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保密

新聞保密

新聞保密是新聞機構根據國家法律要求,對某些方面的新聞不加報道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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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為了保護各種集團和個人的正當權益,防止由於新聞媒介的泄露而損害他們的利益,一些國家的法律不同程度地要求在以下幾方面實行新聞保密:(一)國家機密。指涉及國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布或不準公布的政治、軍事、外交和科學技術等重大事項。但是,當問題涉及人民生命財產時,不論與國家利益或形象是否有關,一般都應迅速報道。只有極少數國家在這種情況下不顧公眾輿論而繼續封鎖消息。(二)司法機密。指司法機關為了維護當事人利益,保證司法審判順利進行而不準公布的某些材料,特別是有關案件涉及國家的政治、經濟機密,以及涉及個人隱私(如離婚案)時,更是這樣。但是,當個人(特別是國家官員)的隱私或犯罪行為涉及公共利益時,一般不得以“保密”為理由封鎖消息。(三)個人隱私。指一切與私人生活有關的不願公開的事。新聞保密在不同時期、不同國家,其程度差異很大。一般來說,戰爭時期要求新聞保密的程度比和平時期要嚴格、廣泛得多。各國對保密範圍的法律規定,正朝著日益縮小的方向發展,這通常與社會的民主化進程相關聯。