3個月 ┃┠─────┼───────┼─────────────────────┼──────┨┃ │胸部擠壓傷和胸│胸部擠壓傷S28.0 │ 1個月 ┃┃ │的部分創傷性切│ │ ┃┃ │斷 │ │ ┃┃ │S28 │ │ ┃┠─────┼───────┼─────────────────────┼──────┨┃ │ │胸的部分創傷性切斷S28.1 │ 6個月 ┃┠─────┼───────┴─────────────────────┼──────┨┃ │胸部其他和未 │ 6個月 ┃┠─────┼───────┬─────────────────────┼──────┨┃腹部、下背│腹部、下背和骨│下背和骨盆挫傷S30.0 │ 1個月 ┃┃、腰椎和骨│盆淺表損傷 │ │ ┃┃盆損傷 │S30 │ │ ┃┃(S30-S39) │ │ │ ┃┠─────┼───────┼─────────────────────┼──────┨┃ │ │腹壁挫傷S30.1 │ 1個月 ┃┠─────┼───────┼─────────────────────┼──────┨┃ │ │外生殖器挫傷S30.2 │ 3個月 ┃┠─────┼───────┼─────────────────────┼──────┨┃ │腹部、下背和骨│下背和骨盆開放性傷口S31.0 │ 1個月 ┃┃ │盆開放性傷口 │ │ ┃┃ │S31 │ │ ┃┠─────┼───────┼─────────────────────┼──────┨┃ │ │腹壁開放性傷口S31.1 │ 1個月 ┃┠─────┼───────┼─────────────────────┼──────┨┃ │ │外生殖器開放性傷口S31.2 │ 1個月 ┃┠─────┼───────┼─────────────────────┼──────┨┃ │腰部脊柱和骨盆│腰部椎骨骨折S32.0 │ 6個月 ┃┃ │骨折S32 │ │ ┃┠─────┼───────┼─────────────────────┼──────┨┃ │ │骶骨骨折S32.1 │ 3個月 ┃┠─────┼───────┼─────────────────────┼──────┨┃ │ │尾骨骨折S32.2 │ 3個月 ┃┠─────┼───────┼─────────────────────┼──────┨┃ │ │髂骨骨折S32.3 │ 3個月 ┃┠─────┼───────┼─────────────────────┼──────┨┃ │ │髖臼骨折S32.4 │ 3個月 ┃┠─────┼───────┼─────────────────────┼──────┨┃ │ │恥骨骨折S32.5 │ 3個月 ┃┠─────┼───────┼─────────────────────┼──────┨┃ │腰部脊柱和骨盆│腰椎間盤創傷性破裂S33.0 │ 6個月 ┃┃ │的關節和韌帶脫│ │ ┃┃ │位、扭傷S33 │ │ ┃┠─────┼───────┼─────────────────────┼──────┨┃ │ │腰椎脫位S33.1 │ 6個月 ┃┠─────┼───────┼─────────────────────┼──────┨┃ │ │骶髂關節和骶尾關節的脫位S33.2 │ 6個月 ┃┠─────┼───────┼─────────────────────┼──────┨┃ │ │腰部脊柱扭傷S33.5 │ 2個月 ┃┠─────┼───────┼─────────────────────┼──────┨┃ │ │腰部脊柱和骨盆其他和未特指部位的扭傷S33.7 │ 2個月 ┃┠─────┼───────┼─────────────────────┼──────┨┃ │ │ │ ┃┠─────┼───────┼─────────────────────┼──────┨┃ │腹部、下背和骨│腰部脊髓的震蕩和水腫S34.0 │ 12個月 ┃┃ │盆水平的神經和│ │ ┃┃ │腰部脊髓損傷 │ │ ┃┃ │S34 │ │ ┃┠─────┼───────┼─────────────────────┼──────┨┃ │ │腰部和骶部脊柱神經根損傷S34.2 │ 12個月 ┃┠─────┼───────┼─────────────────────┼──────┨┃ │ │馬尾損傷S34.3 │ 12個月 ┃┠─────┼───────┼─────────────────────┼──────┨┃ │ │腰骶叢損傷S34.4 │ 12個月 ┃┠─────┼───────┼─────────────────────┼──────┨┃ │ │腰部、骶部和骨盆交感神經損傷S34.5 │ 12個月 ┃┠─────┼───────┼─────────────────────┼──────┨┃ │ │腰部、下背和骨盆周圍神經損傷S34.6 │ 12個月 ┃┠─────┼───────┴─────────────────────┼──────┨┃ │腹部、下背和 │ 6個月 ┃┠─────┼───────┬─────────────────────┼──────┨┃ │腹內器官損傷 │脾損傷S36.0 │ 6個月 ┃┃ │S36 │ │ ┃┠─────┼───────┼─────────────────────┼──────┨┃ │ │肝或膽囊損傷S36.1 │ 6個月 ┃┠─────┼───────┼─────────────────────┼──────┨┃ │ │胰損傷S36.2 │ 6個月 ┃┠─────┼───────┼─────────────────────┼──────┨┃ │ │胃損傷S36.3 │ 6個月 ┃┠─────┼───────┼─────────────────────┼──────┨┃ │ │小腸損傷S36.4 │ 6個月 ┃┠─────┼───────┼─────────────────────┼──────┨┃ │ │結腸損傷S36.5 │ 6個月 ┃┠─────┼───────┼─────────────────────┼──────┨┃ │ │直腸損傷S36.6 │ 6個月 ┃┠─────┼───────┼─────────────────────┼──────┨┃ │ │多個腹內器官損傷S36.7 │ 8個月 ┃┠─────┼───────┼─────────────────────┼──────┨┃ │ │其他腹內器官損傷S36.8 │ 6個月 ┃┠─────┼───────┼─────────────────────┼──────┨┃ │盆腔器官損傷 │腎損傷S37.0 │ 6個月 ┃┃ │S37 │ │ ┃┠─────┼───────┼─────────────────────┼──────┨┃ │ │輸尿管損傷S37.1 │ 6個月 ┃┠─────┼───────┼─────────────────────┼──────┨┃ │ │膀胱損傷S37.2 │ 4個月 ┃┠─────┼───────┼─────────────────────┼──────┨┃ │ │尿道損傷S37.3 │ 12個月 ┃┠─────┼───────┼─────────────────────┼──────┨┃ │ │卵巢損傷S37.4 │ 3個月 ┃┠─────┼───────┼─────────────────────┼──────┨┃ │ │輸卵管損傷S37.5 │ 3個月 ┃┠─────┼───────┼─────────────────────┼──────┨┃ │ │子宮損傷S37.6 │ 3個月 ┃┠─────┼───────┼─────────────────────┼──────┨┃ │ │其他盆腔器官損傷S37.8 │ 3個月 ┃┠─────┼───────┼─────────────────────┼──────┨┃ │腹部、下背和骨│外生殖器擠壓傷S38.0 │ 3個月 ┃┃ │盆的部分擠壓傷│ │ ┃┃ │和創傷性切斷 │ │ ┃┃ │S38 │ │ ┃┠─────┼───────┼─────────────────────┼──────┨┃ │ │外生殖器創傷性切斷S38.2 │ 6個月 ┃┠─────┼───────┴─────────────────────┼──────┨┃ │腹部、下背和 │ 6個月 ┃┠─────┼─────────────────────────────┼──────┨┃肩和上臂損│肩和上臂淺表 │ 1個月 ┃┃傷(S40- │ │ ┃┃S49) │ │ ┃┠─────┼─────────────────────────────┼──────┨┃ │肩和上臂開放 │ 1個月 ┃┠─────┼───────┬─────────────────────┼──────┨┃ │肩和上臂骨折 │鎖骨骨折S42.0 │ 3個月 ┃┃ │S42 │ │ ┃┠─────┼───────┼─────────────────────┼──────┨┃ │ │肩胛骨骨折S42.1 │ 6個月 ┃┠─────┼───────┼─────────────────────┼──────┨┃ │ │肱骨上端骨折S42.2 │ 6個月 ┃┠─────┼───────┼─────────────────────┼──────┨┃ │ │肱骨幹骨折S42.3 │ 3個月 ┃┠─────┼───────┼─────────────────────┼──────┨┃ │ │肱骨下端骨折S42.4 │ 6個月 ┃┠─────┼───────┼─────────────────────┼──────┨┃ │ │肩和上臂其他部位的骨折S42.8 │ 3個月 ┃┠─────┼───────┼─────────────────────┼──────┨┃ │肩胛帶的關節和│肩關節脫位S43.0 │ 6個月 ┃┃ │韌帶脫位、扭傷│ │ ┃┃ │S43 │ │ ┃┠─────┼───────┼─────────────────────┼──────┨┃ │ │肩鎖關節脫位S43.1 │ 6個月 ┃┠─────┼───────┼─────────────────────┼──────┨┃ │ │胸鎖關節脫位S43.2 │ 6個月 ┃┠─────┼───────┼─────────────────────┼──────┨┃ │ │肩關節扭傷S43.4 │ 2個月 ┃┠─────┼───────┼─────────────────────┼──────┨┃ │肩胛帶的關節和│肩鎖關節扭傷S43.5 │ 2個月 ┃┃ │韌帶脫位、扭傷│ │ ┃┃ │S43 │ │ ┃┠─────┼───────┼─────────────────────┼──────┨┃ │ │胸鎖關節扭傷S43.6 │ 2個月 ┃┠─────┼───────┼─────────────────────┼──────┨┃ │肩和上臂水平的│上臂水平的尺神經損傷S44.0 │ 12個月 ┃┃ │神經損傷S44 │ │ ┃┠─────┼───────┼─────────────────────┼──────┨┃ │ │上臂水平的正中神經損傷S44.1 │ 12個月 ┃┠─────┼───────┼─────────────────────┼──────┨┃ │ │上臂水平的撓神經損傷S44.2 │ 12個月 ┃┠─────┼───────┼─────────────────────┼──────┨┃ │ │上臂水平的其他神經損傷S44.8 │ 12個月 ┃┠─────┼───────┴─────────────────────┼──────┨┃ │肩和上臂的血 │ 6個月 ┃┠─────┼─────────────────────────────┼──────┨┃ │肩和上臂的肌 │ 6個月 ┃┠─────┼─────────────────────────────┼──────┨┃ │肩和上臂擠壓 │ 1個月 ┃┠─────┼───────┬─────────────────────┼──────┨┃ │肩和上臂創傷性│肩關節處創傷性切斷S48.0 │ 6個月 ┃┃ │切斷S48 │ │ ┃┠─────┼───────┼─────────────────────┼──────┨┃ │ │肩和肘之間水平的創傷性切斷S48.1 │ 6個月 ┃┠─────┼───────┴─────────────────────┼──────┨┃ │肩和上臂其他 │ 3個月 ┃┠─────┼─────────────────────────────┼──────┨┃肘和前臂損│前臂淺表損傷 │ 1個月 ┃┃傷(S50- │ │ ┃┃S59) │ │ ┃┠─────┼─────────────────────────────┼──────┨┃ │前臂開放性傷 │ 1個月 ┃┠─────┼───────┬─────────────────────┼──────┨┃ │前臂骨折S52 │尺骨上端骨折S52.0 │ 6個月 ┃┠─────┼───────┼─────────────────────┼──────┨┃ │ │橈骨上端骨折S52.1 │ 6個月 ┃┠─────┼───────┼─────────────────────┼──────┨┃ │ │尺骨幹骨折S52.2 │ 3個月 ┃┠─────┼───────┼─────────────────────┼──────┨┃ │ │橈骨幹骨折S52.3 │ 3個月 ┃┠─────┼───────┼─────────────────────┼──────┨┃ │ │尺骨和橈骨兩者骨幹的骨折S52.4 │ 6個月 ┃┠─────┼───────┼─────────────────────┼──────┨┃ │ │橈骨下端骨折S52.5 │ 6個月 ┃┠─────┼───────┼─────────────────────┼──────┨┃ │ │尺骨和橈骨兩者下端的骨折S52.4 │ 6個月 ┃┠─────┼───────┼─────────────────────┼──────┨┃ │肘關節和韌帶脫│橈骨頭脫位S53.0 │ 6個月 ┃┃ │位、扭傷S53 │ │ ┃┠─────┼───────┼─────────────────────┼──────┨┃ │ │肘關節脫位S53.1 │ 6個月 ┃┠─────┼───────┼─────────────────────┼──────┨┃ │ │橈側副韌帶創傷性破裂S53.2 │ 6個月 ┃┠─────┼───────┼─────────────────────┼──────┨┃ │ │尺側副韌帶創傷性破裂S53.3 │ 6個月 ┃┠─────┼───────┼─────────────────────┼──────┨┃ │ │肘關節扭傷S53.4 │ 2個月 ┃┠─────┼───────┼─────────────────────┼──────┨┃ │前臂水平的神經│前臂水平的尺神經損傷S54.0 │ 12個月 ┃┃ │損傷S54 │ │ ┃┠─────┼───────┼─────────────────────┼──────┨┃ │ │前臂水平的正中神經損傷S54.1 │ 12個月 ┃┠─────┼───────┼─────────────────────┼──────┨┃ │ │前臂水平的撓神經損傷S54.2 │ 12個月 ┃┠─────┼───────┼─────────────────────┼──────┨┃ │ │前臂神經的其他神經損傷S54.8 │ 12個月 ┃┠─────┼───────┴─────────────────────┼──────┨┃ │前臂水平的血 │ 6個月 ┃┠─────┼─────────────────────────────┼──────┨┃ │前臂水平的肌 │ 6個月 ┃┠─────┼─────────────────────────────┼──────┨┃ │前臂擠壓傷S57 │ 1個月 ┃┠─────┼───────┬─────────────────────┼──────┨┃ │前臂創傷性切斷│肘切斷S58.0 │ 6個月 ┃┃ │S58 │ │ ┃┠─────┼───────┼─────────────────────┼──────┨┃ │ │肘和腕之間切斷S58.1 │ 6個月 ┃┠─────┼───────┴─────────────────────┼──────┨┃ │前臂其他和未 │ 3個月 ┃┠─────┼─────────────────────────────┼──────┨┃腕和手損傷│腕和手淺表損 │ 1個月 ┃┃(S60-S69) │ │ ┃┠─────┼─────────────────────────────┼──────┨┃ │腕和手開放性 │ 1個月 ┃┠─────┼───────┬─────────────────────┼──────┨┃ │腕和手水平的骨│手舟骨骨折S62.0 │ 6個月 ┃┃ │折S62 │ │ ┃┠─────┼───────┼─────────────────────┼──────┨┃ │ │其他腕骨骨折S62.1 │ 6個月 ┃┠─────┼───────┼─────────────────────┼──────┨┃ │ │第一掌骨骨折S62.2 │ 3個月 ┃┠─────┼───────┼─────────────────────┼──────┨┃ │ │其他掌骨骨折S62.3 │ 3個月 ┃┠─────┼───────┼─────────────────────┼──────┨┃ │ │拇指骨折S62.5 │ 3個月 ┃┠─────┼───────┼─────────────────────┼──────┨┃ │ │其他手指骨折S62.6 │ 3個月 ┃┠─────┼───────┼─────────────────────┼──────┨┃ │腕和手水平的關│腕關節脫位S63.0 │ 6個月 ┃┃ │節和韌帶脫位、│ │ ┃┃ │扭傷S63 │ │ ┃┠─────┼───────┼─────────────────────┼──────┨┃ │ │指關節脫位S63.1 │ 3個月 ┃┠─────┼───────┼─────────────────────┼──────┨┃ │ │腕和腕關節韌帶創傷性破裂S63.3 │ 6個月 ┃┠─────┼───────┼─────────────────────┼──────┨┃ │ │掌指和指間關節處的手指韌帶創傷性破裂S63.4 │ 3個月 ┃┠─────┼───────┼─────────────────────┼──────┨┃ │ │腕關節扭傷S63.5 │ 2個月 ┃┠─────┼───────┼─────────────────────┼──────┨┃ │ │手指關節扭傷S63.6 │ 2個月 ┃┠─────┼───────┼─────────────────────┼──────┨┃ │腕和手水平的神│腕和手水平的尺神經損傷S64.0 │ 12個月 ┃┃ │經損傷S64 │ │ ┃┠─────┼───────┼─────────────────────┼──────┨┃ │ │腕和手水平的正中神經損傷S64.1 │ 12個月 ┃┠─────┼───────┼─────────────────────┼──────┨┃ │ │腕和手水平的橈神經損傷S64.2 │ 12個月 ┃┠─────┼───────┼─────────────────────┼──────┨┃ │ │拇指的指神經損傷S64.3 │ 6個月 ┃┠─────┼───────┼─────────────────────┼──────┨┃ │ │其他手指的指神經損傷S64.4 │ 6個月 ┃┠─────┼───────┼─────────────────────┼──────┨┃ │ │腕和手水平的其他神經損傷S64.8 │ 6個月 ┃┠─────┼───────┴─────────────────────┼──────┨┃ │腕和手水平的 │ 6個月 ┃┠─────┼─────────────────────────────┼──────┨┃ │腕和手水平的 │ 6個月 ┃┠─────┼─────────────────────────────┼──────┨┃ │腕和手擠壓傷 │ 1個月 ┃┠─────┼───────┬─────────────────────┼──────┨┃ │腕和手創傷性切│拇指切斷S68.0 │ 3個月 ┃┃ │斷S68 │ │ ┃┠─────┼───────┼─────────────────────┼──────┨┃ │ │其他單個手指切斷S68.1 │ 2個月 ┃┠─────┼───────┼─────────────────────┼──────┨┃ │ │多個手指切斷S68.2 │ 3個月 ┃┠─────┼───────┼─────────────────────┼──────┨┃ │ │手指伴有腕和手其他部分的創傷性切斷S68.3 │ 6個月 ┃┠─────┼───────┼─────────────────────┼──────┨┃ │ │腕關節切斷S68.4 │ 6個月 ┃┠─────┼───────┴─────────────────────┼──────┨┃髖和大腿損│髖和大腿淺表 │ 1個月 ┃┃傷(S70- │ │ ┃┃S79) │ │ ┃┠─────┼─────────────────────────────┼──────┨┃ │髖和大腿開放 │ 1個月 ┃┠─────┼───────┬─────────────────────┼──────┨┃ │股骨骨折S72 │股骨頸骨折S72.0 │ 6個月 ┃┠─────┼───────┼─────────────────────┼──────┨┃ │ │經大轉子骨折S72.1 │ 6個月 ┃┠─────┼───────┼─────────────────────┼──────┨┃ │ │轉子下骨折S72.2 │ 6個月 ┃┠─────┼───────┼─────────────────────┼──────┨┃ │ │股骨幹骨折S72.3 │ 6個月 ┃┠─────┼───────┼─────────────────────┼──────┨┃ │ │股骨多發性骨折S72.7 │ 6個月 ┃┠─────┼───────┼─────────────────────┼──────┨┃ │髖的關節和韌帶│髖脫位S73.0 │ 6個月 ┃┃ │脫位、扭傷S73 │ │ ┃┠─────┼───────┼─────────────────────┼──────┨┃ │ │髖扭傷S73.1 │ 2個月 ┃┠─────┼───────┴─────────────────────┼──────┨┃ │髖和大腿水平 │ 12個月 ┃┠─────┼─────────────────────────────┼──────┨┃ │髖和大腿水平 │ 6個月 ┃┠─────┼─────────────────────────────┼──────┨┃ │髖和大腿的肌 │ 6個月 ┃┠─────┼─────────────────────────────┼──────┨┃ │髖和大腿擠壓 │ 1個月 ┃┠─────┼─────────────────────────────┼──────┨┃ │髖和大腿創傷 │ 6個月 ┃┠─────┼─────────────────────────────┼──────┨┃膝和小腿損│小腿淺表損傷 │ 1個月 ┃┃傷(S80- │ │ ┃┃S89) │ │ ┃┠─────┼─────────────────────────────┼──────┨┃ │小腿開放性傷 │ 1個月 ┃┠─────┼───────┬─────────────────────┼──────┨┃ │小腿骨折,包括│髕骨骨折S82.0 │ 6個月 ┃┃ │踝S82 │ │ ┃┠─────┼───────┼─────────────────────┼──────┨┃ │ │脛骨上端骨折S82.1 │ 6個月 ┃┠─────┼───────┼─────────────────────┼──────┨┃ │ │脛骨骨幹骨折S82.2 │ 6個月 ┃┠─────┼───────┼─────────────────────┼──────┨┃ │ │脛骨下端骨折S82.3 │ 6個月 ┃┠─────┼───────┼─────────────────────┼──────┨┃ │ │腓骨骨折S82.4 │ 3個月 ┃┠─────┼───────┼─────────────────────┼──────┨┃ │ │內踝骨折S82.5 │ 6個月 ┃┠─────┼───────┼─────────────────────┼──────┨┃ │ │外踝骨折S82.6 │ 6個月 ┃┠─────┼───────┼─────────────────────┼──────┨┃ │ │小腿多發性骨折S82.7 │ 6個月 ┃┠─────┼───────┼─────────────────────┼──────┨┃ │膝的關節和韌帶│髕骨脫位S83.0 │ 6個月 ┃┃ │脫位、扭傷S83 │ │ ┃┠─────┼───────┼─────────────────────┼──────┨┃ │ │膝關節脫位S83.1 │ 6個月 ┃┠─────┼───────┼─────────────────────┼──────┨┃ │ │半個月板撕裂S83.2 │ 6個月 ┃┠─────┼───────┼─────────────────────┼──────┨┃ │ │膝關節軟骨撕裂S83.3 │ 6個月 ┃┠─────┼───────┼─────────────────────┼──────┨┃ │ │膝的多處結構的損傷S83.7 │ 8個月 ┃┠─────┼───────┴─────────────────────┼──────┨┃ │小腿水平的神 │ 12個月 ┃┠─────┼─────────────────────────────┼──────┨┃ │小腿水平的血 │ 6個月 ┃┠─────┼─────────────────────────────┼──────┨┃ │小腿水平的肌 │ 6個月 ┃┠─────┼─────────────────────────────┼──────┨┃ │小腿擠壓傷S87 │ 1個月 ┃┠─────┼───────┬─────────────────────┼──────┨┃ │小腿創傷性切斷│膝切斷S88.0 │ 6個月 ┃┃ │S88 │ │ ┃┠─────┼───────┼─────────────────────┼──────┨┃ │ │膝和踝之間的切斷S88.1 │ 6個月 ┃┠─────┼───────┴─────────────────────┼──────┨┃踝和足損傷│踝和足淺表損 │ 1個月 ┃┃(S90-S99) │ │ ┃┠─────┼─────────────────────────────┼──────┨┃ │踝和足開放性 │ 1個月 ┃┠─────┼───────┬─────────────────────┼──────┨┃ │足骨折,除外踝│跟骨骨折S92.0 │ 6個月 ┃┃ │S92 │ │ ┃┠─────┼───────┼─────────────────────┼──────┨┃ │ │距骨骨折S92.1 │ 6個月 ┃┠─────┼───────┼─────────────────────┼──────┨┃ │ │其他跗骨骨折S92.2 │ 4個月 ┃┠─────┼───────┼─────────────────────┼──────┨┃ │ │跖骨骨折S92.3 │ 3個月 ┃┠─────┼───────┼─────────────────────┼──────┨┃ │ │拇趾骨折S92.4 │ 3個月 ┃┠─────┼───────┼─────────────────────┼──────┨┃ │ │其他趾骨折S92.5 │ 3個月 ┃┠─────┼───────┼─────────────────────┼──────┨┃ │ │足多發性骨折S92.7 │ 6個月 ┃┠─────┼───────┼─────────────────────┼──────┨┃ │踝和足水平的關│踝關節脫位S93.0 │ 6個月 ┃┃ │節和韌帶脫位、│ │ ┃┃ │扭傷S93 │ │ ┃┠─────┼───────┼─────────────────────┼──────┨┃ │ │足趾脫位S93.1 │ 3個月 ┃┠─────┼───────┼─────────────────────┼──────┨┃ │ │踝和足水平的韌帶破裂S93.2 │ 6個月 ┃┠─────┼───────┼─────────────────────┼──────┨┃ │ │足的其他部位脫位S93.3 │ 3個月 ┃┠─────┼───────┼─────────────────────┼──────┨┃ │ │踝扭傷S93.4 │ 2個月 ┃┠─────┼───────┼─────────────────────┼──────┨┃ │ │足趾扭傷S93.5 │ 1個月 ┃┠─────┼───────┼─────────────────────┼──────┨┃ │踝和足水平的神│足底外側神經損傷S94.0 │ 12個月 ┃┃ │經損傷S94 │ │ ┃┠─────┼───────┼─────────────────────┼──────┨┃ │ │足底內側神經損傷S94.1 │ 12個月 ┃┠─────┼───────┼─────────────────────┼──────┨┃ │ │踝和足水平的腓深神經損傷S94.2 │ 12個月 ┃┠─────┼───────┼─────────────────────┼──────┨┃ │ │踝和足水平的皮感覺神經損傷S94.3 │ 12個月 ┃┠─────┼───────┼─────────────────────┼──────┨┃ │ │踝和足水平的多神經損傷S94.7 │ 12個月 ┃┠─────┼───────┼─────────────────────┼──────┨┃ │ │踝和足水平的其他神經損傷S94.8 │ 12個月 ┃┠─────┼───────┴─────────────────────┼──────┨┃ │踝和足水平的 │ 6個月 ┃┠─────┼─────────────────────────────┼──────┨┃ │踝和足水平的 │ 6個月 ┃┠─────┼─────────────────────────────┼──────┨┃ │踝和足擠壓傷 │ 1個月 ┃┠─────┼─────────────────────────────┼──────┨┃ │踝和足創傷性 │ 6個月 ┃┠─────┼───────┬─────────────────────┼──────┨┃累及身體多│累及身體多個部│頭和頸的淺表損傷T00.0 │ 1個月 ┃┃個部位的損│位的淺表損傷 │ │ ┃┃傷(T00-07)│T00 │ │ ┃┠─────┼───────┼─────────────────────┼──────┨┃ │ │胸並伴有腹、下背和骨盆的淺表損傷T00.1 │ 1個月 ┃┠─────┼───────┼─────────────────────┼──────┨┃ │ │上肢多個部位的淺表損傷T00.2 │ 1個月 ┃┠─────┼───────┼─────────────────────┼──────┨┃ │ │下肢多個部位的淺表損傷T00.3 │ 1個月 ┃┠─────┼───────┼─────────────────────┼──────┨┃ │ │上肢和下肢多個部位的淺表損傷T00.4 │ 1個月 ┃┠─────┼───────┼─────────────────────┼──────┨┃ │ │其他複合部位的淺表損傷T00.8 │ 1個月 ┃┠─────┼───────┼─────────────────────┼──────┨┃ │累及身體多個部│頭和頸的開放性傷口T01.0 │ 1個月 ┃┃ │位的開放性傷口│ │ ┃┃ │T01 │ │ ┃┠─────┼───────┼─────────────────────┼──────┨┃ │ │胸並伴有腹、下背和骨盆的開放性傷口T01.1 │ 1個月 ┃┠─────┼───────┼─────────────────────┼──────┨┃ │ │上肢多個部位的開放性傷口T01.2 │ 1個月 ┃┠─────┼───────┼─────────────────────┼──────┨┃ │ │下肢多個部位的開放性傷口T01.3 │ 1個月 ┃┠─────┼───────┼─────────────────────┼──────┨┃ │ │上肢和下肢多個部位的開放性傷口T01.4 │ 1個月 ┃┠─────┼───────┼─────────────────────┼──────┨┃ │ │其他複合部位的開放性傷口T01.8 │ 1個月 ┃┠─────┼───────┼─────────────────────┼──────┨┃ │累及身體多個部│頭和頸的骨折T02.0 │ 6個月 ┃┃ │位的骨折T02 │ │ ┃┠─────┼───────┼─────────────────────┼──────┨┃ │ │胸並伴有腹、下背和骨盆的骨折T02.1 │ 6個月 ┃┠─────┼───────┼─────────────────────┼──────┨┃ │ │上肢多個部位的骨折T02.2 │ 6個月 ┃┠─────┼───────┼─────────────────────┼──────┨┃ │ │下肢多個部位的骨折T02.3 │ 6個月 ┃┠─────┼───────┼─────────────────────┼──────┨┃ │ │上肢和下肢多個部位的骨折T02.4 │ 6個月 ┃┠─────┼───────┼─────────────────────┼──────┨┃ │ │其他複合部位的骨折T02.8 │ 6個月 ┃┠─────┼───────┼─────────────────────┼──────┨┃ │累及身體多個部│頭和頸的脫位、扭傷T03.0 │ 6個月 ┃┃ │位的脫位、扭傷│ │ ┃┃ │T03 │ │ ┃┠─────┼───────┼─────────────────────┼──────┨┃ │ │胸並伴有腹、下背和骨盆的脫位、扭傷T03.1 │ 6個月 ┃┠─────┼───────┼─────────────────────┼──────┨┃ │ │上肢多個部位的脫位、扭傷T03.2 │ 6個月 ┃┠─────┼───────┼─────────────────────┼──────┨┃ │ │下肢多個部位的脫位、扭傷T03.3 │ 6個月 ┃┠─────┼───────┼─────────────────────┼──────┨┃ │ │上肢和下肢多個部位的脫位、扭傷T03.4 │ 6個月 ┃┠─────┼───────┼─────────────────────┼──────┨┃ │ │其他複合部位的脫位、扭傷T03.8 │ 6個月 ┃┠─────┼───────┼─────────────────────┼──────┨┃ │累及身體多個部│頭和頸的擠壓傷T04.0 │ 1個月 ┃┃ │位的擠壓傷T04 │ │ ┃┠─────┼───────┼─────────────────────┼──────┨┃ │ │胸並伴有腹、下背和骨盆的擠壓傷T04.1 │ 1個月 ┃┠─────┼───────┼─────────────────────┼──────┨┃ │ │上肢多個部位的擠壓傷T04.2 │ 1個月 ┃┠─────┼───────┼─────────────────────┼──────┨┃ │ │下肢多個部位的擠壓傷T04.3 │ 1個月 ┃┠─────┼───────┼─────────────────────┼──────┨┃ │ │上肢和下肢多個部位的擠壓傷T04.4 │ 1個月 ┃┠─────┼───────┼─────────────────────┼──────┨┃ │ │胸並伴有腹、下背和骨盆及四肢的擠壓傷T04.7 │ 1個月 ┃┠─────┼───────┼─────────────────────┼──────┨┃ │ │其他複合部位的擠壓傷T04.8 │ 1個月 ┃┠─────┼───────┼─────────────────────┼──────┨┃ │累及身體多個部│雙手創傷性切斷T05.0 │ 6個月 ┃┃ │位的創傷性切斷│ │ ┃┃ │T05 │ │ ┃┠─────┼───────┼─────────────────────┼──────┨┃ │ │一隻手和另一臂創傷性切斷T05.1 │ 6個月 ┃┠─────┼───────┼─────────────────────┼──────┨┃ │ │雙臂創傷性切斷T05.2 │ 6個月 ┃┠─────┼───────┼─────────────────────┼──────┨┃ │ │雙足創傷性切斷T05.3 │ 6個月 ┃┠─────┼───────┼─────────────────────┼──────┨┃ │ │一隻足和另一腿創傷性切斷T05.4 │ 6個月 ┃┠─────┼───────┼─────────────────────┼──────┨┃ │ │雙小腿創傷性切斷T05.5 │ 6個月 ┃┠─────┼───────┼─────────────────────┼──────┨┃ │ │上肢和下肢任何組織創傷性切斷T05.6 │ 6個月 ┃┠─────┼───────┴─────────────────────┼──────┨┃軀幹、四肢│脊柱骨折,水 │ 6個月 ┃┃或身體未特│ │ ┃┃指部位的損│ │ ┃┃傷(T08- │ │ ┃┃T14) │ │ ┃┠─────┼───────┬─────────────────────┼──────┨┃ │脊柱和軀幹的其│軀幹淺表損傷,水平未特指T09.0 │ 1個月 ┃┃ │他損傷,水平未│ │ ┃┃ │特指T09 │ │ ┃┠─────┼───────┼─────────────────────┼──────┨┃ │ │軀幹開放性傷口,水平未特指T09.1 │ 1個月 ┃┠─────┼───────┼─────────────────────┼──────┨┃ │ │軀幹未特指關節和韌帶的脫位、扭傷和勞損 │ 2個月 ┃┃ │ │T09.2 │ ┃┠─────┼───────┼─────────────────────┼──────┨┃ │ │脊髓損傷T09.3 │ 12個月 ┃┠─────┼───────┼─────────────────────┼──────┨┃ │ │軀幹未特指神經、脊神經根和神經叢損傷T09.4 │ 6個月 ┃┠─────┼───────┼─────────────────────┼──────┨┃ │ │軀幹未特指肌肉和肌腱損傷T09.5 │ 6個月 ┃┠─────┼───────┼─────────────────────┼──────┨┃ │ │軀幹創傷性切斷,水平未特指T09.6 │ 6個月 ┃┠─────┼───────┴─────────────────────┼──────┨┃ │上肢骨折,水 │ 3個月 ┃┠─────┼───────┬─────────────────────┼──────┨┃ │上肢的其他損傷│上肢淺表損傷,水平未特指T11.0 │ 1個月 ┃┃ │,水平未特指 │ │ ┃┃ │T11 │ │ ┃┠─────┼───────┼─────────────────────┼──────┨┃ │ │上肢開放性傷口,水平未特指T11.1 │ 1個月 ┃┠─────┼───────┼─────────────────────┼──────┨┃ │ │上肢未特指關節和韌帶的脫位、扭傷和勞損 │ 2個月 ┃┃ │ │T11.2 │ ┃┠─────┼───────┼─────────────────────┼──────┨┃ │ │上肢未特指神經的損傷T11.3 │ 6個月 ┃┠─────┼───────┼─────────────────────┼──────┨┃ │ │上肢未特指血管的損傷T11.4 │ 6個月 ┃┠─────┼───────┼─────────────────────┼──────┨┃ │ │上肢未特指肌肉和肌腱的損傷T11.5 │ 6個月 ┃┠─────┼───────┼─────────────────────┼──────┨┃ │ │上肢創傷性切斷T11.6 │ 6個月 ┃┠─────┼───────┴─────────────────────┼──────┨┃ │下肢骨折,水 │ 3個月 ┃┠─────┼───────┬─────────────────────┼──────┨┃ │下肢的其他損傷│下肢淺表損傷,水平未特指T13.0 │ 1個月 ┃┃ │,水平未特指 │ │ ┃┃ │T13 │ │ ┃┠─────┼───────┼─────────────────────┼──────┨┃ │ │下肢開放性傷口,水平未特指T13.1 │ 1個月 ┃┠─────┼───────┼─────────────────────┼──────┨┃ │ │下肢未特指關節和韌帶的脫位、扭傷和勞損 │ 2個月 ┃┃ │ │T13.2 │ ┃┠─────┼───────┼─────────────────────┼──────┨┃ │ │下肢未特指神經的損傷T13.3 │ 6個月 ┃┠─────┼───────┼─────────────────────┼──────┨┃ │ │下肢未特指血管的損傷T13.4 │ 6個月 ┃┠─────┼───────┼─────────────────────┼──────┨┃ │ │下肢未特指肌肉和肌腱的損傷T13.5 │ 6個月 ┃┠─────┼───────┼─────────────────────┼──────┨┃ │ │下肢創傷性切斷T13.6 │ 6個月 ┃┠─────┼───────┼─────────────────────┼──────┨┃通過自然腔│外眼異物T15 │角膜異物T15.0 │ 1個月 ┃┃口進入異物│ │ │ ┃┃的效應( │ │ │ ┃┃T15-T19) │ │ │ ┃┠─────┼───────┼─────────────────────┼──────┨┃ │ │結合膜囊異物T15.1 │ 1個月 ┃┠─────┼───────┼─────────────────────┼──────┨┃ │ │外眼其他和多處部位內異物T15.8 │ 2個月 ┃┠─────┼───────┴─────────────────────┼──────┨┃ │耳內異物T16 │ 1個月 ┃┠─────┼───────┬─────────────────────┼──────┨┃ │呼吸道內異物 │鼻竇內異物T17.0 │ 1個月 ┃┃ │T17 │ │ ┃┠─────┼───────┼─────────────────────┼──────┨┃ │ │鼻孔內異物T17.1 │ 1個月 ┃┠─────┼───────┼─────────────────────┼──────┨┃ │ │咽內異物T17.2 │ 1個月 ┃┠─────┼───────┼─────────────────────┼──────┨┃ │ │喉內異物T17.3 │ 1個月 ┃┠─────┼───────┼─────────────────────┼──────┨┃ │ │氣管內異物T17.4 │ 1個月 ┃┠─────┼───────┼─────────────────────┼──────┨┃ │ │支氣管內異物T17.5 │ 1個月 ┃┠─────┼───────┼─────────────────────┼──────┨┃ │ │呼吸道其他和多處部位內異物T17.8 │ 6個月 ┃┠─────┼───────┼─────────────────────┼──────┨┃燒傷和腐蝕│頭和頸燒傷和腐│一度燒傷T20.1 │ 1個月 ┃┃傷(T20- │蝕傷T20 │ │ ┃┃T32) │ │ │ ┃┠─────┼───────┼─────────────────────┼──────┨┃ │ │二度燒傷T20.2 │ 4個月 ┃┠─────┼───────┼─────────────────────┼──────┨┃ │ │三度燒傷T20.3 │ 8個月 ┃┠─────┼───────┼─────────────────────┼──────┨┃ │ │一度腐蝕傷T20.5 │ 1個月 ┃┠─────┼───────┼─────────────────────┼──────┨┃ │ │二度腐蝕傷T20.6 │ 4個月 ┃┠─────┼───────┼─────────────────────┼──────┨┃ │ │三度腐蝕傷T20.7 │ 8個月 ┃┠─────┼───────┼─────────────────────┼──────┨┃ │軀幹燒傷和腐蝕│一度燒傷T21.1 │ 1個月 ┃┃ │傷T21 │ │ ┃┠─────┼───────┼─────────────────────┼──────┨┃ │ │二度燒傷T21.2 │ 4個月 ┃┠─────┼───────┼─────────────────────┼──────┨┃ │ │三度燒傷T21.3 │ 8個月 ┃┠─────┼───────┼─────────────────────┼──────┨┃ │ │一度腐蝕傷T21.5 │ 1個月 ┃┠─────┼───────┼─────────────────────┼──────┨┃ │ │二度腐蝕傷T21.6 │ 4個月 ┃┠─────┼───────┼─────────────────────┼──────┨┃ │ │三度腐蝕傷T21.7 │ 8個月 ┃┠─────┼───────┼─────────────────────┼──────┨┃ │肩和上肢燒傷和│一度燒傷T22.1 │ 1個月 ┃┃ │腐蝕傷,除外腕│ │ ┃┃ │和手T22 │ │ ┃┠─────┼───────┼─────────────────────┼──────┨┃ │ │二度燒傷T22.2 │ 4個月 ┃┠─────┼───────┼─────────────────────┼──────┨┃ │ │三度燒傷T22.3 │ 8個月 ┃┠─────┼───────┼─────────────────────┼──────┨┃ │ │一度腐蝕傷T22.5 │ 1個月 ┃┠─────┼───────┼─────────────────────┼──────┨┃ │ │二度腐蝕傷T22.6 │ 4個月 ┃┠─────┼───────┼─────────────────────┼──────┨┃ │ │三度腐蝕傷T22.7 │ 8個月 ┃┠─────┼───────┼─────────────────────┼──────┨┃ │腕和手燒傷和腐│一度燒傷T23.1 │ 1個月 ┃┃ │蝕傷T23 │ │ ┃┠─────┼───────┼─────────────────────┼──────┨┃ │ │二度燒傷T23.2 │ 4個月 ┃┠─────┼───────┼─────────────────────┼──────┨┃ │ │三度燒傷T23.3 │ 8個月 ┃┠─────┼───────┼─────────────────────┼──────┨┃ │ │一度腐蝕傷T23.5 │ 1個月 ┃┠─────┼───────┼─────────────────────┼──────┨┃ │ │二度腐蝕傷T23.6 │ 4個月 ┃┠─────┼───────┼─────────────────────┼──────┨┃ │ │三度腐蝕傷T23.7 │ 8個月 ┃┠─────┼───────┼─────────────────────┼──────┨┃ │髖和下肢燒傷和│一度燒傷T24.1 │ 1個月 ┃┃ │腐蝕傷,除外踝│ │ ┃┃ │和足T24 │ │ ┃┠─────┼───────┼─────────────────────┼──────┨┃ │ │二度燒傷T24.2 │ 4個月 ┃┠─────┼───────┼─────────────────────┼──────┨┃ │ │三度燒傷T24.3 │ 8個月 ┃┠─────┼───────┼─────────────────────┼──────┨┃ │ │一度腐蝕傷T24.5 │ 1個月 ┃┠─────┼───────┼─────────────────────┼──────┨┃ │ │二度腐蝕傷T24.6 │ 4個月 ┃┠─────┼───────┼─────────────────────┼──────┨┃ │ │三度腐蝕傷T24.7 │ 8個月 ┃┠─────┼───────┼─────────────────────┼──────┨┃ │踝和足燒傷和腐│一度燒傷T25.1 │ 1個月 ┃┃ │蝕傷T25 │ │ ┃┠─────┼───────┼─────────────────────┼──────┨┃ │ │二度燒傷T25.2 │ 4個月 ┃┠─────┼───────┼─────────────────────┼──────┨┃ │ │三度燒傷T25.3 │ 8個月 ┃┠─────┼───────┼─────────────────────┼──────┨┃ │ │一度腐蝕傷T25.5 │ 1個月 ┃┠─────┼───────┼─────────────────────┼──────┨┃ │ │二度腐蝕傷T25.6 │ 4個月 ┃┠─────┼───────┼─────────────────────┼──────┨┃ │ │三度腐蝕傷T25.7 │ 8個月 ┃┠─────┼───────┼─────────────────────┼──────┨┃ │限於眼和附器的│眼瞼和眼周區燒傷T26.0 │ 6個月 ┃┃ │燒傷和腐蝕傷 │ │ ┃┃ │T26 │ │ ┃┠─────┼───────┼─────────────────────┼──────┨┃ │ │角膜和結膜囊燒傷T26.1 │ 6個月 ┃┠─────┼───────┼─────────────────────┼──────┨┃ │ │燒傷,伴有眼球破裂和破壞T26.2 │ 12個月 ┃┠─────┼───────┼─────────────────────┼──────┨┃ │ │眼瞼和眼周區腐蝕傷T26.5 │ 6個月 ┃┠─────┼───────┼─────────────────────┼──────┨┃ │ │角膜和結膜囊腐蝕傷T26.6 │ 6個月 ┃┠─────┼───────┼─────────────────────┼──────┨┃ │ │腐蝕傷,伴有眼球破裂和破壞T26.7 │ 12個月 ┃┠─────┼───────┼─────────────────────┼──────┨┃ │呼吸道燒傷和腐│喉和氣管燒傷T27.0 │ 8個月 ┃┃ │蝕傷T27 │ │ ┃┠─────┼───────┼─────────────────────┼──────┨┃ │ │呼吸道其他部位的燒傷T27.2 │ 8個月 ┃┠─────┼───────┼─────────────────────┼──────┨┃ │ │喉和氣管腐蝕傷T27.4 │ 8個月 ┃┠─────┼───────┼─────────────────────┼──────┨┃ │ │呼吸道其他部位腐蝕傷T27.6 │ 8個月 ┃┠─────┼───────┼─────────────────────┼──────┨┃ │其他內部器官的│口和咽燒傷T28.0 │ 8個月 ┃┃ │燒傷和腐蝕傷 │ │ ┃┃ │T28 │ │ ┃┠─────┼───────┼─────────────────────┼──────┨┃ │ │食管燒傷T28.1 │ 8個月 ┃┠─────┼───────┼─────────────────────┼──────┨┃ │ │消化道其他部位燒傷T28.2 │ 8個月 ┃┠─────┼───────┼─────────────────────┼──────┨┃ │ │泌尿生殖器官內燒傷T28.3 │ 8個月 ┃┠─────┼───────┼─────────────────────┼──────┨┃ │ │口和咽腐蝕傷T28.5 │ 8個月 ┃┠─────┼───────┼─────────────────────┼──────┨┃ │ │食管腐蝕傷T28.6 │ 8個月 ┃┠─────┼───────┼─────────────────────┼──────┨┃ │ │消化道其他部位腐蝕傷T28.7 │ 8個月 ┃┠─────┼───────┼─────────────────────┼──────┨┃ │ │泌尿生殖器官內腐蝕傷T28.8 │ 8個月 ┃┠─────┼───────┼─────────────────────┼──────┨┃ │身體多個部位的│一度燒傷T29.1 │ 1個月 ┃┃ │燒傷和腐蝕傷 │ │ ┃┃ │T29 │ │ ┃┠─────┼───────┼─────────────────────┼──────┨┃ │ │二度燒傷T29.2 │ 4個月 ┃┠─────┼───────┼─────────────────────┼──────┨┃ │ │三度燒傷T29.3 │ 8個月 ┃┠─────┼───────┼─────────────────────┼──────┨┃ │ │一度腐蝕傷T29.5 │ 1個月 ┃┠─────┼───────┼─────────────────────┼──────┨┃ │ │二度腐蝕傷T29.6 │ 4個月 ┃┠─────┼───────┼─────────────────────┼──────┨┃ │ │三度腐蝕傷T29.7 │ 8個月 ┃┠─────┼───────┼─────────────────────┼──────┨┃ │燒傷和腐蝕傷,│一度燒傷T30.1 │ 1個月 ┃┃ │身體部位未特指│ │ ┃┃ │T30 │ │ ┃┠─────┼───────┼─────────────────────┼──────┨┃ │ │二度燒傷T30.2 │ 4個月 ┃┠─────┼───────┼─────────────────────┼──────┨┃ │ │三度燒傷T30.3 │ 8個月 ┃┠─────┼───────┼─────────────────────┼──────┨┃ │ │一度腐蝕傷T30.5 │ 1個月 ┃┠─────┼───────┼─────────────────────┼──────┨┃ │ │二度腐蝕傷T30.6 │ 4個月 ┃┠─────┼───────┼─────────────────────┼──────┨┃ │ │三度腐蝕傷T30.7 │ 8個月 ┃┠─────┼───────┼─────────────────────┼──────┨┃ │根據體表累及范│面積少於10%的燒傷T31.0 │ 1個月 ┃┃ │圍分類的燒傷 │ │ ┃┃ │T31 │ │ ┃┠─────┼───────┼─────────────────────┼──────┨┃ │ │10%-19%的燒傷T31.1 │ 4個月 ┃┠─────┼───────┼─────────────────────┼──────┨┃ │ │20%-29%的燒傷T31.2 │ 4個月 ┃┠─────┼───────┼─────────────────────┼──────┨┃ │ │30%-39%的燒傷T31.3 │ 8個月 ┃┠─────┼───────┼─────────────────────┼──────┨┃ │ │40%-49%的燒傷T31.4 │ 8個月 ┃┠─────┼───────┼─────────────────────┼──────┨┃ │根據體表累及范│50%-59%的燒傷T31.5 │ 8個月 ┃┃ │圍分類的燒傷 │ │ ┃┃ │T31 │ │ ┃┠─────┼───────┼─────────────────────┼──────┨┃ │ │60%-69%的燒傷T31.6 │ 8個月 ┃┠─────┼───────┼─────────────────────┼──────┨┃ │ │70%-79%的燒傷T31.7 │ 12個月 ┃┠─────┼───────┼─────────────────────┼──────┨┃ │ │80%-89%的燒傷T31.8 │ 12個月 ┃┠─────┼───────┼─────────────────────┼──────┨┃ │ │90%或更多的燒傷T31.9 │ 12個月 ┃┠─────┼───────┼─────────────────────┼──────┨┃ │根據體表累及范│面積少於10%的燒傷T32.0 │ 1個月 ┃┃ │圍分類的腐蝕傷│ │ ┃┃ │T32 │ │ ┃┠─────┼───────┼─────────────────────┼──────┨┃ │ │10%-19%的燒傷T32.1 │ 4個月 ┃┠─────┼───────┼─────────────────────┼──────┨┃ │ │20%-29%的燒傷T32.2 │ 4個月 ┃┠─────┼───────┼─────────────────────┼──────┨┃ │ │30%-39%的燒傷T32.3 │ 8個月 ┃┠─────┼───────┼─────────────────────┼──────┨┃ │ │40%-49%的燒傷T32.4 │ 8個月 ┃┠─────┼───────┼─────────────────────┼──────┨┃ │ │50%-59%的燒傷T32.5 │ 8個月 ┃┠─────┼───────┼─────────────────────┼──────┨┃ │根據體表累及范│60%-69%的燒傷T32.6 │ 8個月 ┃┃ │圍分類的腐蝕傷│ │ ┃┃ │T32 │ │ ┃┠─────┼───────┼─────────────────────┼──────┨┃ │ │70%-79%的燒傷T32.7 │ 12個月 ┃┠─────┼───────┼─────────────────────┼──────┨┃ │ │80%-89%的燒傷T32.8 │ 12個月 ┃┠─────┼───────┼─────────────────────┼──────┨┃ │ │90%或更多的燒傷T32.9 │ 12個月 ┃┠─────┼───────┴─────────────────────┼──────┨┃凍傷(T33-│淺表凍傷T33 │ 2個月 ┃┃T35) │ │ ┃┠─────┼─────────────────────────────┼──────┨┃ │凍傷伴有組織壞死T34 │ 8個月 ┃┗━━━━━┷━━━━━━━━━━━━━━━━━━━━━━━━━━━━━┷━━━━━━┛
職業中毒停工留薪期
┏━━━━━━━━━━━━━━━━━━━━━━━━━━━━━━━━━━━┯━━━━━━┓┃ 職業病 │職業病停工留┃┃ │薪期 ┃┠─────┬───────┬─────────────────────┼──────┨┃ 鉛中毒 │ 慢性 │ 輕度 │ 3個月 ┃┠─────┼───────┼─────────────────────┼──────┨┃ │ │ 中度 │ 6個月 ┃┠─────┼───────┼─────────────────────┼──────┨┃ │ │ 重度 │ 12個月 ┃┠─────┼───────┼─────────────────────┼──────┨┃ 汞中毒 │ 急性 │ │ 4個月 ┃┠─────┼───────┼─────────────────────┼──────┨┃ │ 慢性 │ 輕度 │ 3個月 ┃┠─────┼───────┼─────────────────────┼──────┨┃ │ │ 中度 │ 6個月 ┃┠─────┼───────┼─────────────────────┼──────┨┃ │ │ 重度 │ 12個月 ┃┠─────┼───────┼─────────────────────┼──────┨┃ 苯中毒 │ 急性 │ 輕度 │ 3個月 ┃┠─────┼───────┼─────────────────────┼──────┨┃ │ │ 重度 │ 12個月 ┃┠─────┼───────┼─────────────────────┼──────┨┃ │ 慢性 │ 輕度 │ 6個月 ┃┠─────┼───────┼─────────────────────┼──────┨┃ │ │ 中度 │ 8個月 ┃┠─────┼───────┼─────────────────────┼──────┨┃ │ │ 重度 │ 12個月 ┃┠─────┼───────┼─────────────────────┼──────┨┃三硝基甲苯│ 慢性 │ 輕度 │ 6個月 ┃┃中毒 │ │ │ ┃┠─────┼───────┼─────────────────────┼──────┨┃ │ │ 重度 │ 12個月 ┃┠─────┼───────┼─────────────────────┼──────┨┃苯的氨基、│ 急性 │ 輕度 │ 3個月 ┃┃硝基化合物│ │ │ ┃┃中毒 │ │ │ ┃┠─────┼───────┼─────────────────────┼──────┨┃ │ │ 中度 │ 6個月 ┃┠─────┼───────┼─────────────────────┼──────┨┃ │ │ 重度 │ 12個月 ┃┠─────┼───────┼─────────────────────┼──────┨┃ │ 慢性 │ 輕度 │ 8個月 ┃┠─────┼───────┼─────────────────────┼──────┨┃ │ │ 重度 │ 12個月 ┃┠─────┼───────┼─────────────────────┼──────┨┃有機磷葯中│ 急性 │ 輕度 │ 2個月 ┃┃毒 │ │ │ ┃┠─────┼───────┼─────────────────────┼──────┨┃ │ │ 中度 │ 3個月 ┃┠─────┼───────┼─────────────────────┼──────┨┃ │ │ 重度 │ 6個月 ┃┠─────┼───────┼─────────────────────┼──────┨┃ │ 慢性 │ 輕度 │ 3個月 ┃┠─────┼───────┼─────────────────────┼──────┨┃ │ │ 中度 │ 6個月 ┃┠─────┼───────┼─────────────────────┼──────┨┃ │ │ 重度 │ 12個月 ┃┠─────┼───────┼─────────────────────┼──────┨┃一氧化碳中│ 急性 │ 重度 │ 2個月 ┃┃毒 │ │ │ ┃┠─────┼───────┼─────────────────────┼──────┨┃ 錳中毒 │ 慢性 │ 輕度 │ 6個月 ┃┠─────┼───────┼─────────────────────┼──────┨┃ │ │ 重度 │ 12個月 ┃┗━━━━━┷━━━━━━━┷━━━━━━━━━━━━━━━━━━━━━┷━━━━━━┛
1. 本目錄中所確定的停工留薪期是在參考有關省市停工留薪期管理辦法和交通部門的醫療終結時間規定基礎上,在徵詢宣武醫院、積水潭醫院、天壇醫院、同仁醫院、北醫三院等多家醫院的意見,經有關專家審核后制定。
2. 本目錄中的停工留薪期是針對身體的不同部位遭受原發性損傷后,進行治療和休息的時間。停工留薪期的延長和縮短,依據《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管理辦法》中的規定執行。
3. 傷害部位按國際疾病分類(ICD-10)中的損傷類型,分為頭部損傷,頸部損傷,胸部損傷,腹部、下背、和骨盆損傷,肩和上臂損傷,肘和前臂損傷,腕和手損傷,髖和大腿損傷,膝和小腿損傷,踝和足損傷,身體多部位損傷,軀幹、四肢或未特指部位損傷,異物滯留,燒傷和腐蝕傷,凍傷等十五類,共列傷害部位437條,各傷害部位編碼是按ICD-10中的編碼進行編排。
4. 每一部位的損傷基本上均按淺表損傷,開放性傷口,骨折,關節和韌帶的脫位、扭傷,神經損傷,血管損傷,內部器官損傷,肌肉和肌腱損傷,擠壓傷和切斷傷劃分。
5. 淺表損傷包括:(1)擦傷;(2)挫傷(包括青腫和血腫);(3)淺表異物所致的損傷不伴有大的開放性傷口。
6. 開放性傷口包括:(1)動物咬傷;(2)切割傷;(3)撕裂傷;(4)穿刺傷。
7. 骨折包括:(1)閉合性骨折(粉碎型、壓縮型、掀起型、裂縫型、青枝型、嵌入型、線型、行軍型、單純型、骨骺滑脫型、螺旋型);(2)開放性骨折(哆開型、感染型、槍彈型、穿刺型)。
8. 脫位、扭傷包括:關節(囊)以及韌帶的(1)撕脫;(2)撕裂傷;(3)扭傷;(4)創傷性(關節積血、破裂、不全脫位、撕裂)。
9. 神經和脊髓損傷包括:(1)脊髓的完全性或不完全性損害;(2)神經和脊髓連續性(連接)的損害;(3)創傷性(神經切斷、脊髓出血、麻痹、截癱、四肢癱)。
10. 血管損傷包括:(1)撕脫;(2)切割傷;(3)撕裂傷;(4)創傷性(動脈瘤或瘺、動脈血腫、破裂)。
11. 肌肉和肌腱損傷包括:(1)撕脫;(2)切割傷;(3)撕裂傷;(4)創傷性破裂。
12. 本目錄是指治療各種原發性損傷所需的時間,不與各種後遺症相對應。各種原發性損傷造成的後遺症,是損傷造成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